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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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314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搬迁选址于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生产厂房拟租赁“ (略)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该企业整个厂区,租赁厂区用地面积6817㎡,其中已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000㎡,项目总投资*元,主要从事伞骨电泳涂装加工生产,职工人数定员为40人,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预计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迁建后生产废水产生量增量较少,总排水量不大,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界东北侧园区废水排污井,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

(2)废气

烘箱热风炉燃料废气G1、加温炉燃料废气G2,外排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烘箱有机废气经“喷淋+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1)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抛丸清理粉尘废气G4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TA002、TA003)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

(3)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生产设备在边界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项目总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2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纳入深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配套的机械臂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部;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贴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314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搬迁选址于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生产厂房拟租赁“ (略)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该企业整个厂区,租赁厂区用地面积6817㎡,其中已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000㎡,项目总投资*元,主要从事伞骨电泳涂装加工生产,职工人数定员为40人,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预计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迁建后生产废水产生量增量较少,总排水量不大,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界东北侧园区废水排污井,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

(2)废气

烘箱热风炉燃料废气G1、加温炉燃料废气G2,外排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烘箱有机废气经“喷淋+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1)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抛丸清理粉尘废气G4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TA002、TA003)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

(3)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生产设备在边界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项目总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2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纳入深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配套的机械臂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部;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贴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314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搬迁选址于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生产厂房拟租赁“ (略)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该企业整个厂区,租赁厂区用地面积6817㎡,其中已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000㎡,项目总投资*元,主要从事伞骨电泳涂装加工生产,职工人数定员为40人,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预计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迁建后生产废水产生量增量较少,总排水量不大,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界东北侧园区废水排污井,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

(2)废气

烘箱热风炉燃料废气G1、加温炉燃料废气G2,外排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烘箱有机废气经“喷淋+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1)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抛丸清理粉尘废气G4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TA002、TA003)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

(3)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生产设备在边界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项目总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2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纳入深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配套的机械臂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部;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贴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314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搬迁选址于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略) 5号,生产厂房拟租赁“ (略) (略) ”的闲置厂房,租赁该企业整个厂区,租赁厂区用地面积6817㎡,其中已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5000㎡,项目总投资*元,主要从事伞骨电泳涂装加工生产,职工人数定员为40人,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预计年产电泳涂装伞骨45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迁建后生产废水产生量增量较少,总排水量不大,预处理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项目生活污水拟依托出租方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界东北侧园区废水排污井,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水质要求, (略) (略) ,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影响不大。

(2)废气

烘箱热风炉燃料废气G1、加温炉燃料废气G2,外排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烘箱有机废气经“喷淋+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TA001)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抛丸清理粉尘废气G4经“脉冲式袋式除尘器”(TA002、TA003)净化处理后,外排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符合15m的最低要求,达标排放。

(3)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项目生产设备在边界处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 (略) 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环评要求、环保局批复要求,合法经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试运营后及时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5.项目概况: (略) 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项目 (略) 深沪镇华 (略) 3号。项目总投资*元,生产规模为年产拉链设备500台、树脂拉链码装500吨、尼龙拉链码装3000吨、防水拉链500吨、服装*件、织造布1000吨。该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闽发改备[2022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纳入深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配套的机械臂集气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最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于车间内部;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贴膜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密封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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