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奇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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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奇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奇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奇 (略)

建设地点:苏州高 (略) 668号

建设性质:扩建

设计规模:年产温热(冷)治疗设备/器具*箱;创面敷料*箱;其他器械*箱;磁疗设备/器具8000箱;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7000箱;日化产品5000箱;医护人员防护用品4200箱;中医器具4000箱;病人护理防护用品3000箱;口腔治疗辅助材料1500箱;口腔治疗器具1000箱;眼科治疗和手术设备、辅助器具1000箱;矫形固定器械1000箱;清洗、灌洗、吸引、给药器械500箱;妇产科手术器械200箱;光学成像诊断设备200箱。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奇 (略)

地址:苏州高 (略) 66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江陵 (略) 588号;

联系人:汪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苏奇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奇 (略)

建设地点:苏州高 (略) 668号

建设性质:扩建

设计规模:年产温热(冷)治疗设备/器具*箱;创面敷料*箱;其他器械*箱;磁疗设备/器具8000箱;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7000箱;日化产品5000箱;医护人员防护用品4200箱;中医器具4000箱;病人护理防护用品3000箱;口腔治疗辅助材料1500箱;口腔治疗器具1000箱;眼科治疗和手术设备、辅助器具1000箱;矫形固定器械1000箱;清洗、灌洗、吸引、给药器械500箱;妇产科手术器械200箱;光学成像诊断设备200箱。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奇 (略)

地址:苏州高 (略) 66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1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吴江区江陵 (略) 588号;

联系人:汪工;

邮箱:*@*q.com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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