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研的批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研的批复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山办函〔2024〕29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区住建委《关于落实江津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1207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门社区,改造涉及小区(片区)6个、楼栋34栋、户数2103户、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略) 改造约3060平方米、 (略) 改造约880米、 (略) 改造约6490米、化粪池改造1座、建筑内外墙面维修约4810平方米、屋面维修约1020平方米、楼梯扶手更换约2030米、路灯安装11座及树木修剪、道闸、休闲设施、宣传标识标牌安装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31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基本预备费10.*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鼎山办函〔2024〕29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领导对区住建委《关于落实江津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请示》(公文办件〔2023〕1207号)签批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金钗井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6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门社区,改造涉及小区(片区)6个、楼栋34栋、户数2103户、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 (略) 改造约3060平方米、 (略) 改造约880米、 (略) 改造约6490米、化粪池改造1座、建筑内外墙面维修约4810平方米、屋面维修约1020平方米、楼梯扶手更换约2030米、路灯安装11座及树木修剪、道闸、休闲设施、宣传标识标牌安装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31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基本预备费10.*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五、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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