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高照街道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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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高照街道2023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高新区(高照街道)紧紧围绕秀洲区法治工作重点,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立的工作部署,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力量水平,切实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立,扎实推动普法工作,推动秀洲区进展改革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高照(高新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文件制定。2023年度,高新区(高照街道)严格加强标准性文件监视治理,严格根据要求制定标准性文件,对由本单位起草拟印发的标准性文件严格根据“征求公众意见、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标准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完善法律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根据秀洲区司法局关于建设工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工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标准,高新区(高照)司法所召开工作推进会。使三个工业社区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高效、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目前,三个工业社区均已完成筹建工作,工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律所、司法所和工业社区结对共建形式,集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企业或员工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值班律师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的方式获得服务,对于承接高新区社会管理职能,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进基层普法,健全治理方式。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发挥法治宣传的优势,利用“3.8”、“3.15”、“6.26”等重大时间节点,联合街道、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宣传育活动,同时坚持“重点人群普法”方针,实施青少年“学法守法 法伴成长”普法专项行动,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组织司法干警、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到高照实验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 (略) 络诈骗等专题讲座,受教师生达600余人,使“八五”普法中期取得良好成绩。二是强化民主法治阵地建设。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基础更加夯实,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化的服务。现高新区(高照)司法所已搬入的新独立办公场所。高新区(高照)司法新址所位于高照 (略) 1299号,于2023年12月完成新址改造并入驻办公,承担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社会职能。司法所与镇综治办等合署办公,总办公面积约800平米,司法所内设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社区矫正报到室、社区矫正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集中教育室、档案室、合法性审查室(法律咨询室)各一间,工作人员办公室6间、会议室2间,调解室3间。三是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依据司法所职能,完善政法专项编、司法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各个类别人员队*。高新区(高照)司法所现共有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政法编制3名,合同聘用14名(调解员10名,调解内勤1名,综合内勤1名,矫正社工2名)队*年龄结构年轻化。利用“传帮带”、“业务实训”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提升高新区(高照)司法所队*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更好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四、注重矛盾化解,夯实法治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力压降和销号房地产、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经济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完善“人民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与高新法庭相互配合,相互“借力”,发挥出“1+1>2”的合力,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2023年,高新区(高照)司法所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4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7件,涉及金额287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协助高新法庭成功化解案件纠纷126宗,未发生重大和群体性的事件,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五、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是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有待提高;一是法制审核力量不足。《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目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未到位,过渡期内仍由综合执法派驻中队法制员承担案件审核工作,案件质量难以保证。二是队*融合不够完善。目前执法队仍较大程度停留在“物理融合”阶段,各下沉单位仍然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协同理念还有待提高。

(三)普法活动有待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根据时代特点,普法工作方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六、下一 (略)

(一)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和司法所改革,推动法治职能整合向高新区(高照)西区内延伸,配强法治工作力量,推动高新区(高照)合法性审查覆盖工作提质增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开展高质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亚运期间综治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排查、及时调处、加强联动,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维稳工作,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等各项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23年,高新区(高照街道)紧紧围绕秀洲区法治工作重点,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立的工作部署,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依法决策力量水平,切实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立,扎实推动普法工作,推动秀洲区进展改革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高照(高新区)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文件制定。2023年度,高新区(高照街道)严格加强标准性文件监视治理,严格根据要求制定标准性文件,对由本单位起草拟印发的标准性文件严格根据“征求公众意见、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标准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完善法律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根据秀洲区司法局关于建设工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工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标准,高新区(高照)司法所召开工作推进会。使三个工业社区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高效、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目前,三个工业社区均已完成筹建工作,工业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律所、司法所和工业社区结对共建形式,集聚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咨询、人民调解等服务。企业或员工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值班律师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的方式获得服务,对于承接高新区社会管理职能,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推进基层普法,健全治理方式。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发挥法治宣传的优势,利用“3.8”、“3.15”、“6.26”等重大时间节点,联合街道、妇联、团委等部门开展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宣传育活动,同时坚持“重点人群普法”方针,实施青少年“学法守法 法伴成长”普法专项行动,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组织司法干警、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到高照实验学校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 (略) 络诈骗等专题讲座,受教师生达600余人,使“八五”普法中期取得良好成绩。二是强化民主法治阵地建设。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基层基础更加夯实,为群众提供更优质化的服务。现高新区(高照)司法所已搬入的新独立办公场所。高新区(高照)司法新址所位于高照 (略) 1299号,于2023年12月完成新址改造并入驻办公,承担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社会职能。司法所与镇综治办等合署办公,总办公面积约800平米,司法所内设一站式公共服务大厅、社区矫正报到室、社区矫正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集中教育室、档案室、合法性审查室(法律咨询室)各一间,工作人员办公室6间、会议室2间,调解室3间。三是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依据司法所职能,完善政法专项编、司法辅助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各个类别人员队*。高新区(高照)司法所现共有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政法编制3名,合同聘用14名(调解员10名,调解内勤1名,综合内勤1名,矫正社工2名)队*年龄结构年轻化。利用“传帮带”、“业务实训”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提升高新区(高照)司法所队*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更好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四、注重矛盾化解,夯实法治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力压降和销号房地产、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经济金融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完善“人民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与高新法庭相互配合,相互“借力”,发挥出“1+1>2”的合力,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2023年,高新区(高照)司法所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24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7件,涉及金额287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其中协助高新法庭成功化解案件纠纷126宗,未发生重大和群体性的事件,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五、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是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有待提高;一是法制审核力量不足。《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目前,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未到位,过渡期内仍由综合执法派驻中队法制员承担案件审核工作,案件质量难以保证。二是队*融合不够完善。目前执法队仍较大程度停留在“物理融合”阶段,各下沉单位仍然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协同理念还有待提高。

(三)普法活动有待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根据时代特点,普法工作方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六、下一 (略)

(一)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和司法所改革,推动法治职能整合向高新区(高照)西区内延伸,配强法治工作力量,推动高新区(高照)合法性审查覆盖工作提质增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开展高质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亚运期间综治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排查、及时调处、加强联动,确保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因素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各项维稳工作,重点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等各项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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