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恒源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槟榔加工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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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恒源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槟榔加工厂项目

发布时间:2024-03-14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恒源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槟榔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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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石壁镇南俸农场直属队制车间用地
海南 (略)
建设7条生产线(熏烤炉数量:1#生产线22个、2#生产线熏烤炉23个、3#~7#生产线熏烤炉均为21个),共150个HT-3000环保型烟熏烤炉,熏烤房设置7台风机及3根15m高排气筒,每台风量为*m3/h。1套自动煮果机、2t/h蒸汽锅炉1台。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的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环保熏烤炉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橡胶木片,燃料为生物质。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业中的8、农产品仓储运输: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建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窑炉等设施应当采用低氮燃烧等污染控制措施。”项目熏烤炉燃料为橡胶木片,属于《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3.5熏烤炉中提到的燃料,符合“海南省人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果生产设备为HT-3000环保型烟熏烤房,属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海南省槟榔黑果环保烘干推广设备。不属于土法熏烤槟榔,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合理。
1、废气:本项目槟榔果杀青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近期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熏烤后的黑果产品在仓库分拣储存过程中也会散发出异味,为了减少产品分拣和储存过程中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产品分拣仓库臭气采用全封闭厂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环保熏烤炉内部经风机抽风呈负压状态将熏烤烟气吸入烘干室中,生产线废气分别经水洗除尘、尘雾拦截、活性炭过滤棉、高压静电除尘和电捕获,熏烤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DA005),满足《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1熏烤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3、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用于周边槟榔园浇灌; 固废: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化粪池污泥清运用作农肥,不合格黑果返回熏烤炉继续熏烤,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机油及木焦油及木醋液、除尘废水按照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总量控制:颗粒物:0.49t/a,SO2:1.88t/a,NOx:10.30t/a。
项目加强厂区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PM10、PM2.5、O3等六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区域苯并[a]芘浓度及氮氧化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2、声环境,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东南侧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英雄山水库监测因子中除总氮外,其余水质因子在监测时间内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生产区采取水泥硬化防渗,熏烤炉配备防渗截流沟收集少量的木焦油,清洗水池去地面水泥防渗硬化,清洗池子防渗,清洗池子四周设置防溢截流沟,截流沟采取防渗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
发布时间:2024-03-14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恒源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槟榔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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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7条生产线(熏烤炉数量:1#生产线22个、2#生产线熏烤炉23个、3#~7#生产线熏烤炉均为21个),共150个HT-3000环保型烟熏烤炉,熏烤房设置7台风机及3根15m高排气筒,每台风量为*m3/h。1套自动煮果机、2t/h蒸汽锅炉1台。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的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环保熏烤炉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橡胶木片,燃料为生物质。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牧渔业中的8、农产品仓储运输: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符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建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窑炉等设施应当采用低氮燃烧等污染控制措施。”项目熏烤炉燃料为橡胶木片,属于《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3.5熏烤炉中提到的燃料,符合“海南省人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果生产设备为HT-3000环保型烟熏烤房,属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海南省槟榔黑果环保烘干推广设备。不属于土法熏烤槟榔,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选址合理。
1、废气:本项目槟榔果杀青锅炉燃料使用天然气,近期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2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项目熏烤后的黑果产品在仓库分拣储存过程中也会散发出异味,为了减少产品分拣和储存过程中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产品分拣仓库臭气采用全封闭厂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环保熏烤炉内部经风机抽风呈负压状态将熏烤烟气吸入烘干室中,生产线废气分别经水洗除尘、尘雾拦截、活性炭过滤棉、高压静电除尘和电捕获,熏烤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DA005),满足《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1熏烤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3、废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用于周边槟榔园浇灌; 固废: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化粪池污泥清运用作农肥,不合格黑果返回熏烤炉继续熏烤,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机油及木焦油及木醋液、除尘废水按照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总量控制:颗粒物:0.49t/a,SO2:1.88t/a,NOx:10.30t/a。
项目加强厂区绿化,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PM10、PM2.5、O3等六项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区域苯并[a]芘浓度及氮氧化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2、声环境,项目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东南侧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3、地表水环境,英雄山水库监测因子中除总氮外,其余水质因子在监测时间内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生产区采取水泥硬化防渗,熏烤炉配备防渗截流沟收集少量的木焦油,清洗水池去地面水泥防渗硬化,清洗池子防渗,清洗池子四周设置防溢截流沟,截流沟采取防渗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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