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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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关于对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4-3-13

建设地点:

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

建设单位:

永靖县 (略)

编制单位:

甘肃奥蓝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方水稳料生产线及原辅料贮存区、办公生活区等其他配套设施(生产线原料均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已建设安装水泥筒仓6座、2座粉煤灰筒仓、全封闭搅拌主楼2座,施工过程中主要为场地平整和设备安装。场地平整包括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采取分段作业,对暂时不能施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保持湿法作业,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本评价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实现100%围挡,场地四周需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并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维护;

2)施工场地内物料堆放需100%覆盖,施工区域内建筑垃圾、临时土石方等堆存过程中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不低于堆高1.1倍的严密硬质围挡设施,并对堆场顶部采取有效覆盖措施以防治扬尘污染;

3)出入车辆应100%清洗,驶出施工现场的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冲洗干净 (略) 行驶;

4)厂区内地面已硬化,施工场地内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在进行原有建筑拆除、场地平整时等产尘较大的作业时需辅以洒水抑尘措施,遇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运输过程中应对车辆顶部加盖蓬布等实现密闭化运输,避免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2)机械、车辆尾气

本次评价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另外还需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活动废水

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 (略)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

产生的盥洗废水约80m3,废水产生量较少,可作为施工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产噪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转时发出的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1)控制声源

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动力机械设备应经常检修、润滑,特别是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装减振基座、设置隔声罩等。

(2)控制噪声传播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设备;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或隔声措施。

(3)加强施工管理

结合项目厂区外运输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状况,运输车辆严禁午休时间和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同时还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的噪声污染。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砖石、废弃施工材料、废弃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用于厂区建设,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待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建筑垃圾应全部合理处置。

(2)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太极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筒仓废气

筒仓仓顶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进料呼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经处理后的少量含尘气体通过仓顶呼吸口排放。

(2)搅拌楼粉尘

本项目搅拌楼及配套设备均置于密闭厂房内,生产线搅拌楼配套布袋除尘装置,除尘装置无排气筒,混合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3)车辆运输废气

厂内配套洒水车定期 (略) 洒水抑尘,并对厂 (略) 进行硬化,同时为减少厂外运输扬尘,厂外运输过程中应实现密闭化运输,禁止超载,避免撒落。

(4)生活区食堂油烟

食堂产生的油烟在加装去除效率为80%的油烟净化设施后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设备清洗。

(2)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专业吸污单位拉运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机械设备降噪措施

项目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置于搅拌站内,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设备底部加装防振基座,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厂房内产噪设备,利用厂房四周建筑围挡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室内设备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室外设备声源降噪过程中主要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注重日常维保管理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运输车辆噪声

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途经厂外村庄或住宅小区时减速行驶,注重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从而减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①搅拌楼除尘设备收集粉尘

通过定期清理灰斗作为生产线生产原料。

②筒仓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粉尘通过定时振动清灰,可使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落至仓内。

③实验室检测后的商品混凝土样及水泥稳定土样

收 (略) 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④沉淀池沉淀底泥

该部分固废回用于生产线生产。

(2)危险废物

项目营运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上述危废产生后应及时收集至专用铁桶内封装后暂存于厂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本次评价要求贮存于厂区北侧处的1座约10m2的危废暂存间,日常营运产生的各类废油液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妥善收集暂存于该危废暂存间内,其中液体应严格采用容器密封盛装,且容器不能与所盛液体发生反应,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对危废暂存间内危废进行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太极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①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④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⑤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要求

①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②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④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⑤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⑥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3)危险废物转运安全要求

①转运过程中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装置分类收集,且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密封包装,严禁将危险废物进行混合;

②在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明内盛物的类别、数量与危害说明;

③承载危险废物转运的车辆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公众关注,运输车辆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非无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④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负责运输的司机需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了解必要的环保和安全知识;

⑤转运前需事先做出周密的运输计 (略) 线,运输时车上应配备通讯设备及应急通讯方式,以备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处理;

⑥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环境风险

(1)潜在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是设备维保后的废油液暂存,废油液包括设备维保或更换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废油液属于油脂类,遇高热或明火易引发火灾,燃烧后产物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氧化合物等其他未完全燃烧产物,毒性极低。

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在厂内暂存和厂外运输过程中。一是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导致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潜在污染,二是泄漏后若遇明火燃烧则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

上述风险物质在厂外运输过程中因不慎侧翻或其他原因造成风险物质泄漏后,会对运输沿线的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略) 线临近水体,也会对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周边禁止火源,以及产生电火花的作业,储存区内设置泡沫、CO2、干粉等灭火器。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废油液收集桶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予以消除。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备案。建立完善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日常加强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4年3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3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永靖县泽阳拌合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4-3-13

建设地点:

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

建设单位:

永靖县 (略)

编制单位:

甘肃奥蓝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方水稳料生产线及原辅料贮存区、办公生活区等其他配套设施(生产线原料均外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本项目已建设安装水泥筒仓6座、2座粉煤灰筒仓、全封闭搅拌主楼2座,施工过程中主要为场地平整和设备安装。场地平整包括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采取分段作业,对暂时不能施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保持湿法作业,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本评价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实现100%围挡,场地四周需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并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维护;

2)施工场地内物料堆放需100%覆盖,施工区域内建筑垃圾、临时土石方等堆存过程中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不低于堆高1.1倍的严密硬质围挡设施,并对堆场顶部采取有效覆盖措施以防治扬尘污染;

3)出入车辆应100%清洗,驶出施工现场的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冲洗干净 (略) 行驶;

4)厂区内地面已硬化,施工场地内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在进行原有建筑拆除、场地平整时等产尘较大的作业时需辅以洒水抑尘措施,遇5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100%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运输过程中应对车辆顶部加盖蓬布等实现密闭化运输,避免沿途洒落造成二次污染。

(2)机械、车辆尾气

本次评价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和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另外还需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机械、车辆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活动废水

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 (略)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

产生的盥洗废水约80m3,废水产生量较少,可作为施工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产噪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转时发出的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

(1)控制声源

尽可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动力机械设备应经常检修、润滑,特别是因为部件松动而产生噪声的机械,以及降噪部件容易损坏而导致强噪声产生的机械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如加装减振基座、设置隔声罩等。

(2)控制噪声传播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避免在同一时间使用大量高噪设备;产噪较大的施工设备须采取必要的减振降噪或隔声措施。

(3)加强施工管理

结合项目厂区外运输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状况,运输车辆严禁午休时间和夜间运输,运输车辆途经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同时还应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的噪声污染。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砖石、废弃施工材料、废弃包装袋等。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用于厂区建设,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堆放。待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建筑垃圾应全部合理处置。

(2)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太极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筒仓废气

筒仓仓顶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进料呼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装置进行除尘,经处理后的少量含尘气体通过仓顶呼吸口排放。

(2)搅拌楼粉尘

本项目搅拌楼及配套设备均置于密闭厂房内,生产线搅拌楼配套布袋除尘装置,除尘装置无排气筒,混合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3)车辆运输废气

厂内配套洒水车定期 (略) 洒水抑尘,并对厂 (略) 进行硬化,同时为减少厂外运输扬尘,厂外运输过程中应实现密闭化运输,禁止超载,避免撒落。

(4)生活区食堂油烟

食堂产生的油烟在加装去除效率为80%的油烟净化设施后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用水、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设备清洗。

(2)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专业吸污单位拉运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机械设备降噪措施

项目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置于搅拌站内,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设备底部加装防振基座,减少振动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厂房内产噪设备,利用厂房四周建筑围挡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室内设备生产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室外设备声源降噪过程中主要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基础减振装置,注重日常维保管理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运输车辆噪声

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途经厂外村庄或住宅小区时减速行驶,注重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从而减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废

①搅拌楼除尘设备收集粉尘

通过定期清理灰斗作为生产线生产原料。

②筒仓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粉尘通过定时振动清灰,可使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回落至仓内。

③实验室检测后的商品混凝土样及水泥稳定土样

收 (略) 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④沉淀池沉淀底泥

该部分固废回用于生产线生产。

(2)危险废物

项目营运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上述危废产生后应及时收集至专用铁桶内封装后暂存于厂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本次评价要求贮存于厂区北侧处的1座约10m2的危废暂存间,日常营运产生的各类废油液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妥善收集暂存于该危废暂存间内,其中液体应严格采用容器密封盛装,且容器不能与所盛液体发生反应,定期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对危废暂存间内危废进行清运处置。

(3)生活垃圾

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太极镇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

(4)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1)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①危废仓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建设;

②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③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④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⑤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要求

①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②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④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⑤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⑥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3)危险废物转运安全要求

①转运过程中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成分,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装置分类收集,且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密封包装,严禁将危险废物进行混合;

②在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明内盛物的类别、数量与危害说明;

③承载危险废物转运的车辆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公众关注,运输车辆须持有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非无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④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负责运输的司机需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了解必要的环保和安全知识;

⑤转运前需事先做出周密的运输计 (略) 线,运输时车上应配备通讯设备及应急通讯方式,以备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及时处理;

⑥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5、环境风险

(1)潜在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是设备维保后的废油液暂存,废油液包括设备维保或更换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废油液属于油脂类,遇高热或明火易引发火灾,燃烧后产物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氧化合物等其他未完全燃烧产物,毒性极低。

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在厂内暂存和厂外运输过程中。一是在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导致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潜在污染,二是泄漏后若遇明火燃烧则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

上述风险物质在厂外运输过程中因不慎侧翻或其他原因造成风险物质泄漏后,会对运输沿线的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略) 线临近水体,也会对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周边禁止火源,以及产生电火花的作业,储存区内设置泡沫、CO2、干粉等灭火器。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对废油液收集桶进行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予以消除。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备案。建立完善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日常加强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

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4年3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邮编:*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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