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2024年3月1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2024年3月1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新建实验室项目 | (略) 501号联东U谷16号楼 | 江苏 (略) | 江苏腾嘉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环 (略) 501号联东U谷16号楼,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4、2-5一致,建成后形成年出具3000份检测报告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 (略) 建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硫酸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限值;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碱液喷淋沉渣等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 0510-*,*@*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14日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新建实验室项目 | (略) 501号联东U谷16号楼 | 江苏 (略) | 江苏腾嘉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环 (略) 501号联东U谷16号楼,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原辅料、生产设备及设施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2、2-4、2-5一致,建成后形成年出具3000份检测报告的生产能力。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完善厂 (略) 建设。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捕集效率、处理效率、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报告表》中要求,并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管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非*烷总烃、氮氧化物、硫酸物、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限值;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碱液喷淋沉渣等必须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 0510-*,*@*63.com |
公开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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