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敦化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公开遴选专职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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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敦化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公开遴选专职教师的公告

中共敦化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公开遴选专职教师的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 (略) )工作条例》,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人才队*结构,充实教学工作力量,市委党校(行政学校)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本次遴选3名专职教师。

三、遴选范围

(略) 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校(行政学校)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 (略) 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服务期已满;

5.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6.不符合遴选的情形: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邮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3月23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略) 人 (略) 下载),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63.com。

邮件报名后,符合遴选岗位条件人员在接到党校电话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版、2寸免冠彩色近期标准照片 (略) 委党校三楼参加资格初审。

初审结束后,按照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如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此比例,适当缩减遴选名额。

(二)试讲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试讲。

(三)考察

主要考察拟遴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以及与遴选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四)体检

考察通过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核准,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通过考察的;

2.查实参加遴选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遴选结果的;

3.本人自愿放弃的;

4.导致遴选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市委党校(行政学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

咨询电话:*

附件1: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中共敦化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公开遴选专职教师的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 (略) )工作条例》,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人才队*结构,充实教学工作力量,市委党校(行政学校) (略)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岗位

本次遴选3名专职教师。

三、遴选范围

(略) 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遴选。

四、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校(行政学校)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 (略) 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服务期已满;

5.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6.不符合遴选的情形: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邮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3月23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略) 人 (略) 下载),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63.com。

邮件报名后,符合遴选岗位条件人员在接到党校电话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版、2寸免冠彩色近期标准照片 (略) 委党校三楼参加资格初审。

初审结束后,按照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如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此比例,适当缩减遴选名额。

(二)试讲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备试讲。

(三)考察

主要考察拟遴选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以及与遴选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四)体检

考察通过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研究核准,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未通过考察的;

2.查实参加遴选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遴选结果的;

3.本人自愿放弃的;

4.导致遴选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市委党校(行政学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办理调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

咨询电话:*

附件1: (略) 委党校(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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