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埃维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本公示
苏州埃维尔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文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埃 (略) 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埃 (略) 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埃 (略)
建设地址: (略) 高 (略) 226号1幢厂房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280天,一班制,每班11小时。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租赁苏州新区 (略) (略) 高 (略) 226号已建成的1幢厂房,拟投资*元,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零部件*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埃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226号1幢厂房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国升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 (略) (略) 168号美泰美商业广场1303室
邮箱:*@*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埃 (略) 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新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埃 (略) 生产汽车内饰零部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埃 (略)
建设地址: (略) 高 (略) 226号1幢厂房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280天,一班制,每班11小时。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租赁苏州新区 (略) (略) 高 (略) 226号已建成的1幢厂房,拟投资*元,建成后年产汽车内饰零部件*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埃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 (略) 226号1幢厂房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国升 (略)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 (略) (略) 168号美泰美商业广场1303室
邮箱:*@*26.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3)邮件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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