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3日关于拟作出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3日关于拟作出沈阳新基环保有限公司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略) 苏家屯区

(略)

辽宁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项 (略) 沈北 (略) 38号。项目东侧为 (略) 、沈阳 (略) 、辽宁真龙 (略) ;南侧为 (略) (略) 、辽宁 (略) 、沈阳 (略) 、辽宁 (略) 、希杰大通物流(沈阳)有限公司;西侧为柳岗屯村、盛辉物流;北侧为沈 (略) 、亨利达物流、 (略) 、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由于现有精氨酸产品依托现有赖氨酸生产线生产时,未达到该产品的设备生产最大产能,本项目拟依托赖氨酸生产线现有设备,扩产至该产品设备生产最大产能。

项目以葡萄糖、氢氧化钾、硫酸铵、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配料、种子培养、主培养、BROTH接收、离心分离、树脂分离(氨水制备)、浓缩、脱色、压滤、结晶、干燥/包装等主要工序,将精氨酸产品产能由1.*吨/年扩产至*吨/年,使精氨酸产品达到在现有赖氨酸生产线上的设备生产最大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玉米加工量保持不变,每条生产线的各类产品产能均达到设备生产最大产能。赖氨酸生产线交替生产产品为:*吨/年赖氨酸、0.*吨/年胱氨酸、*吨/年精氨酸、*吨/年液体赖氨酸、1.*吨/年酪氨酸、1.*吨/年苯*氨酸。苏氨酸生产线交替生产产品为:7.*吨/年苏氨酸、*吨/年缬氨酸、*吨/年亮氨酸、*吨/年异亮氨酸、2.*吨/年色氨酸。核苷酸生产线交替生产产品为:1.*吨/年核苷酸、1.*吨/年精氨酸(食品级)。

同时,为了完善危险废物分区布局及环境管理要求,拟在热源厂内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C,用于贮存热源厂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不变。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暖、供汽均依托既有项目。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8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镉、铅等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标准要求。氨逃逸质量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工艺设计要求。

运营期物料运输机动车(包括协议租用车辆)应达到国五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略) 移动机械符合国三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场所内使 (略) 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码,达标排放。安装车辆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运输电子台账,加强运输车辆管控,完善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每半年更新一次。

项目飞灰经螯合后暂存于飞灰贮存库内,产生的废气经吸收塔后排放,柠檬酸采用密闭罐装储存。根据“报告书”,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垃圾渗滤液、循环水处理站浓水、吸收塔废水均依托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及处理规模均保持不变,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日,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飞灰螯合用水、脱酸剂配置等。循环冷却水经自建循环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00吨/日,采用“混凝澄清+砂滤+UF+反渗透”工艺)处理后,清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浓水回至现有渗滤液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产噪设备主要为配套风机和泵类,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焚烧炉炉渣、焚烧飞灰螯合物、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循环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油漆桶、废包装物、废树脂(膜)等。

本项目建成后,焚烧炉炉渣仍送往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油漆桶、废包装物、废树脂(膜)仍送往沈阳绿环固体 (略) 、辽宁永润 (略) 综合处置;经螯合稳定化后的焚烧飞灰,经检测合格后仍送至老虎冲飞灰填埋场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仍送至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循环水处理站污泥送至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老虎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略) 苏家屯区

(略)

辽宁 (略)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项 (略) 沈北 (略) 38号。项目东侧为 (略) 、沈阳 (略) 、辽宁真龙 (略) ;南侧为 (略) (略) 、辽宁 (略) 、沈阳 (略) 、辽宁 (略) 、希杰大通物流(沈阳)有限公司;西侧为柳岗屯村、盛辉物流;北侧为沈 (略) 、亨利达物流、 (略) 、 (略)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由于现有精氨酸产品依托现有赖氨酸生产线生产时,未达到该产品的设备生产最大产能,本项目拟依托赖氨酸生产线现有设备,扩产至该产品设备生产最大产能。

项目以葡萄糖、氢氧化钾、硫酸铵、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配料、种子培养、主培养、BROTH接收、离心分离、树脂分离(氨水制备)、浓缩、脱色、压滤、结晶、干燥/包装等主要工序,将精氨酸产品产能由1.*吨/年扩产至*吨/年,使精氨酸产品达到在现有赖氨酸生产线上的设备生产最大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玉米加工量保持不变,每条生产线的各类产品产能均达到设备生产最大产能。赖氨酸生产线交替生产产品为:*吨/年赖氨酸、0.*吨/年胱氨酸、*吨/年精氨酸、*吨/年液体赖氨酸、1.*吨/年酪氨酸、1.*吨/年苯*氨酸。苏氨酸生产线交替生产产品为:7.*吨/年苏氨酸、*吨/年缬氨酸、*吨/年亮氨酸、*吨/年异亮氨酸、2.*吨/年色氨酸。核苷酸生产线交替生产产品为:1.*吨/年核苷酸、1.*吨/年精氨酸(食品级)。

同时,为了完善危险废物分区布局及环境管理要求,拟在热源厂内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库C,用于贮存热源厂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制度不变。项目供水、排水、供电、供暖、供汽均依托既有项目。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依托现有处理设施,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8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书”,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镉、铅等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4标准要求。氨逃逸质量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工艺设计要求。

运营期物料运输机动车(包括协议租用车辆)应达到国五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略) 移动机械符合国三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场所内使 (略) 移动机械均应进行环保编码登记并悬挂号牌或机身明显处喷码,达标排放。安装车辆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运输电子台账,加强运输车辆管控,完善车辆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每半年更新一次。

项目飞灰经螯合后暂存于飞灰贮存库内,产生的废气经吸收塔后排放,柠檬酸采用密闭罐装储存。根据“报告书”,厂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垃圾渗滤液、循环水处理站浓水、吸收塔废水均依托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及处理规模均保持不变,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立方米/日,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飞灰螯合用水、脱酸剂配置等。循环冷却水经自建循环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800吨/日,采用“混凝澄清+砂滤+UF+反渗透”工艺)处理后,清水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浓水回至现有渗滤液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产噪设备主要为配套风机和泵类,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书”,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焚烧炉炉渣、焚烧飞灰螯合物、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循环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油漆桶、废包装物、废树脂(膜)等。

本项目建成后,焚烧炉炉渣仍送往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废布袋、实验室废液、废油漆桶、废包装物、废树脂(膜)仍送往沈阳绿环固体 (略) 、辽宁永润 (略) 综合处置;经螯合稳定化后的焚烧飞灰,经检测合格后仍送至老虎冲飞灰填埋场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仍送至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循环水处理站污泥送至本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