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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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4)建设地点: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
(5)扩建内容:扩建规模为污水处理总量达到 2.50 万m 3?/d(即新增处理规模 1.0 万 m 3?/d),中水回用系统产水量 1.0 万 m 3?/d;达标排放(提标后标准)1.50 万 m 3?/d。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联系人: 武秀宽

联系电话: *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省国环 (略)
联系电话:0459-*

单位地址:大庆高新区服务软件外包园B12 -303

联系人:韩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见附件。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4)建设地点: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
(5)扩建内容:扩建规模为污水处理总量达到 2.50 万m 3?/d(即新增处理规模 1.0 万 m 3?/d),中水回用系统产水量 1.0 万 m 3?/d;达标排放(提标后标准)1.50 万 m 3?/d。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行保障中心

联系人: 武秀宽

联系电话: *

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省国环 (略)
联系电话:0459-*

单位地址:大庆高新区服务软件外包园B12 -303

联系人:韩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见附件。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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