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百家大院”项目一期A区-A1-1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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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百家大院”项目一期A区-A1-1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武平县天然 (略) :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 (略) ”项目(一期)A区-A1-1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 (略) ”项目(一期)A区-A1-1项目(项目代码:2403-350824-04-01-*)建设,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传承当地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中山镇新城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天然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文化交流中心、修建17栋明清时期古建筑,配套内装,室内家具、市政、空调地暖及其他设备采购设施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一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中山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印发

武平县天然 (略) :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 (略) ”项目(一期)A区-A1-1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 (略) ”项目(一期)A区-A1-1项目(项目代码:2403-350824-04-01-*)建设,对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传承当地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中山镇新城村。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天然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文化交流中心、修建17栋明清时期古建筑,配套内装,室内家具、市政、空调地暖及其他设备采购设施建设。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一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和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城市管理局、 (略) 武平生态环境局、中山镇人民政府。

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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