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BSL-3实验动物平台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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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BSL-3实验动物平台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 (略) 155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主楼六层原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
公示时间:2024-03-14至2024-03-27
受理时间:2024-03-14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BSL- (略) 提升项目建设地点: (略) 昌 (略) 155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主楼六层K6、K7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内容:将病毒病所主楼六层原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K6、K7实验室升级改造为ABSL-3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00㎡,开展高致病性病毒感染实验,实验动物种类主要包括:猴、雪貂、豚鼠、仓鼠、大鼠、小鼠。设计1个动物核心实验区和1个解剖区,设置独立的人流出入口、动物出入口、洁物入口、污物出口。实验内容:病毒感染动物的感染性进行研究。本项目研究所需病毒直接由实验室运行和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提供,项目主要进行动物病毒攻毒、病毒感染动物提取感染样本,样本检测成果分析,实验室不含样本检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3%。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昌 (略) 155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主楼六层原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
公示时间:2024-03-14至2024-03-27
受理时间:2024-03-14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BSL- (略) 提升项目建设地点: (略) 昌 (略) 155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主楼六层K6、K7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内容:将病毒病所主楼六层原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K6、K7实验室升级改造为ABSL-3实验室,建筑面积约200㎡,开展高致病性病毒感染实验,实验动物种类主要包括:猴、雪貂、豚鼠、仓鼠、大鼠、小鼠。设计1个动物核心实验区和1个解剖区,设置独立的人流出入口、动物出入口、洁物入口、污物出口。实验内容:病毒感染动物的感染性进行研究。本项目研究所需病毒直接由实验室运行和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提供,项目主要进行动物病毒攻毒、病毒感染动物提取感染样本,样本检测成果分析,实验室不含样本检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3%。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联系人:李洁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 (略) 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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