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
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
蕉岭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对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设计概算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消除河道防洪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11-*-04-01-*
二、建设地点:南磜镇蓝源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31km,其中清淤疏浚河长3.31km,护岸整治长度1.979km,建设巡河步道0.288km,新设河道界桩68座,新建水景观与水文化1处,新设小型水文一体化自动监测站3处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671.*元。其中:建筑工程562.*元(含临时工程费38.*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4.*元、环境保护工程费4.*元,水土保持工程费5.79 万元),监理13.*元,勘测17.*元,设计17.*元,其他60.*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详见附件:《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九、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
蕉岭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对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设计概算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消除河道防洪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2311-*-04-01-*
二、建设地点:南磜镇蓝源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治理河道总长度为3.31km,其中清淤疏浚河长3.31km,护岸整治长度1.979km,建设巡河步道0.288km,新设河道界桩68座,新建水景观与水文化1处,新设小型水文一体化自动监测站3处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671.*元。其中:建筑工程562.*元(含临时工程费38.*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4.*元、环境保护工程费4.*元,水土保持工程费5.79 万元),监理13.*元,勘测17.*元,设计17.*元,其他60.*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其他不采用招标方式。详见附件:《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九、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蕉岭县隆文水蓝源村段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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