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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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调查地块概述

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位于蒲阳镇北关村东北、 (略) 西侧,占地面积为1.5377公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

该地块东侧为阳光佳苑小区,南侧为顺平县工 (略) 、西侧为阳光佳苑A区二期、北侧隔商户为永禄大街。调查工作开展时地块东北角建有配电房、地块中部以南铺设长45m,宽14m水 (略) ,地块内种植有绿化树种,其余位置为空地。

地块原有用途为农用地,2023年3月1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的规划意见》:“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位于蒲阳镇北关村东北、 (略) 西侧,占地面积为1.5377公顷,在顺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0)中,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调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

通过对地块内、外潜在污染物的分析,关注污染物包括苯、*苯、二*苯、有机农药类、石油烃。由于本地块本身无重大污染源,地块外潜在的污染源距离地块较远,且主要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对周边区域产生潜在污染影响,对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关注污染物包括苯、*苯、二*苯、有机农药类、石油烃。

为保守起见,本次初步调查对所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

3现场采样和检测结果

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4个(含5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45项、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检测单位为易景检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共采集土壤样品39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物质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4地块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5环境管理建议

建议地块使用权人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造成地块污染。在后续再开发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施工,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而形成的局部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顺平县
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调查地块概述

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块位于蒲阳镇北关村东北、 (略) 西侧,占地面积为1.5377公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8.*°。

该地块东侧为阳光佳苑小区,南侧为顺平县工 (略) 、西侧为阳光佳苑A区二期、北侧隔商户为永禄大街。调查工作开展时地块东北角建有配电房、地块中部以南铺设长45m,宽14m水 (略) ,地块内种植有绿化树种,其余位置为空地。

地块原有用途为农用地,2023年3月1日,顺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顺平县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地的规划意见》:“2023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位于蒲阳镇北关村东北、 (略) 西侧,占地面积为1.5377公顷,在顺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0)中,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2调查地块污染识别结果

通过对地块内、外潜在污染物的分析,关注污染物包括苯、*苯、二*苯、有机农药类、石油烃。由于本地块本身无重大污染源,地块外潜在的污染源距离地块较远,且主要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对周边区域产生潜在污染影响,对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本地块关注污染物包括苯、*苯、二*苯、有机农药类、石油烃。

为保守起见,本次初步调查对所识别出的关注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验证性分析。

3现场采样和检测结果

据污染识别阶段结果及现场情况,采用系统布点法,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4个(含5个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pH、土壤45项、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检测单位为易景检测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8个,共采集土壤样品39个,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pH均有检出,铬(六价)、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部分有检出,检出物质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4地块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土壤造成污染,土地可以安全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

5环境管理建议

建议地块使用权人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造成地块污染。在后续再开发利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开发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规范施工,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源、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而形成的局部污染,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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