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宝捷制冷设备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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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北京宝捷制冷设备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北京宝捷制冷设备服务中心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所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原文见附件。北京宝捷制冷设备服务中心.pdf

北京宝捷制冷设备服务中心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所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原文见附件。北京宝捷制冷设备服务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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