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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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 (略) 年回收加工废玻璃*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只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 (略) 年回收加工废玻璃*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只项目

(略) 江阴港城经济区(新厝镇)原出口 (略) 内

福建 (略)

福建金瑞 (略)

项目 (略) (略) 江阴港城经济区(新厝镇)原出口 (略) 内,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回收加工废玻璃*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只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入沉淀池当中,经隔油再沉淀后部分回用作场地内洒水抑尘。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直接依托周边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产生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少量水泥搅拌产生的水泥粉尘等。扬尘的影响在干燥天气下显得比较突出,但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而且是短期的局部影响。

固废: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如:石子、混凝土块、砖头、石块、石屑、黄沙、石灰和废木料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处理;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为防止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上述环境污染的现象,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小。

噪声:施工机械的噪声由于噪声级较高,在空旷地带传播距离很远,在不同施工阶段,施工场界昼间噪声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频率,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同时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吨/日)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排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略) 。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酸洗、氯化提纯产生的废气采用排气设施管道收集后经过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15m高空排放(DA001);石英砂生产线初破、制砂破碎筛分、磁选产生的废气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坩埚生产线投料喷砂、废玻璃加工分选废气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去杂废料、废刀片、石墨电极、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酸渣、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 (略) 年回收加工废玻璃*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只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 (略) 年回收加工废玻璃*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只项目

(略) 江阴港城经济区(新厝镇)原出口 (略) 内

福建 (略)

福建金瑞 (略)

项目 (略) (略) 江阴港城经济区(新厝镇)原出口 (略) 内,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回收加工废玻璃*吨,年加工石英砂3000吨,年加工石英坩埚*只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入沉淀池当中,经隔油再沉淀后部分回用作场地内洒水抑尘。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直接依托周边村庄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产生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临时物料堆场产生的扬尘;少量水泥搅拌产生的水泥粉尘等。扬尘的影响在干燥天气下显得比较突出,但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而且是短期的局部影响。

固废: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如:石子、混凝土块、砖头、石块、石屑、黄沙、石灰和废木料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处理;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为防止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发生上述环境污染的现象,使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小。

噪声:施工机械的噪声由于噪声级较高,在空旷地带传播距离很远,在不同施工阶段,施工场界昼间噪声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频率,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同时采用低噪声施工方法;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实行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吨/日)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汇同排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略) (略) 。

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和排放。酸洗、氯化提纯产生的废气采用排气设施管道收集后经过1套二级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15m高空排放(DA001);石英砂生产线初破、制砂破碎筛分、磁选产生的废气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坩埚生产线投料喷砂、废玻璃加工分选废气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严格落实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防范措施,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达到限值要求。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去杂废料、废刀片、石墨电极、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综合利用;酸渣、污泥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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