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火车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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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火车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火车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太仆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地点:太仆寺旗千斤沟镇西山坡村。

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建设内 (略) 工程、植被工程、铺装工程、亮化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充电桩工程及强弱电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其中,道路工程*.6平方米、植被工程*.7平方米、铺装工程*.7平方米、风光 (略) 灯80套、25米高杆灯4套、 (略) 1100米、 (略) 1100米、 (略) 1100米、充电桩14套及强弱电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6、项目总投资 *.*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7、建设期:2024 年 5 月-2025 年 10 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产生粉尘。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化验废水。

3、噪声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弃渣和主要基础施工产生的弃土以及生活垃圾。

5、技术风险:由于技术措施不到位,引发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加强相关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设计、实施;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出行车辆必须 (略) 线行驶,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雷志飞。

联系电话:*。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火车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太仆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地点:太仆寺旗千斤沟镇西山坡村。

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m2,建设内 (略) 工程、植被工程、铺装工程、亮化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充电桩工程及强弱电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其中,道路工程*.6平方米、植被工程*.7平方米、铺装工程*.7平方米、风光 (略) 灯80套、25米高杆灯4套、 (略) 1100米、 (略) 1100米、 (略) 1100米、充电桩14套及强弱电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6、项目总投资 *.*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

7、建设期:2024 年 5 月-2025 年 10 月。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产生粉尘。

2、水环境影响:施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和实验、化验废水。

3、噪声影响: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工程产生的弃渣和主要基础施工产生的弃土以及生活垃圾。

5、技术风险:由于技术措施不到位,引发风险。

三、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如下的防范化解措施:加强相关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设计、实施;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的出行车辆必须 (略) 线行驶,对参与施工的车辆进行备案,同时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8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雷志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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