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梨树县域内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依据《中 (略)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略) 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3〕6号),借鉴 (略) 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听取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奖补形式和奖补资金构成。规定了社会资本参与梨树县旱改水项目获得收益的两种形式:补助资金、奖励资金,明确了奖补资金构成。
二、奖补规则。说明了获得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的规则。
三、奖补资金条件及标准。明确了获得奖补资金与项目建设、指标入库交易的条件。明确了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给付标准。
四、奖补资金支付。明确了获得奖补资金的申请、批准、拨付等办理流程,明确了基层单位的工作经费。
五、保障措施。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服务管理、宣传引导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六、法律责任。本办法未尽事宜已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执行。
七、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时效性等方面内容。
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梨树县域内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依据《中 (略)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略) 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吉发〔2018〕3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自然资规〔2023〕6号),借鉴 (略) 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旱田改水田)项目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听取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奖补形式和奖补资金构成。规定了社会资本参与梨树县旱改水项目获得收益的两种形式:补助资金、奖励资金,明确了奖补资金构成。
二、奖补规则。说明了获得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的规则。
三、奖补资金条件及标准。明确了获得奖补资金与项目建设、指标入库交易的条件。明确了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给付标准。
四、奖补资金支付。明确了获得奖补资金的申请、批准、拨付等办理流程,明确了基层单位的工作经费。
五、保障措施。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服务管理、宣传引导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六、法律责任。本办法未尽事宜已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执行。
七、附则。规定了本办法的时效性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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