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山东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宝石级氧化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3月1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山东广通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宝石级氧化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 (略) *吨/年宝石级氧化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吨/年宝石级氧化锆技术改造项目 | 淄川区龙 (略) 16号*、山 (略) (化工重点监控点)现有厂区内 | 山 (略) | 山东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建构筑物,生产车间内设5条窑炉,采用自动温度调节系统,配套自动装坩埚、机械手倒料包装、酸雾吸收装置等辅助设施,以公司现有产品超纯氧氯化锆为原料,通过进一步煅烧生产宝石级氧化锆(即超纯氧化锆)。拟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吨宝石级氧化锆,建成后全厂年产*吨宝石级氧化锆(即超纯氧化锆)。 |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拟建项 (略) ,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 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拟建项目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排污水进入1#污水站经“中和+压滤”处理后再去3#污水站经“预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MVR蒸发结晶”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总调节池与3#污水站出水一 (略) (略) 深度处理。 厂区废水排放口水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 (略) (略) 接管标准,氟化物和全盐量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一般保护区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氧化锆烧成输送线和烧成过程产生的酸雾(HCl)、氧化锆拣选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辊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其中,氧化锆烧成过程产生的酸雾经冷凝后与氧化锆烧成输送线产生的酸雾一起经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36)排放;氧化锆拣选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37)排放;辊道窑(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后送至双碱法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6)排放。 其中,DA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脱硝过程氨逃逸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标准。DA03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 -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DA036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标准。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HCl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中,布袋除尘器的收尘、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保养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布袋由环保设施厂家回收处理,废坩埚由厂家回收利用,脱硫塔及湿电产生的沉渣外售恒力水泥综合利用。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七)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 (略) *吨/年宝石级氧化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吨/年宝石级氧化锆技术改造项目 | 淄川区龙 (略) 16号*、山 (略) (化工重点监控点)现有厂区内 | 山 (略) | 山东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等建构筑物,生产车间内设5条窑炉,采用自动温度调节系统,配套自动装坩埚、机械手倒料包装、酸雾吸收装置等辅助设施,以公司现有产品超纯氧氯化锆为原料,通过进一步煅烧生产宝石级氧化锆(即超纯氧化锆)。拟建项目建成后年产*吨宝石级氧化锆,建成后全厂年产*吨宝石级氧化锆(即超纯氧化锆)。 | (一)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 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拟建项 (略) ,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 控制事故排污。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拟建项目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排污水进入1#污水站经“中和+压滤”处理后再去3#污水站经“预处理+电渗析+RO反渗透装置+MVR蒸发结晶”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总调节池与3#污水站出水一 (略) (略) 深度处理。 厂区废水排放口水质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直接排放 (略) (略) 接管标准,氟化物和全盐量须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一般保护区要求。 (三)废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氧化锆烧成输送线和烧成过程产生的酸雾(HCl)、氧化锆拣选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辊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其中,氧化锆烧成过程产生的酸雾经冷凝后与氧化锆烧成输送线产生的酸雾一起经二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36)排放;氧化锆拣选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37)排放;辊道窑(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后送至双碱法脱硫塔+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6)排放。 其中,DA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脱硝过程氨逃逸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标准。DA03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 -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DA036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标准。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HCl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标准。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20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强化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中,布袋除尘器的收尘、原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保养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布袋由环保设施厂家回收处理,废坩埚由厂家回收利用,脱硫塔及湿电产生的沉渣外售恒力水泥综合利用。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七)环境风险防控。企业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完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立与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八)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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