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瑶族村丫叉丘 |
建设单位 | 汝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融德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湖南绿鸿 (略) 编制了《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矿区五指峰萤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给予的批复(郴环函[2020]235号)。该批复内容包括汝 (略) 五指峰萤石矿与年处理*吨萤石矿的选厂,主要建设内容为:1150主平硐、工业广场、100吨/日选厂、废石堆场等。 因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矿区五指峰萤石矿建设项目选厂位置场地狭窄,无合适建设空间,无法上吊机安装设备,因此,融德公司未能于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冬芒瑶族村五指峰萤石矿附近选厂,拟将利用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瑶族村丫叉丘原汝城钨矿红卫选厂进行萤石选矿作业,并将处理后的选矿废水部分外排。 对比郴环函〔2020〕235号文件,项目配套采矿区不变,采矿规模不变,选厂规模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堆场扬尘、臭气、食堂油烟以及选厂选址变更后新 (略) 运输扬尘。 项目选矿原矿堆场扬尘通过半封闭式厂棚、洒水抑尘;选厂内臭气主要为药剂异味,药剂异味通过加强药剂房和浮选车间通风,药剂异味容易扩散,周围环境空旷,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输扬尘通过采用密闭车斗或盖上苫布,减速慢行进行抑尘;厨房油烟通过排油烟机外排。 选厂矿石堆场通过洒水降尘,经估算模式预测和分析,项目运营期原矿堆场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贡献较小,能够满足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周边大气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选厂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包括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尾砂水。 项目精矿脱水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泵入高位水池回用;尾砂水经螺旋式砂水分离机+两级深锥浓密罐沉淀+班德过滤器过滤、吸附,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大部分回用,小部分通过原汝城钨矿红卫选厂排水渠道达标外排;项目生活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经论证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尾砂、废水处理污泥、废药剂包装材料、机修固废、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尾砂经尾砂暂存库暂存后外售给汝城县大成环保砖厂制砖;废水处理污泥经压滤后与尾砂一起外售砖厂制砖;项目废药剂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在项目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选厂运营过程噪声主要为球磨机、浮选机及砂浆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85~100dB(A)之间,经预测分析,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众参与办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略) 站刊登(2次)、张贴公告、报纸公示(2次)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了信息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周边居民及单位发放了调查表,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及发放调查表过程中,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公众参与情况详见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 |
建设地点 |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瑶族村丫叉丘 |
建设单位 | 汝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融德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湖南绿鸿 (略) 编制了《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矿区五指峰萤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给予的批复(郴环函[2020]235号)。该批复内容包括汝 (略) 五指峰萤石矿与年处理*吨萤石矿的选厂,主要建设内容为:1150主平硐、工业广场、100吨/日选厂、废石堆场等。 因湖南省汝城县五指峰矿区五指峰萤石矿建设项目选厂位置场地狭窄,无合适建设空间,无法上吊机安装设备,因此,融德公司未能于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冬芒瑶族村五指峰萤石矿附近选厂,拟将利用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瑶族村丫叉丘原汝城钨矿红卫选厂进行萤石选矿作业,并将处理后的选矿废水部分外排。 对比郴环函〔2020〕235号文件,项目配套采矿区不变,采矿规模不变,选厂规模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堆场扬尘、臭气、食堂油烟以及选厂选址变更后新 (略) 运输扬尘。 项目选矿原矿堆场扬尘通过半封闭式厂棚、洒水抑尘;选厂内臭气主要为药剂异味,药剂异味通过加强药剂房和浮选车间通风,药剂异味容易扩散,周围环境空旷,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输扬尘通过采用密闭车斗或盖上苫布,减速慢行进行抑尘;厨房油烟通过排油烟机外排。 选厂矿石堆场通过洒水降尘,经估算模式预测和分析,项目运营期原矿堆场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贡献较小,能够满足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要求,对周边大气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选厂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包括精矿脱水产生的废水、尾砂水。 项目精矿脱水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泵入高位水池回用;尾砂水经螺旋式砂水分离机+两级深锥浓密罐沉淀+班德过滤器过滤、吸附,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1和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大部分回用,小部分通过原汝城钨矿红卫选厂排水渠道达标外排;项目生活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农肥,不外排。 经论证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是尾砂、废水处理污泥、废药剂包装材料、机修固废、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尾砂经尾砂暂存库暂存后外售给汝城县大成环保砖厂制砖;废水处理污泥经压滤后与尾砂一起外售砖厂制砖;项目废药剂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设备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定量的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在项目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选厂运营过程噪声主要为球磨机、浮选机及砂浆泵等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85~100dB(A)之间,经预测分析,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众参与办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略) 站刊登(2次)、张贴公告、报纸公示(2次)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了信息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周边居民及单位发放了调查表,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及发放调查表过程中,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投诉。公众参与情况详见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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