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行为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罗定市2024年度建筑市场行为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略) 场监管理念和方式,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的精神, (略) 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在 (略) 、政 (略) 、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检查、抽查结果,达到抽查一片、警示一片, (略) 场主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逐步淘汰失信主体,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三、检查抽查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根据2018年3月19日中华人民 (略) 令第698号令修订);
3、《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略) 〔2018〕259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略) 〔2019〕116号);
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略) 令第724号);
8、《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修正);
9、《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76号)。
四、检查抽查对象
(略) 场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各方主体。
五、检查抽查事项
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情况,受检工程项目(含结建式人防工程)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资格、 (略) 场方面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情况;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后承诺落实情况;
3、依法招标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合同履行标后检查情况;
4、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督检查、认定查处及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图服务、效能、收费情况含(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
6、推行施工过程全结算工作情况;
7、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分包、维权信息公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及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资料。
六、检查抽查程序
1、组成检查抽查工作组。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场监管股、执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组成。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检查事项,可以邀请有关业务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2、受检项目清单。在辖区内在建项目库随机抽取受检项目。检查事项清单可根据政策变化、施工进度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3、每季度开展不少 (略) 场行为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所查事项不低于在建项目总数的10%。要强化风险分析,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抽查事项及次数。
4、制订检查抽查表格。检查表格至少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受检项目、现场人员等内容。
5、到受检项目开展检查抽查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检查依据和内容。
6、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由被检查人员签名确认;需要取证的,应由被检查人盖章、现场人员签名确认。
7、出具检查意见。若不能现场出具检查意见、责令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书等检查文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文书应由被检查人员签收;拒不签收检查文书的,检查人员注明原因并签名,采取留置送达。
8、整改回复。被检查人应按检查文书要求整改回复。不按时回复,没有实质性整改,或者拒不整改回复的,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约谈、通报、信用扣分或立案查处。
9、总结公开。检查、抽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效能评估,并主动对外公开结果。
10、检查记录归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档案按年度建立台账归档。保存期限2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机制,全 (略) 场行为暨保障农民工资支付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贯彻落实《 (略)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 (略) 场监管理念和方式,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的精神, (略) 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进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在 (略) 、政 (略) 、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检查、抽查结果,达到抽查一片、警示一片, (略) 场主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逐步淘汰失信主体,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三、检查抽查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613号,根据2018年3月19日中华人民 (略) 令第698号令修订);
3、《关于印发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1号);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略) 〔2018〕259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4号);
6、《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略) 〔2019〕116号);
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略) 令第724号);
8、《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修正);
9、《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76号)。
四、检查抽查对象
(略) 场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各方主体。
五、检查抽查事项
1、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情况,受检工程项目(含结建式人防工程) (略) 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资格、 (略) 场方面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情况;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后承诺落实情况;
3、依法招标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合同履行标后检查情况;
4、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督检查、认定查处及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图服务、效能、收费情况含(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
6、推行施工过程全结算工作情况;
7、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分包、维权信息公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及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有关资料。
六、检查抽查程序
1、组成检查抽查工作组。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场监管股、执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组成。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检查事项,可以邀请有关业务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2、受检项目清单。在辖区内在建项目库随机抽取受检项目。检查事项清单可根据政策变化、施工进度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3、每季度开展不少 (略) 场行为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所查事项不低于在建项目总数的10%。要强化风险分析,可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检查、抽查事项及次数。
4、制订检查抽查表格。检查表格至少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受检项目、现场人员等内容。
5、到受检项目开展检查抽查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检查依据和内容。
6、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由被检查人员签名确认;需要取证的,应由被检查人盖章、现场人员签名确认。
7、出具检查意见。若不能现场出具检查意见、责令整改通知书、督办通知书等检查文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查文书应由被检查人员签收;拒不签收检查文书的,检查人员注明原因并签名,采取留置送达。
8、整改回复。被检查人应按检查文书要求整改回复。不按时回复,没有实质性整改,或者拒不整改回复的,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约谈、通报、信用扣分或立案查处。
9、总结公开。检查、抽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效能评估,并主动对外公开结果。
10、检查记录归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档案按年度建立台账归档。保存期限2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机制,全 (略) 场行为暨保障农民工资支付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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