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拟批准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杨家圈湾村南部,主要建设一座330kV升压变电站,总容量1080MVA, 安装3台容量为360MVA的主变压器,生活管理区及其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元,占总投资的1.22%。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灵武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车辆运输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处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 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由遮盖篷布的密闭车辆及时清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马家滩镇垃圾中转站统一转运处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本项目升压站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站内管理区食堂食堂内设置4个炉灶,食堂炉灶设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的净化效率不低于75%(本次评价按照75%考虑),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在楼顶排放;异味,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生活管理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箱内。垃圾在临时存放过程中将会产生异味,局部空气臭气浓度增加。主要为无组织排放,一般排放量较小。站内生活区设置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异味,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较小,且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属于地埋式,位于生活区的下风向,对运行期工作人员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0m3/a,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有 效容积3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0m3/h)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站内洒水降尘,其中,COD、动植物油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 中A级浓度限值; (略) 政吸污车收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连续性电磁噪声,购置低噪声变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配电设备等采取基础固定、在变压器底部安装减震垫、使用防振支架或是在变压器底部加装减震器等方式来减少振动噪声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站场集中收集后送马家滩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污泥, (略) 政吸污车收集处置,不外排,禁止随意排放;废铅酸蓄电池,由厂家直接更换并回收,站内不暂存;变压器事故油,由检修单位准备的专用工具收集,存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容器内,在检修工作完毕后,再将变压器油回流至变压器内,检修过程中无变压器油外排。 | ||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宁夏灵武宝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项目名称 | 宁夏灵武 (略) 2000MW光伏复合电站项目配建33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略) 马家滩镇杨家圈湾村南部,主要建设一座330kV升压变电站,总容量1080MVA, 安装3台容量为360MVA的主变压器,生活管理区及其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建设。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元,占总投资的1.22%。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夏灵武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车辆运输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处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以及土建、设备安装施工中各种机具的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及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 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由遮盖篷布的密闭车辆及时清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马家滩镇垃圾中转站统一转运处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本项目升压站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废气,站内管理区食堂食堂内设置4个炉灶,食堂炉灶设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的净化效率不低于75%(本次评价按照75%考虑),处理后由专门烟道在楼顶排放;异味,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生活管理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箱内。垃圾在临时存放过程中将会产生异味,局部空气臭气浓度增加。主要为无组织排放,一般排放量较小。站内生活区设置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异味,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其排放量较小,且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属于地埋式,位于生活区的下风向,对运行期工作人员的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0m3/a,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有 效容积3m3)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1.0m3/h)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站内洒水降尘,其中,COD、动植物油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 中A级浓度限值; (略) 政吸污车收集处置,不外排。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连续性电磁噪声,购置低噪声变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配电设备等采取基础固定、在变压器底部安装减震垫、使用防振支架或是在变压器底部加装减震器等方式来减少振动噪声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站场集中收集后送马家滩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污泥, (略) 政吸污车收集处置,不外排,禁止随意排放;废铅酸蓄电池,由厂家直接更换并回收,站内不暂存;变压器事故油,由检修单位准备的专用工具收集,存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容器内,在检修工作完毕后,再将变压器油回流至变压器内,检修过程中无变压器油外排。 | ||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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