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仁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安发改字(2023)65号
关于变更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的通知
安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
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项目代码:2210-43
1028-04-05-*
一、建设地点:由原“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镇、洋际乡、
华王乡、灵官镇、承坪乡”变更为“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
镇、洋际乡、华王乡、灵官镇、承坪乡、龙海镇等。”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以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为重点,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4种处理规模,分别
为5m3/d的1座、12m3/d的4座、20m3/d的1座、30m3/d的
2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人工湿地(在原有
三格化粪池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槽1000套(单户
一体化净化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400套、五户一体
化净化槽300套),四格化粪池800套,共计3900套;建
(略) 纳厂2927户、农村改厕设施2200户。”变更为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
4种处理规模,分别为5m/d的1座、12m/d的4座、20m/d
的1座、30m/的2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
人工湿地(在原有三格化粪池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
槽1000套(单户一体化净化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
400套、五户一体化净化槽300套),四格化粪池800套,
共计3900套。”
三、项目总投资:由原“项目总投资4701.*元,其
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408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16.*元,预备费204.*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
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变更为“项目总投资2604.48
万元,其中: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256.*元,其他费
用224.*元,预备费124.*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
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原安发改字(2022)211
号文件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安算发展和改裤
2023年6月画月
*
安仁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安发改字〔2022)211号
关于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
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进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根据安仁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
议决议书》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实施安仁县2023年度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镇、洋际乡、
华王乡、灵官镇、承坪乡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
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4种处理规模,分别为5m3/d的
1座、12m3/d的4座、20m3/d的1座、30m3/d的2座;分散
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人工湿地(在原有三格化粪池
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槽1000套(单户一体化净化
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400套、五户一体化净化槽300
套),四格化粪池800套,共计3900套;建 (略) 纳
厂2927户、农村改厕设施2200户。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701.*
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408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416.*元,预备费204.*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
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请按《安仁县本级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办发[2020]37号)等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
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县政府及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
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
安仁县发展和改革
2022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
与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
共印10份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仁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安发改字(2023)65号
关于变更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
治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的通知
安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
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变更该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项目代码:2210-43
1028-04-05-*
一、建设地点:由原“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镇、洋际乡、
华王乡、灵官镇、承坪乡”变更为“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
镇、洋际乡、华王乡、灵官镇、承坪乡、龙海镇等。”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由原“以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为重点,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4种处理规模,分别
为5m3/d的1座、12m3/d的4座、20m3/d的1座、30m3/d的
2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人工湿地(在原有
三格化粪池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槽1000套(单户
一体化净化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400套、五户一体
化净化槽300套),四格化粪池800套,共计3900套;建
(略) 纳厂2927户、农村改厕设施2200户。”变更为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
4种处理规模,分别为5m/d的1座、12m/d的4座、20m/d
的1座、30m/的2座;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
人工湿地(在原有三格化粪池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
槽1000套(单户一体化净化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
400套、五户一体化净化槽300套),四格化粪池800套,
共计3900套。”
三、项目总投资:由原“项目总投资4701.*元,其
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408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16.*元,预备费204.*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
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变更为“项目总投资2604.48
万元,其中: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256.*元,其他费
用224.*元,预备费124.*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
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原安发改字(2022)211
号文件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安算发展和改裤
2023年6月画月
*
安仁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安发改字〔2022)211号
关于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安仁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
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进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水平。根据安仁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
议决议书》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实施安仁县2023年度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2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地点:安仁县永乐江镇、安平镇、洋际乡、
华王乡、灵官镇、承坪乡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
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分为4种处理规模,分别为5m3/d的
1座、12m3/d的4座、20m3/d的1座、30m3/d的2座;分散
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单户人工湿地(在原有三格化粪池
后接入)2100套,一体化净化槽1000套(单户一体化净化
槽300套、三户一体化净化槽400套、五户一体化净化槽300
套),四格化粪池800套,共计3900套;建 (略) 纳
厂2927户、农村改厕设施2200户。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701.*
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408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416.*元,预备费204.*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
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请按《安仁县本级政府投资
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办发[2020]37号)等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五、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1年,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
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县政府及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
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
安仁县发展和改革
2022年11月2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
与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日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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