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退砚山县连山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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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退砚山县连山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砚山县连山石场矿山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成果,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砚山县连山石场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进行验收。根据编制方案资料及现场实地踏勘验收情况, (略) 按照专家意见对工程施工、报告编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情况,经提交各部门审查,一致同意该项目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符合退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条件。

我局拟清退砚山县连山石场矿业权人缴存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特此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反映。(联系电话:0876-*)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14日

根据《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砚山县连山石场矿山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意见的通知》成果,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砚山县连山石场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进行验收。根据编制方案资料及现场实地踏勘验收情况, (略) 按照专家意见对工程施工、报告编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善情况,经提交各部门审查,一致同意该项目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符合退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条件。

我局拟清退砚山县连山石场矿业权人缴存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特此向社会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反映。(联系电话:0876-*)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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