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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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湖州 (略) 年产*块混凝土标准砖建设项目

(略) 南浔区和孚镇横港村

湖州 (略)

项目拟租用南浔区和孚镇横港村原湖州 (略) 现有剩量土地和厂房2274.1平方米(合3.41亩),购置安装自动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空心砖生产线二条,形成年产*混凝土标准砖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企业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至湖州和孚 (略) 指定泵站,通过 (略) 输送至和孚污水处理厂处理,场地径流雨水 (略) 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至洒水喷淋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净化后回用不排放。废气:本项目粉尘经喷淋设施抑尘,水泥筒仓粉尘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震措施后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4-南浔分局

2024年3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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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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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 (略) 年产*块混凝土标准砖建设项目

(略) 南浔区和孚镇横港村

湖州 (略)

项目拟租用南浔区和孚镇横港村原湖州 (略) 现有剩量土地和厂房2274.1平方米(合3.41亩),购置安装自动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空心砖生产线二条,形成年产*混凝土标准砖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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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企业安排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至湖州和孚 (略) 指定泵站,通过 (略) 输送至和孚污水处理厂处理,场地径流雨水 (略) 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至洒水喷淋系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净化后回用不排放。废气:本项目粉尘经喷淋设施抑尘,水泥筒仓粉尘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震措施后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4-南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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