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报告、组织机构等公开工作;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编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报告,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特别是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发布力度。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做好发布解读,努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及时、主动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通 (略) 站专栏、“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爱昌邑”APP开设账户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解读工作,加强解疑释惑,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
(二)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件作出相应处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书面答复,内容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同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要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突出“便民”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略) 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加强监督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成立即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新条例出台、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
为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略) 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着力做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报告、组织机构等公开工作;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编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报告,推进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特别是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发布力度。
三、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一)做好发布解读,努力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及时、主动公开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通 (略) 站专栏、“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爱昌邑”APP开设账户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解读工作,加强解疑释惑,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
(二)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件作出相应处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书面答复,内容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同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要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突出“便民”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略) 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加强监督培训。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成立即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新条例出台、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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