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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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公示

根据咸乡振发【2024】1号文件精神, (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状,经户、村、镇申报,在实地勘察论证、并与有关行业部门对接的基础上,我们编制完成了《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现按照《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彬州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计划投资:

计划投入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中央*元,省级*元,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元),其中:生产项目442.*元,加工流通项目*元,配套设施项目1324.*元,金融保险配套项目850.*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元,务工补助*元,公益性岗位*元,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736.*元,人居环境整治142.*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47.*元。

二、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1.产业发展:带动1162户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产业;扶持8个镇10个村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10个;扶持3个镇3个村发展加工业3个;扶持8个镇28个村发展产业园(区)23个;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贴息847.*元;扶持10个镇2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个。

2.就业项目:省外务工交通补贴2200人,一次性每人补贴500元;公益岗位安置脱贫家庭劳动力500人,补助12个月。

3.乡村建设行动:新修筑 (略) 5.072公里,修 (略) 9.376公里,安全饮水提升2处, (略) 排水渠1.613公里,新铺 (略) 340米。

4.巩固三保障成果:计划投资47.*元,为157人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助学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三、项目主管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人社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果业服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利局 各镇(街道)

五、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至12月

六、项目预期效益:一是带动1162户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每户预期年增收0.*元;二是扶持10个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三是扶持3个村建农产品小型加工业,投入资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四是扶持28个村发展产业,投入资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增加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五是帮助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借款*万元,对扶贫贷款进行贴息,6611户帮扶对象户均年预期增收0.*元;六是扶持2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投入资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增加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七通过政府补贴,可使2200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外出务工增加务工收入;八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帮助500人就业,实现年增收*元;九是改善7个镇13个村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方便5155户*人农产品运输及生产生活出行;十是通过资助,确保157人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如期完成学业,实现稳定就业,增强内生动力。

七、公示时间:长期

附件:

1、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汇总表

2、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明细表

联系人:韩俊宏 李智勤 吴 晗

刘玉霞 刘 栋 李亚军

监督电话:* * * * * *

邮箱:*@*63.com

(略) 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 刘静

根据咸乡振发【2024】1号文件精神, (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状,经户、村、镇申报,在实地勘察论证、并与有关行业部门对接的基础上,我们编制完成了《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方案》,现按照《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彬州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备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计划投资:

计划投入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中央*元,省级*元,不含以工代赈资金*元),其中:生产项目442.*元,加工流通项目*元,配套设施项目1324.*元,金融保险配套项目850.*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元,务工补助*元,公益性岗位*元,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736.*元,人居环境整治142.*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47.*元。

二、项目计划建设内容:

1.产业发展:带动1162户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产业;扶持8个镇10个村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10个;扶持3个镇3个村发展加工业3个;扶持8个镇28个村发展产业园(区)23个;小额信贷和互助资金贴息847.*元;扶持10个镇2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个。

2.就业项目:省外务工交通补贴2200人,一次性每人补贴500元;公益岗位安置脱贫家庭劳动力500人,补助12个月。

3.乡村建设行动:新修筑 (略) 5.072公里,修 (略) 9.376公里,安全饮水提升2处, (略) 排水渠1.613公里,新铺 (略) 340米。

4.巩固三保障成果:计划投资47.*元,为157人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助学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

三、项目主管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四、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略) 乡村振兴局

(略) 人社局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果业服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水利局 各镇(街道)

五、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1月至12月

六、项目预期效益:一是带动1162户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每户预期年增收0.*元;二是扶持10个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三是扶持3个村建农产品小型加工业,投入资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四是扶持28个村发展产业,投入资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增加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五是帮助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借款*万元,对扶贫贷款进行贴息,6611户帮扶对象户均年预期增收0.*元;六是扶持2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投入资金作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归村集体所有,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增加年收入,收益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含脱贫户和监测户分红),并可安排脱贫劳动力务工,增加收入;七通过政府补贴,可使2200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外出务工增加务工收入;八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帮助500人就业,实现年增收*元;九是改善7个镇13个村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方便5155户*人农产品运输及生产生活出行;十是通过资助,确保157人次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如期完成学业,实现稳定就业,增强内生动力。

七、公示时间:长期

附件:

1、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汇总表

2、 (略) 2024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明细表

联系人:韩俊宏 李智勤 吴 晗

刘玉霞 刘 栋 李亚军

监督电话:* * * * * *

邮箱:*@*63.com

(略) 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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