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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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磴口县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为进一步做好磴口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成效。结合我县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现公开遴选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且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 (略) 等农业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提供法人征信)
  (三)具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作业的机具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苏木镇、农场推荐,项目实施部门实地查验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征信等证明文件;
  2.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
  3.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或简介;
  4.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5.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6.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二)遴选
  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选,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磴口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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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为进一步做好磴口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成效。结合我县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就近服务、优质服务的原则,现公开遴选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且服务规模较大、服务信誉良好、社会认可度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 (略) 等农业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社会记录;(提供法人征信)
  (三)具有与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作业的机具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
  (四)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苏木镇、农场推荐,项目实施部门实地查验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征信等证明文件;
  2.服务主体技术力量佐证材料;
  3.社会化服务质量及业绩材料或简介;
  4.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5.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6.其他能够反映办公、生产、经营场面情况的照片材料;
  (二)遴选
  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选,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
  磴口县农牧业经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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