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远公司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7万吨含铅废料综合处置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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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远公司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7万吨含铅废料综合处置利用项目

广东宏远环保 (略) :
  报来的《广东宏远公司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7万吨含铅废料综合处置利用项目核准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废料综合处置,减少环境污染,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宏远公司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7万吨含铅废料综合处置利用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312-*-04-01-*)。
  项目单位为广东宏远环保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仁化县周田镇XZG-1地块办公楼(广东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年综合处理利用*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吨含铅废料,用地面积143.64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1)新建原料车间/自动拆解车间/配料车间,包含电池储坑及新增一条年处理*吨废铅蓄电池自动拆解系统、原辅料混料配料系统。(2)新建熔炼精炼车间,包含4.8㎡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炉及配套烟气收尘和处理系统、4m2富氧熔炼炉及配套的烟气收尘和处理系统、纯氧还原炉熔炼系统+真空炉系统,以及低温熔铸系统、火法精炼系统和合金制备系统。(3)新建塑料车间,包含塑料清洗分选生产线和造粒生产线。(4)新建原料预处理车间,包含一套原料预处理系统。(5)新建配套公辅设施,主要有制氧站、空压机站、循环水站、废水处理站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广东宏远环保 (略) 自有资金。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请项目法人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用地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广东宏远环保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宏远环保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广东宏远环保 (略) :
  报来的《广东宏远公司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7万吨含铅废料综合处置利用项目核准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提高废料综合处置,减少环境污染,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东宏远公司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7万吨含铅废料综合处置利用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2312-*-04-01-*)。
  项目单位为广东宏远环保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仁化县周田镇XZG-1地块办公楼(广东仁化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年综合处理利用*吨废铅酸蓄电池及3.*吨含铅废料,用地面积143.64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1)新建原料车间/自动拆解车间/配料车间,包含电池储坑及新增一条年处理*吨废铅蓄电池自动拆解系统、原辅料混料配料系统。(2)新建熔炼精炼车间,包含4.8㎡富氧侧吹熔池熔炼炉及配套烟气收尘和处理系统、4m2富氧熔炼炉及配套的烟气收尘和处理系统、纯氧还原炉熔炼系统+真空炉系统,以及低温熔铸系统、火法精炼系统和合金制备系统。(3)新建塑料车间,包含塑料清洗分选生产线和造粒生产线。(4)新建原料预处理车间,包含一套原料预处理系统。(5)新建配套公辅设施,主要有制氧站、空压机站、循环水站、废水处理站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广东宏远环保 (略) 自有资金。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请项目法人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用地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广东宏远环保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宏远环保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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