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环行审〔2024〕8号关于《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预处理数字化绿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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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环行审〔2024〕8号关于《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预处理数字化绿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环行审〔2024〕8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 (略) 废旧铅酸蓄

电池预处理数字化绿色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废旧铅酸蓄电池预处理数字化绿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2-*)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 (略) 太和县肖口镇绿色新能源产 (略) (略) 交叉口西南,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租赁 (略) 厂区内部分区域新建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约42亩,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新建废旧电池预处理厂房6000平方米、塑料深加工厂房7600平方米和辅料库3000平方米。配套绿化、给排水、变配器、消防、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全厂塑料深加工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和现有工程保持一致,不新增废气、废水和固废污染物。该项目为废旧铅蓄电池仓储项目,不涉及后续的拆解加工及资源回收工序。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和泄漏电解液经收集后排入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县(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后,排至太和县(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区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经集烟系统收集后,经1台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内径1.5米的排气筒(DA014)排放。该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硫酸雾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的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或最终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周转箱、废托盘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根据《报告表》,该项目须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该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的一座1000立方米的事故池,原则上事故废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7、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12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太和县(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管委会,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徽 (略)


太环行审〔2024〕8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 (略) 废旧铅酸蓄

电池预处理数字化绿色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

你公司报来《 (略) 废旧铅酸蓄电池预处理数字化绿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6-*-04-02-*)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 (略) 太和县肖口镇绿色新能源产 (略) (略) 交叉口西南,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该项目租赁 (略) 厂区内部分区域新建标准化厂房,占地面积约42亩,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新建废旧电池预处理厂房6000平方米、塑料深加工厂房7600平方米和辅料库3000平方米。配套绿化、给排水、变配器、消防、环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全厂塑料深加工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和现有工程保持一致,不新增废气、废水和固废污染物。该项目为废旧铅蓄电池仓储项目,不涉及后续的拆解加工及资源回收工序。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碱液喷淋废水和泄漏电解液经收集后排入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县(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后,排至太和县(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区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经集烟系统收集后,经1台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内径1.5米的排气筒(DA014)排放。该项目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硫酸雾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的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或最终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废周转箱、废托盘等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根据《报告表》,该项目须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该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的一座1000立方米的事故池,原则上事故废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7、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12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太和县(肖口)绿色新能源产业园管委会,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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