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党报智慧数字印刷平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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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党报智慧数字印刷平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闽南日报社: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 (略) 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以漳发改审函〔2023〕5号批复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就该项目概算形成《“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 (略) 改扩建项目工程投资概算审查报告》(漳投概审〔2024〕1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07-*-04-04-*),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规模:对建筑一至四层进行改造提升,总建筑面积:9042.61㎡,本次改造区域建筑面积:6095.22㎡,新增夹层建筑面积216.80㎡。

建设内容:设备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850.*元,其中工程费用72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元,基本预备费用40.*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三、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5〕141号)执行。

2、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 (略) 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3、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件:“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 (略) 改扩建项目投资概算审批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闽南日报社: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 (略) 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以漳发改审函〔2023〕5号批复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就该项目概算形成《“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 (略) 改扩建项目工程投资概算审查报告》(漳投概审〔2024〕14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07-*-04-04-*),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规模:对建筑一至四层进行改造提升,总建筑面积:9042.61㎡,本次改造区域建筑面积:6095.22㎡,新增夹层建筑面积216.80㎡。

建设内容:设备基础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850.*元,其中工程费用72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元,基本预备费用40.*元。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本投资概算作为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

三、要求

1、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09〕1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漳政办〔2015〕141号)执行。

2、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 (略) 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3、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件:“漳州号”智慧媒体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党政公文 (略) 改扩建项目投资概算审批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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