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洮北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1月29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省、市人大的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将我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其核心就是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的有效制度和重要保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大法制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稳妥推进我区备案审查工作。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备案工作情况
1、规范性文件接收备案情况。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收到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主要涉及《关于印发洮北区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洮北区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洮北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洮北区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未收到区监察委、 (略) 和 (略) 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未收到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2、 (略) 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区人大常 (略) 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二)审查工作情况
法制委对区人民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登记备案、初步审查,按职责分工转交常委会有关专委会审查。经严格审查,区人民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能够遵循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经审查后认为内容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准予备案。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与此同时,还通过电话咨询、微信沟通等方式指导报备部门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推动区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共同提高。
(二)严格把关,注重提升审查质效。区人大法制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法制委牵头,会同相关专委,对备案审查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要求提交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发现有违法内容或者有不适当条款的,及时退回报送单位并说明理由,要求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三)依法监督,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内健全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加强与区政府、司法局、监察委、法院、 (略) 、各乡(镇)等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要求按时报备,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常态。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虽然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但还存在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部分报备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报备单位“有件必备”的常态化监督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现有队*力量还较薄弱,与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加强审查队*能力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法制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推动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学。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及“ (略) ”、各乡(镇)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等多种形式,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为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互动和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报备规范,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工作质效。积极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 (略) 作用,抓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和电子报备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2024年1月29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省、市人大的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将我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其核心就是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的有效制度和重要保障,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大法制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稳妥推进我区备案审查工作。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备案工作情况
1、规范性文件接收备案情况。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收到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主要涉及《关于印发洮北区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洮北区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洮北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洮北区超标粮食处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未收到区监察委、 (略) 和 (略) 报送的规范性文件。
未收到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建议。
2、 (略) 人大常委会报备情况。区人大常 (略) 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二)审查工作情况
法制委对区人民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登记备案、初步审查,按职责分工转交常委会有关专委会审查。经严格审查,区人民政府报备的4件规范性文件,能够遵循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经审查后认为内容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准予备案。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与此同时,还通过电话咨询、微信沟通等方式指导报备部门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推动区乡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共同提高。
(二)严格把关,注重提升审查质效。区人大法制委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法制委牵头,会同相关专委,对备案审查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要求提交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发现有违法内容或者有不适当条款的,及时退回报送单位并说明理由,要求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三)依法监督,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内健全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加强与区政府、司法局、监察委、法院、 (略) 、各乡(镇)等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要求按时报备,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常态。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虽然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但还存在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部分报备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对报备单位“有件必备”的常态化监督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现有队*力量还较薄弱,与新形势下备案审查工作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加强审查队*能力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法制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人大关于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推动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学。加强与各专门委员会及“ (略) ”、各乡(镇)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协同配合。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等多种形式,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为下一步备案审查工作的良好互动和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报备及时、报备规范,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工作质效。积极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 (略) 作用,抓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和电子报备工作,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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