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关于组织申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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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关于组织申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关于组织申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精神, (略) 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以及两江新区《关于印发两江新区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监〔2024〕12号)有关要求,现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2、3),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功能,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发布、项目路演、交易结算、高价值专利培育、产业专利导航、金融等全链条服务,开展技术供需匹配撮合,促进专利转移转化,更好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信息枢纽和交易通道作用。

(二) (略) 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略) 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机制,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高质量专利培育,加快盘活存量专利,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和价值实现。

(三)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委托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育经验的单位,重点面向高校、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系统化培训,培养一批懂法律、懂金融、懂市场的知识产权运营实务人才,强化专利转化人才保障。

二、项目实施期限

**日至**日

三、组织方式

(一)自主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择优立项。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签订任务书。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与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签订任务书后预拨部分项目资金。

(四)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价,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项目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拨付余款,并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收回相应部分项目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对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和利益相关方编造虚假交易、提供虚假材料等串通造假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各项目承接资格,追回有关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管理科姚川、黄婷

地址: (略) 渝北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广场1号楼4层417室

电话:023-*、023-*

邮箱:*@*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 (略) 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日

重庆两江新区关于组织申报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精神, (略) 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渝知发〔2023〕50号)以及两江新区《关于印发两江新区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监〔2024〕12号)有关要求,现将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2、3),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功能,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发布、项目路演、交易结算、高价值专利培育、产业专利导航、金融等全链条服务,开展技术供需匹配撮合,促进专利转移转化,更好发挥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信息枢纽和交易通道作用。

(二) (略) 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略) 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机制,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高质量专利培育,加快盘活存量专利,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和价值实现。

(三)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委托具有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育经验的单位,重点面向高校、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系统化培训,培养一批懂法律、懂金融、懂市场的知识产权运营实务人才,强化专利转化人才保障。

二、项目实施期限

**日至**日

三、组织方式

(一)自主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择优立项。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签订任务书。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与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签订任务书后预拨部分项目资金。

(四)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按照项目任务书约定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价,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的项目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拨付余款,并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收回相应部分项目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对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和利益相关方编造虚假交易、提供虚假材料等串通造假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各项目承接资格,追回有关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管理科姚川、黄婷

地址: (略) 渝北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广场1号楼4层417室

电话:023-*、023-*

邮箱:*@*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 (略) 所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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