年产干混砂浆5万方、湿拌砂浆1万方、特种砂浆1000吨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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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干混砂浆5万方、湿拌砂浆1万方、特种砂浆1000吨扩建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年产干混砂浆*方、湿拌砂浆*方、特种砂浆10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 (略) 以西、 (略) 以北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曾用名:青岛 (略) )成立于2011年,厂 (略) 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 (略) 以西、 (略) 以北,厂区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8524m2。现有工程“年产*立方米干混砂浆项目”已于2011年12月通过了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11]427号),并于2013年4月取得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城验[2013]40号);现有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8H001Y)。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已建成西车间内扩建年产*方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在已建成东车间内扩建年产*方湿拌砂浆生产线1条、合计年产1000吨特种砂浆生产线2条。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包括干混砂浆*方、湿拌砂浆*方、特种砂浆1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库、生产车间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各类砂石均由搭盖篷布货车运至原料库内暂存,卸料粉尘经车间内喷淋装置抑尘处理;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输,入仓采用全密闭式,用车载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将水泥打入料仓内储存,其他砂石、粉料经料斗投料后,利用封闭皮带输送入料仓,入仓粉尘均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时,东车间南北两线特种砂浆生产线各原料通过封闭管道落入搅拌机,落料、搅拌粉尘经封闭管道收集,投料工序、包装工序粉尘经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封闭管道收集的湿拌砂浆生产线落料粉尘一起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1#现有)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西车间干混砂浆生产线各原料通过封闭管道落入搅拌机,筛分、落料、搅拌粉尘经封闭管道收集,投料、包装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2#)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要求。 厂房设置电动门,仅出入时开启,其余时间均处于关闭状态;厂区设置喷淋设施,道路全部硬化, (略) 保洁,进出车辆清洗,厂区出 (略) 两侧30 (略) 面要定期清扫、洒水,确保无明显积尘。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砂浆拌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年产干混砂浆*方、湿拌砂浆*方、特种砂浆10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 (略) 以西、 (略) 以北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至 2024年03月18日
项目概况: 青岛 (略) (曾用名:青岛 (略) )成立于2011年,厂 (略) 城阳区流亭街道空港工业 (略) 以西、 (略) 以北,厂区总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8524m2。现有工程“年产*立方米干混砂浆项目”已于2011年12月通过了环评批复(青环城审[2011]427号),并于2013年4月取得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青环城验[2013]40号);现有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28H001Y)。 (略) 场需求,企业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已建成西车间内扩建年产*方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在已建成东车间内扩建年产*方湿拌砂浆生产线1条、合计年产1000吨特种砂浆生产线2条。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包括干混砂浆*方、湿拌砂浆*方、特种砂浆1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内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库、生产车间均位于封闭厂房内,各类砂石均由搭盖篷布货车运至原料库内暂存,卸料粉尘经车间内喷淋装置抑尘处理;水泥由密闭罐车运输,入仓采用全密闭式,用车载空气压缩机的压缩空气将水泥打入料仓内储存,其他砂石、粉料经料斗投料后,利用封闭皮带输送入料仓,入仓粉尘均经仓顶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生产时,东车间南北两线特种砂浆生产线各原料通过封闭管道落入搅拌机,落料、搅拌粉尘经封闭管道收集,投料工序、包装工序粉尘经围挡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封闭管道收集的湿拌砂浆生产线落料粉尘一起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1#现有)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西车间干混砂浆生产线各原料通过封闭管道落入搅拌机,筛分、落料、搅拌粉尘经封闭管道收集,投料、包装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2#)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限值要求。 厂房设置电动门,仅出入时开启,其余时间均处于关闭状态;厂区设置喷淋设施,道路全部硬化, (略) 保洁,进出车辆清洗,厂区出 (略) 两侧30 (略) 面要定期清扫、洒水,确保无明显积尘。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砂浆拌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 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 (略) 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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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城 (略) 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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