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
099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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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西古城镇唐家酒厂建设项目 | 第八师150团22连43栋2号 | (略) 西古城镇唐家酒厂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8689m2,建筑面积1550m2,新建厂房、办公区、宿舍、酒窖、生产灌装间、仓库、成品库、室外配套等。建设规模为:年产30吨白酒。企业实际不建设肉苁蓉加工,因此本次环评不涉及肉苁蓉加工。 建设规模:年产30吨白酒。 本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机废气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项目在蒸酒工序、出甄、吹凉工序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醇废气,在调兑、灌装时有少量*醇挥发,均以非*烷总烃计,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无组织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0mg/m3),车间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6mg/m3),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发酵废气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在进行糖化、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发酵气体其成分主要为CO2,并夹带了微量的*醇以及杂醇、酯类等其他有机物。目前我国尚未将 CO2纳入大气污染物的管理,因此评价未考虑治理措施,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恶臭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5m3/d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A2/O工艺”处理白酒生产废水,同时其中各处理构筑物均采用密闭方式,定期投放生物除臭剂,且项目区周围有树木等绿化措施,较大程度减少了恶臭的排放。 固态白酒生产过程中产生酒糟,本项目发酵窖池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不设置酒糟暂存间,酒糟产生后放置于当地养殖户提前准备的料桶并及时加盖密闭,准时运走作饲料,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在项目区内停留时间较短,且新鲜的酒糟异味很小,酒糟暂存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站、酒糟产生的恶臭异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的限值要求。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厂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5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工艺为“A2/O”处理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的发酵黄水回用于养窖和拌糟,蒸酿锅底水和甑锅冲洗废水作为饲料外售给项目区周边连队养殖场,蒸馏冷却水回用于浸泡工序,其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储水池(容积约20m3)暂存,定期拉运至150团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地埋式防渗化粪池,定期租赁吸污车清运至150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项目运营后,建设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长距离空气衰减后,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避免对厂界外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在设计中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对高噪声安装减振基座、垫橡胶圈等减振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车辆),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 (5)项目沿厂区边界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灌木等绿化,可起到一定的降噪隔音效果; (6)货物运输车辆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厂区周围地区的影响。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不设置酒糟暂存间,酒糟产生后放置于当地养殖户提前准备的料桶并及时加盖密闭,准时运走作饲料,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窖泥循环使用;废弃包装物定期外售给废品站;污水处理站定期排放污泥,污泥在厂区内经压滤机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直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污泥脱出的水分返回污水处理站;废树脂、废滤芯产生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2 | 新疆 (略) 新建日处理3000吨番茄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147团17连(新疆 (略) 内) | 新疆 (略) | 新疆锦绣 (略) | 建设内容:新建3条日处理1000吨番茄生产线,2台35t/h的燃气锅炉,一座*m3沉淀池及其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t番茄酱。 本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燃气锅炉废气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新建2台35t/h的燃气锅炉,燃料类型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气锅炉采用了低氮燃烧和FGR烟气再循环技术,实现对氧化物浓度的控制。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中SO2、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中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要求。 (2)无组织废气分析和环保措施 生烂番茄腐烂发酵产生恶臭。本项目生产期主要集中在8月、9月,随着室外温度升高,生烂番茄和番茄皮、籽在高温作用下极易腐变发酵,产生酸臭气味,还易滋生蚊蝇,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区工作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烂番茄和番茄皮渣通过出售给附近的养殖户以解决恶臭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建设的单位提供的资料,近年来当地农民对生烂番茄和番茄皮籽的需求量很高,生烂番茄、番茄皮籽都为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内储存。如果本项目产生的生烂番茄和番茄皮渣一旦不能及时出售,则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将剩余部分运送到当地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避免在厂区积存,造成恶臭污染。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在污水处理时,格栅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处置构筑物(污泥浓缩池)会产生恶臭气体,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的面源污染。各处理构筑物均采用密闭方式,定期投放生物除臭剂,且项目区周围有树木等绿化措施,较大程度减少了恶臭的排放。本项目厂址距最近的147团17连居民区1.5km,500m范围内不存在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建成后建设单位需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加强厂区四周的绿化,通过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站、生烂番茄产生的恶臭异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的限值要求。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座*m3沉淀池,并对现有的二级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升级节水改造。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二级生化工艺,包括污水预处理系统、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污泥处理系统,改扩建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255m3/h。处理后的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进行厂区绿化、附近农田及林带灌溉,废水中不存在有毒有害水污染物、重金属等其他有害成分,不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选择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加设减震垫、隔声罩; (2)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窗或加装密封条,再配置隔声门,通过车间墙体阻挡噪声传播,尽量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3)对强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可在设备与机座之间加隔声垫、橡胶减震垫; (4)在生产期间尽量关闭窗户,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各部件正常运转,若出现异常噪声,立即停止相关工序作业。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且厂界外周边50米的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生烂番茄和皮渣 本项目番茄卸料、冲洗、挑选、破碎、预热、精制、蒸发浓缩、杀菌、灌装等工序过程中会产生烂番茄和皮渣。建设单位与当地承包商签订番茄皮渣购销协议,用作饲料。 (2)污泥 项目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经自然干化后,用于厂区绿化用地的土壤施肥。 (3)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燃气锅炉配套的软水制备设备需要定期更换离子交换树脂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定期回收。 (4)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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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西古城镇唐家酒厂建设项目 | 第八师150团22连43栋2号 | (略) 西古城镇唐家酒厂建设项目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8689m2,建筑面积1550m2,新建厂房、办公区、宿舍、酒窖、生产灌装间、仓库、成品库、室外配套等。建设规模为:年产30吨白酒。企业实际不建设肉苁蓉加工,因此本次环评不涉及肉苁蓉加工。 建设规模:年产30吨白酒。 本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有机废气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项目在蒸酒工序、出甄、吹凉工序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醇废气,在调兑、灌装时有少量*醇挥发,均以非*烷总烃计,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无组织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0mg/m3),车间厂房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6mg/m3),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发酵废气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在进行糖化、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发酵气体其成分主要为CO2,并夹带了微量的*醇以及杂醇、酯类等其他有机物。目前我国尚未将 CO2纳入大气污染物的管理,因此评价未考虑治理措施,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恶臭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座设计处理能力为1.5m3/d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A2/O工艺”处理白酒生产废水,同时其中各处理构筑物均采用密闭方式,定期投放生物除臭剂,且项目区周围有树木等绿化措施,较大程度减少了恶臭的排放。 固态白酒生产过程中产生酒糟,本项目发酵窖池均位于封闭车间内,项目不设置酒糟暂存间,酒糟产生后放置于当地养殖户提前准备的料桶并及时加盖密闭,准时运走作饲料,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在项目区内停留时间较短,且新鲜的酒糟异味很小,酒糟暂存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站、酒糟产生的恶臭异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的限值要求。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厂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5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工艺为“A2/O”处理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的发酵黄水回用于养窖和拌糟,蒸酿锅底水和甑锅冲洗废水作为饲料外售给项目区周边连队养殖场,蒸馏冷却水回用于浸泡工序,其余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储水池(容积约20m3)暂存,定期拉运至150团污水处理厂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地埋式防渗化粪池,定期租赁吸污车清运至150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昼间≤60dB(A))。项目运营后,建设项目在采取适当的减振、隔声等降噪防治措施及长距离空气衰减后,工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很小,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避免对厂界外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在设计中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均布设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并对高噪声安装减振基座、垫橡胶圈等减振措施,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 (3)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车辆),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笛,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 (5)项目沿厂区边界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灌木等绿化,可起到一定的降噪隔音效果; (6)货物运输车辆在厂区门前做到不鸣或少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厂区周围地区的影响。 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不设置酒糟暂存间,酒糟产生后放置于当地养殖户提前准备的料桶并及时加盖密闭,准时运走作饲料,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窖泥循环使用;废弃包装物定期外售给废品站;污水处理站定期排放污泥,污泥在厂区内经压滤机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直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污泥脱出的水分返回污水处理站;废树脂、废滤芯产生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2 | 新疆 (略) 新建日处理3000吨番茄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147团17连(新疆 (略) 内) | 新疆 (略) | 新疆锦绣 (略) | 建设内容:新建3条日处理1000吨番茄生产线,2台35t/h的燃气锅炉,一座*m3沉淀池及其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t番茄酱。 本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燃气锅炉废气影响分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新建2台35t/h的燃气锅炉,燃料类型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气锅炉采用了低氮燃烧和FGR烟气再循环技术,实现对氧化物浓度的控制。本项目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中SO2、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大气函〔2022〕483号)中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要求。 (2)无组织废气分析和环保措施 生烂番茄腐烂发酵产生恶臭。本项目生产期主要集中在8月、9月,随着室外温度升高,生烂番茄和番茄皮、籽在高温作用下极易腐变发酵,产生酸臭气味,还易滋生蚊蝇,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区工作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烂番茄和番茄皮渣通过出售给附近的养殖户以解决恶臭带来不利影响。根据建设的单位提供的资料,近年来当地农民对生烂番茄和番茄皮籽的需求量很高,生烂番茄、番茄皮籽都为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内储存。如果本项目产生的生烂番茄和番茄皮渣一旦不能及时出售,则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将剩余部分运送到当地垃圾场进行填埋处理,避免在厂区积存,造成恶臭污染。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在污水处理时,格栅池、初沉池、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处置构筑物(污泥浓缩池)会产生恶臭气体,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的面源污染。各处理构筑物均采用密闭方式,定期投放生物除臭剂,且项目区周围有树木等绿化措施,较大程度减少了恶臭的排放。本项目厂址距最近的147团17连居民区1.5km,500m范围内不存在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建成后建设单位需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加强厂区四周的绿化,通过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污水处理站、生烂番茄产生的恶臭异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的限值要求。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新建一座*m3沉淀池,并对现有的二级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升级节水改造。处理工艺为预处理+二级生化工艺,包括污水预处理系统、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污泥处理系统,改扩建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255m3/h。处理后的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旱作标准后进行厂区绿化、附近农田及林带灌溉,废水中不存在有毒有害水污染物、重金属等其他有害成分,不会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选择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加设减震垫、隔声罩; (2)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窗户采用双层隔声窗或加装密封条,再配置隔声门,通过车间墙体阻挡噪声传播,尽量把车间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3)对强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可在设备与机座之间加隔声垫、橡胶减震垫; (4)在生产期间尽量关闭窗户,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各部件正常运转,若出现异常噪声,立即停止相关工序作业。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且厂界外周边50米的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生烂番茄和皮渣 本项目番茄卸料、冲洗、挑选、破碎、预热、精制、蒸发浓缩、杀菌、灌装等工序过程中会产生烂番茄和皮渣。建设单位与当地承包商签订番茄皮渣购销协议,用作饲料。 (2)污泥 项目运行期间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经自然干化后,用于厂区绿化用地的土壤施肥。 (3)废弃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燃气锅炉配套的软水制备设备需要定期更换离子交换树脂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厂家定期回收。 (4)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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