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项目

紫金县林业局:
  《关于报审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 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紫府办函〔2024〕6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6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镇城南新 (略) 道与安良大道交汇处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面积507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1.94平方米。具体包括:①公园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01.94平方米,广场、停车场面积1440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②悬空栈道及配套设施:悬空栈道长470.00米,观景平台面积 143.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③登山健康步道:长度4500.00米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951.93万元,其中:工程费609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80万元、预备费331.0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七、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八、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紫金县林业局:
  《关于报审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 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紫府办函〔2024〕6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紫金县七木寨郊野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2-*-6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紫金县紫城镇城南新 (略) 道与安良大道交汇处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面积507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1.94平方米。具体包括:①公园东入口: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01.94平方米,广场、停车场面积1440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②悬空栈道及配套设施:悬空栈道长470.00米,观景平台面积 143.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③登山健康步道:长度4500.00米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951.93万元,其中:工程费6090.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80万元、预备费331.0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七、请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八、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项目法人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