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为进一步做好磴口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成效。结合我县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现公开遴选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且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 (略) 等农业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提供法人征信) (三)具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作业的机具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苏木镇、农场推荐,项目实施部门实地查验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征信等证明文件; 2.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 3.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或简介; 4.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5.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6.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二)遴选 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选,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磴口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 相关文档: |
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为进一步做好磴口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成效。结合我县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现公开遴选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且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 (略) 等农业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提供法人征信) (三)具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作业的机具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苏木镇、农场推荐,项目实施部门实地查验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征信等证明文件; 2.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 3.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或简介; 4.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5.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6.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二)遴选 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选,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磴口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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