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南站基地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设计方案变更规划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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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江区南站基地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设计方案变更规划许可公示


为了让周边单位、居民了解“松江区南站基地C19-35-05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 (略) 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方案公示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工程名称:松江区南站基地C19-35-05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项目地址: (略) 松江区车墩镇

建设用地范围: (略) ,南至沈家村河,西至 C19-35-02地块,北至 C19-35-03、C19-35-04 地块

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建筑工程性质:动迁安置房住宅 用地面积:*.8平方米

变更内容为:

1、15#PT站、16#PT站、17#PT站、18#PT站、19#PT站、20#PT站、21#PT站根据供电方案调整,轮廓增大,与其周边楼间距相应调整,相应的车位也调整

2、场地标高由 4.250m 调整到 4.850m,因场地 (略) 西侧出入口坡道两侧增加挡土墙,住宅及K、P站0.000标高调整

3、1#住宅楼东侧、14#南侧位置、12#住宅及13#住宅中间位置各设置一个地下雨水调蓄池

4、地下车库增加自然采光通风井6个,地下车库排风井位置微调

5、14#楼东侧场地、14#楼西侧场地、23#垃圾房东侧、地面布置非机动车位

6、14#配套用房西侧增加燃气调压站

7、 (略) 出入口位置增加成品岗亭,北侧出入口处成品岗亭位置微调

8、17#PT (略) 宽度由5.5m调整为6.0m,东侧电动车停车位相应调整

9、地下车库排风井位置贴临17#PT站西侧,排风井位置与4#住宅间距调整

10、住宅非机动车库增加出地面排烟井

11、地下车库西侧出入口位置因坡道长度不够,地面标高局部降低,周边放 (略) 两侧增设挡土墙

12、与20#PT站贴临的民防电站排风排烟井位置调整,成品垃圾收集间位置相应调整,与13#楼间距相应调整

13、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均做局部调整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 3 月14 日至2024年 3 月 23 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反馈意见截至时间:2024年3月30日

意见反馈途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1)项目情况可咨询: (略)

联系人:刘祖川 联系电话:*

(2)意见反馈方式:

①信函:收件人: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监督科

通信地址:松江 (略) 2111号2号楼

②电话:法规监督科方老师 联系电话:* 规建科董老师 联系电话:*

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③邮箱:*@*63.com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 14日

附件:


为了让周边单位、居民了解“松江区南站基地C19-35-05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 (略) 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方案公示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建设工程名称:松江区南站基地C19-35-05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 项目地址: (略) 松江区车墩镇

建设用地范围: (略) ,南至沈家村河,西至 C19-35-02地块,北至 C19-35-03、C19-35-04 地块

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建筑工程性质:动迁安置房住宅 用地面积:*.8平方米

变更内容为:

1、15#PT站、16#PT站、17#PT站、18#PT站、19#PT站、20#PT站、21#PT站根据供电方案调整,轮廓增大,与其周边楼间距相应调整,相应的车位也调整

2、场地标高由 4.250m 调整到 4.850m,因场地 (略) 西侧出入口坡道两侧增加挡土墙,住宅及K、P站0.000标高调整

3、1#住宅楼东侧、14#南侧位置、12#住宅及13#住宅中间位置各设置一个地下雨水调蓄池

4、地下车库增加自然采光通风井6个,地下车库排风井位置微调

5、14#楼东侧场地、14#楼西侧场地、23#垃圾房东侧、地面布置非机动车位

6、14#配套用房西侧增加燃气调压站

7、 (略) 出入口位置增加成品岗亭,北侧出入口处成品岗亭位置微调

8、17#PT (略) 宽度由5.5m调整为6.0m,东侧电动车停车位相应调整

9、地下车库排风井位置贴临17#PT站西侧,排风井位置与4#住宅间距调整

10、住宅非机动车库增加出地面排烟井

11、地下车库西侧出入口位置因坡道长度不够,地面标高局部降低,周边放 (略) 两侧增设挡土墙

12、与20#PT站贴临的民防电站排风排烟井位置调整,成品垃圾收集间位置相应调整,与13#楼间距相应调整

13、地上机动车停车位均做局部调整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 3 月14 日至2024年 3 月 23 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反馈意见截至时间:2024年3月30日

意见反馈途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

(1)项目情况可咨询: (略)

联系人:刘祖川 联系电话:*

(2)意见反馈方式:

①信函:收件人: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监督科

通信地址:松江 (略) 2111号2号楼

②电话:法规监督科方老师 联系电话:* 规建科董老师 联系电话:*

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③邮箱:*@*63.com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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