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山东省、 (略) 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 (略) 气象局委托青岛 (略) 对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在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行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现公示有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2.项目实施单位
(略) 气象局
3.建设目标
本项目围绕气象服务于“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对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战略任务,聚焦青岛极端天气应对、重大活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等服务场景,深化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气象应用,提升观测探测覆盖范围和分辨率、预报预测准确率和时效性、服务针对性和专业性,实现“百米级”高时空分辨率的实况监测、短时临近融合预报结果,提升青岛防灾减灾气象预报预警能力、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现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略) 成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气象强国建设的“排头兵”、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4.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防灾减灾精密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精准预报预警系统、 (略) 智慧气象服务系统、海洋气象智慧服务系统、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与安全管理系统和气象融合专项安全支撑系统七个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5.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其中综合气 (略) 新建设备总体布局如下图所示,其他内容均为信息化项目,不涉及具体建设地点。
综合气 (略) 新建设备总体布局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实施(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建议);
2.您认为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5.您对项目最担忧的问题;
6.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方式、途径和时间
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青岛 (略) 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
单位名称:青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81号5号楼
联系人员:吴为 联系方式:0532-*
电子邮件:*@*26.com
青岛 (略)
2024年3月7日
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山东省、 (略) 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 (略) 气象局委托青岛 (略) 对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在决策、准备、实施和运行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现公示有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青岛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2.项目实施单位
(略) 气象局
3.建设目标
本项目围绕气象服务于“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对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战略任务,聚焦青岛极端天气应对、重大活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等服务场景,深化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气象应用,提升观测探测覆盖范围和分辨率、预报预测准确率和时效性、服务针对性和专业性,实现“百米级”高时空分辨率的实况监测、短时临近融合预报结果,提升青岛防灾减灾气象预报预警能力、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现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略) 成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气象强国建设的“排头兵”、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4.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防灾减灾精密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精准预报预警系统、 (略) 智慧气象服务系统、海洋气象智慧服务系统、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与安全管理系统和气象融合专项安全支撑系统七个防灾减灾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5.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其中综合气 (略) 新建设备总体布局如下图所示,其他内容均为信息化项目,不涉及具体建设地点。
综合气 (略) 新建设备总体布局图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实施(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建议);
2.您认为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4.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5.您对项目最担忧的问题;
6.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方式、途径和时间
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青岛 (略) 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
单位名称:青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281号5号楼
联系人员:吴为 联系方式:0532-*
电子邮件:*@*26.com
青岛 (略)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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