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阳西县交通运输 (略) 管理站
3、评估主体单位: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4、项目概要:根据《阳西县上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目前省道S541线阳西县城至 (略) 改建工程(绿色能源产业园至绿色食品产业园连接线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由于该项 (略) 一期终点距离上洋镇区圆盘还有约0.823公里。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上洋镇区出行的交通瓶颈问题,更好地发挥省道S541线县城至上洋段第一期工程的功能作用,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急需建设。
根据上洋镇总体规划需要,现拟对原县道X605 (略) 处,起点桩号为LK0+000,经石桥小学,在石桥村委附近连接现状上洋镇转盘,桩号为LK0+822.552,进行改建。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 (略) 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 (略) 里程桩号为LK0+000~LK0+822.552段,路线全长0.823公里, (略) 基宽为24.5米。
本项目 (略) 扩建项目,全长0.823km,项目投资总造价约3795.5 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建设期为18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广东道勤 (略)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23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传真):0662-*
邮箱:*@*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于2024年3月20日截止
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阳西县交通运输 (略) 管理站
3、评估主体单位: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4、项目概要:根据《阳西县上洋镇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目前省道S541线阳西县城至 (略) 改建工程(绿色能源产业园至绿色食品产业园连接线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由于该项 (略) 一期终点距离上洋镇区圆盘还有约0.823公里。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上洋镇区出行的交通瓶颈问题,更好地发挥省道S541线县城至上洋段第一期工程的功能作用,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急需建设。
根据上洋镇总体规划需要,现拟对原县道X605 (略) 处,起点桩号为LK0+000,经石桥小学,在石桥村委附近连接现状上洋镇转盘,桩号为LK0+822.552,进行改建。省道S541线至上洋镇区连接线工程 (略) 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 (略) 里程桩号为LK0+000~LK0+822.552段,路线全长0.823公里, (略) 基宽为24.5米。
本项目 (略) 扩建项目,全长0.823km,项目投资总造价约3795.5 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建设期为18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负责单位:广东道勤 (略)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23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传真):0662-*
邮箱:*@*26.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分析。
4、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影响;
(2)项目用地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于2024年3月20日截止
阳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