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粤大道以西商业项目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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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粤大道以西商业项目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YG*

穗空港规划资源地证〔20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3-11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5
发文号 穗空港规划资源地证〔2024〕6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gz**
日期 2024-03-11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飞粤大道以西商业项目地块
建设项目名称 飞粤大道以西商业项目地块
用地性质 商务/商业可选择用地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221号、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20号
用地位置 (略) 花都区花东镇飞粤大道以西
建设位置 (略) 花都区花东镇飞粤大道以西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万零*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9855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474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22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批准拨用
附图及附件名称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20号)执行。
附加说明 1.本证依据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221号、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20号核发。 该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的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0〕351号扣减637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12〕172号扣减79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土规划留〔2018〕100号扣减61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85号扣减1257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131号扣减85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规划资源留〔2020〕5号扣减86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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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3-11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5
发文号 穗空港规划资源地证〔2024〕6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gz**
日期 2024-03-11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
项目名称 飞粤大道以西商业项目地块
建设项目名称 飞粤大道以西商业项目地块
用地性质 商务/商业可选择用地
批准用地机关 (略) 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221号、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20号
用地位置 (略) 花都区花东镇飞粤大道以西
建设位置 (略) 花都区花东镇飞粤大道以西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万零*佰点击查看>>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9855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474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422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批准拨用
附图及附件名称 规划条件及附图按《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20号)执行。
附加说明 1.本证依据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221号、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20号核发。 该 (略) 花都区花东镇三凤经济联合社的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0〕351号扣减637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12〕172号扣减79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土规划留〔2018〕100号扣减61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85号扣减1257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131号扣减85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花规划资源留〔2020〕5号扣减864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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