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4年3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旺佳生猪种猪 饲养项目 | 长汀县红山乡元岭村王泥凹 | 福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红山乡元岭村王泥凹2号,利用原长汀县万家丰家庭农场土地及已建的部分建筑进行生猪养殖;项目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预审表,主要新建种猪舍、兽医室、病猪隔离舍、环保工程等,经县相关部门同意该养殖场以年存栏 8513头(出栏*头)生猪养殖规模申报手续。项目采用尿泡粪养殖模式,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猪舍冲洗。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固液分离+养殖废水生物化综合处理技术)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用于冲洗猪舍、粪槽,不外排、不浇灌;全面落实“一禁、二表、三分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弃、撒和跑、冒、滴、漏。 2.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粪、加强通风和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饲料加工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和饲养管理措施,合理布局养殖车间。 4.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粪渣、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粪便贮存按相关要求设计和建设,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废弃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病死猪、分娩物、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医疗废物间、污水处理池、尿泡粪池等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和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测计划,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污水输送管道设置在管廊内,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建设截污沟、设置雨污水切换阀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长汀生态环境局备案。 7.落实环境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标志牌;污水处理区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旺佳生猪种猪 饲养项目 | 长汀县红山乡元岭村王泥凹 | 福 (略) | 福建省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红山乡元岭村王泥凹2号,利用原长汀县万家丰家庭农场土地及已建的部分建筑进行生猪养殖;项目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表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预审表,主要新建种猪舍、兽医室、病猪隔离舍、环保工程等,经县相关部门同意该养殖场以年存栏 8513头(出栏*头)生猪养殖规模申报手续。项目采用尿泡粪养殖模式,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猪舍冲洗。 | 1.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固液分离+养殖废水生物化综合处理技术)处理后进入回用水池,用于冲洗猪舍、粪槽,不外排、不浇灌;全面落实“一禁、二表、三分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弃、撒和跑、冒、滴、漏。 2.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喷洒除臭剂、及时清粪、加强通风和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饲料加工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和饲养管理措施,合理布局养殖车间。 4.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粪渣、污泥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粪便贮存按相关要求设计和建设,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废弃包装袋回收综合利用;病死猪、分娩物、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医疗废物间、污水处理池、尿泡粪池等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和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测计划,避免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污水输送管道设置在管廊内,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建设截污沟、设置雨污水切换阀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长汀生态环境局备案。 7.落实环境管理措施。配备相应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置标志牌;污水处理区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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