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1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3月1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 (略) 28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刚和石油(营口)有限公司年产*吨合成酯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沿海产业基 (略) 5号 | 刚和石油(营口)有限公司 |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对现有3条合成酯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分化成6条合成酯生产线,另外再新增3条合成酯生产线。购置酯化反应釜、调和反应釜、电加热等设备,实现全厂9条合成酯生产线年产合成酯*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合成酯产能大幅度提高的需要。对罐区增加废气收集系统,将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改造为有组织排放。 | (1)废气:1、合成酯生产线废气、罐区废气治理措施: 合成酯生产线真空泵抽出的有机废气经管道送至1#厂房、2#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罐区基础油储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均通过管线送至1#厂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1#厂房、2#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均采用喷淋塔(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措施,处理效率为97%,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厂房排气筒高度18m,2#厂房排气筒高度20m。处理后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导热油炉废气措施: 本项目设有2台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来自隔油调节池、UASB反应器、好氧生化池、污泥储池和污泥脱水处理。在产臭位置设置臭气收集装置并进行除臭处理,各池体均设置在封闭站房内,并在池体上方加盖封闭。经管道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1套喷淋塔(水喷淋)+光氧催化氧化进行处理,臭气去除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危废贮存库、实验(化验)室废气治理措施 危废贮存库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危险废物密封在容器或包装袋内,缓慢释放有机废气。通过风机对危废贮存库内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验(化验)室通风橱收集的废气经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物料输送、投加、反应、灌装等,无组织废气排入外环境的途径为通过车间门窗或门窗缝隙。建设单位目前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产生环节进行如下控制: (1)罐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罐区基础油储罐全部为固定顶罐,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固定顶罐大小呼吸废气进入1#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吸收、吸附净化处理。 (2)原料包装桶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使用原料过程中,在满足生产的情况下,使桶口尽量少的暴露于环境中,尽量减少易挥发物质向环境中的无组织挥发;使用原料结束后立即封盖,保持原料桶密闭,避免桶内有机物的无组织挥发;原料使用完毕,待回收的原料包装桶在暂存过程中,必须做好封盖处理,保持桶内密闭,切断桶内剩余的少量物料以无组织形式进入大气的途径,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①物料投加和卸放 本项目采用软管泵输送方式投加液态物料,软管与吨桶或铁桶的接口处采用临时胶圈密封减少无组织排放。软管输送液态物料进入反应釜的同时,反应釜内部由真空泵形成负压,减少无组织排放。袋装固态物料将包装袋开口与反应釜入料口采用口对口人工投料,不使用敞口投料设备。 ②化学反应 合成酯生产过程酯化、碱洗、水洗、聚合过程均为密闭操作,只有真空泵抽真空促进反应进行的过程产生抽真空废气,经真空泵配套缓冲罐后,由废气处理系统接收并净化。加强日常操作管理,反应期间,反应釜的进料口、检修口、观测孔在不操作时均保持密闭。 ③产品灌装 合成酯生产线在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无组织废气收集,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后,进一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管道送入1#厂房、2#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4)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要求 ①企业对液态物料的设备与管线应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②在工艺和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泄压设备泄放的气体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有机液体取样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并记录样品回收量。 ③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 (5)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 含VOCs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面上方设置了盖板,采用固定顶盖,收集废气至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非*烷总烃、氨、硫化氢的排放。污泥压滤间采用封闭式操作,需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厂区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合成酯生产线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各种废水混合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进入园 (略) ,排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改扩建前后合成酯生产线废水均包含酯化反应生成水、碱洗工序、水洗工序,废水种类不变;生产厂房、库房、罐区均无增加;罐区储罐改扩建前后均贮存基础油,罐区储罐不增加贮存物质种类。因此改扩建前后的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相同,均是CODcr浓度较高的有机废水,故污水处理站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改造升级后,处理能力由60m3/d提升至80m3/d,可以满足改扩建后全厂污水处理量的要求。 (3)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工序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气流噪声,产噪声级为85~105dB(A)。项目采取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布置在厂房内,可降噪20~25dB(A)。 本项目针对各类噪声源的噪声产生机理,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项目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主要产噪车间均集中布置。除厂房隔声外,对空气动力学噪声如风机噪声,项目通过风机风管软连接的措施进一步消声降噪。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各种噪声设备的噪声值得以较大幅度的削减。类比其它同类企业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的运行情况,效果较好。另外,由声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可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噪设备噪声贡献值为42~52dB(A),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各项降噪措施可行。 (4) 固废: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吨桶、车间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合成酯生产线过滤工序废活性炭、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实验室、化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滤渣、废滤纸、废白土、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调节池、除磷反应池)、实验室、在线监控系统产生的固废,包括化验试剂配置过程产生的化验废液、化验完成后的废化学试剂瓶等、废机油、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化反应池)外售至砖厂、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氯化钠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 (略) 28号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刚和石油(营口)有限公司年产*吨合成酯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沿海产业基 (略) 5号 | 刚和石油(营口)有限公司 |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对现有3条合成酯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分化成6条合成酯生产线,另外再新增3条合成酯生产线。购置酯化反应釜、调和反应釜、电加热等设备,实现全厂9条合成酯生产线年产合成酯*吨的生产能力。同时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升级,以适应合成酯产能大幅度提高的需要。对罐区增加废气收集系统,将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改造为有组织排放。 | (1)废气:1、合成酯生产线废气、罐区废气治理措施: 合成酯生产线真空泵抽出的有机废气经管道送至1#厂房、2#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罐区基础油储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均通过管线送至1#厂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1#厂房、2#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均采用喷淋塔(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措施,处理效率为97%,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厂房排气筒高度18m,2#厂房排气筒高度20m。处理后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导热油炉废气措施: 本项目设有2台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来自隔油调节池、UASB反应器、好氧生化池、污泥储池和污泥脱水处理。在产臭位置设置臭气收集装置并进行除臭处理,各池体均设置在封闭站房内,并在池体上方加盖封闭。经管道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1套喷淋塔(水喷淋)+光氧催化氧化进行处理,臭气去除效率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改扩建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危废贮存库、实验(化验)室废气治理措施 危废贮存库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危险废物密封在容器或包装袋内,缓慢释放有机废气。通过风机对危废贮存库内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验(化验)室通风橱收集的废气经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车间无组织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物料输送、投加、反应、灌装等,无组织废气排入外环境的途径为通过车间门窗或门窗缝隙。建设单位目前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产生环节进行如下控制: (1)罐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罐区基础油储罐全部为固定顶罐,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固定顶罐大小呼吸废气进入1#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吸收、吸附净化处理。 (2)原料包装桶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使用原料过程中,在满足生产的情况下,使桶口尽量少的暴露于环境中,尽量减少易挥发物质向环境中的无组织挥发;使用原料结束后立即封盖,保持原料桶密闭,避免桶内有机物的无组织挥发;原料使用完毕,待回收的原料包装桶在暂存过程中,必须做好封盖处理,保持桶内密闭,切断桶内剩余的少量物料以无组织形式进入大气的途径,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①物料投加和卸放 本项目采用软管泵输送方式投加液态物料,软管与吨桶或铁桶的接口处采用临时胶圈密封减少无组织排放。软管输送液态物料进入反应釜的同时,反应釜内部由真空泵形成负压,减少无组织排放。袋装固态物料将包装袋开口与反应釜入料口采用口对口人工投料,不使用敞口投料设备。 ②化学反应 合成酯生产过程酯化、碱洗、水洗、聚合过程均为密闭操作,只有真空泵抽真空促进反应进行的过程产生抽真空废气,经真空泵配套缓冲罐后,由废气处理系统接收并净化。加强日常操作管理,反应期间,反应釜的进料口、检修口、观测孔在不操作时均保持密闭。 ③产品灌装 合成酯生产线在灌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进行无组织废气收集,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后,进一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管道送入1#厂房、2#厂房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 (4)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要求 ①企业对液态物料的设备与管线应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②在工艺和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泄压设备泄放的气体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有机液体取样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并记录样品回收量。 ③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 (5)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 含VOCs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液面上方设置了盖板,采用固定顶盖,收集废气至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非*烷总烃、氨、硫化氢的排放。污泥压滤间采用封闭式操作,需要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厂区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合成酯生产线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各种废水混合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进入园 (略) ,排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改扩建前后合成酯生产线废水均包含酯化反应生成水、碱洗工序、水洗工序,废水种类不变;生产厂房、库房、罐区均无增加;罐区储罐改扩建前后均贮存基础油,罐区储罐不增加贮存物质种类。因此改扩建前后的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相同,均是CODcr浓度较高的有机废水,故污水处理站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改造升级后,处理能力由60m3/d提升至80m3/d,可以满足改扩建后全厂污水处理量的要求。 (3)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工序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气流噪声,产噪声级为85~105dB(A)。项目采取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布置在厂房内,可降噪20~25dB(A)。 本项目针对各类噪声源的噪声产生机理,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项目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主要产噪车间均集中布置。除厂房隔声外,对空气动力学噪声如风机噪声,项目通过风机风管软连接的措施进一步消声降噪。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各种噪声设备的噪声值得以较大幅度的削减。类比其它同类企业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的运行情况,效果较好。另外,由声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可知,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噪设备噪声贡献值为42~52dB(A),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各项降噪措施可行。 (4) 固废: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吨桶、车间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合成酯生产线过滤工序废活性炭、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实验室、化验室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滤渣、废滤纸、废白土、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调节池、除磷反应池)、实验室、在线监控系统产生的固废,包括化验试剂配置过程产生的化验废液、化验完成后的废化学试剂瓶等、废机油、废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化反应池)外售至砖厂、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氯化钠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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