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庄浪县为民办实事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上门居家照护项目公告
关于2024年庄浪县为民办实事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上门居家照护项目公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 (略) 残联安排部署,实施好我县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上门居家照护服务工作,推进我县残疾人托养工作健康、多元、规范发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庄浪县为民办实事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上门居家照护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
(一)目标任务
在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为全县80名有照护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日间照料服务。
(二)对象条件
(略) 庄浪县 (略) 庄浪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家庭情况特殊或残疾程度较重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视力、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模式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城区设置2个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开展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服务。财政提供服务的期限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个人服务的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被照护人员因其他主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接受照护服务,可及时调整补充。
(四)资金安排
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略) 县按2:1:1(即600元、 300元、300元)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省级安排57.*元、市级安排28.*元,县级财政要按照28.*元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二、重度残疾人上门居家照护
(一)目标任务
在居住相对分散的庄浪县区域,为庄浪县100名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居家照护服务。
(二)对象条件
具有庄浪县户籍或庄浪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家庭情况特殊或残疾程度较重可适当放宽),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模式
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定社会机构提供服务;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或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方可开展邻里互助、村公益岗等社会化服务方式。财政提供服务期限为12个月。个人服务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照户对象因故中止服务的,可及时调整补充。
(四)完成标准
服务机构须提供每月不少于3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服务完成后需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提供服务协议、服务标价、服务记录(服务对象或家属签字)、服务照片;电话或现场随访10%的服务对象(家属),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资金安排
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中省补贴1500元,全年安排资金*元;市、县每月各150元,市级全年安排1.*元,县级财政要按照全年1.*元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25日。
庄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5日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 (略) 残联安排部署,实施好我县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上门居家照护服务工作,推进我县残疾人托养工作健康、多元、规范发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庄浪县为民办实事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上门居家照护服务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
(一)目标任务
在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为全县80名有照护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日间照料服务。
(二)对象条件
(略) 庄浪县 (略) 庄浪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家庭情况特殊或残疾程度较重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视力、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模式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城区设置2个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开展重度残疾人集中日间照料服务。财政提供服务的期限为12个月,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不计入补贴范围;个人服务的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被照护人员因其他主客观原因不能继续接受照护服务,可及时调整补充。
(四)资金安排
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略) 县按2:1:1(即600元、 300元、300元)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省级安排57.*元、市级安排28.*元,县级财政要按照28.*元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二、重度残疾人上门居家照护
(一)目标任务
在居住相对分散的庄浪县区域,为庄浪县100名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居家照护服务。
(二)对象条件
具有庄浪县户籍或庄浪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家庭情况特殊或残疾程度较重可适当放宽),有照护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一二级重度视力、肢体残疾人。
(三)服务模式
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选定社会机构提供服务;对位置偏远、交通不便或缺乏适合承接服务机构的地方可开展邻里互助、村公益岗等社会化服务方式。财政提供服务期限为12个月。个人服务期限以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计算,照户对象因故中止服务的,可及时调整补充。
(四)完成标准
服务机构须提供每月不少于3次的理发、清洗被服、打扫卫生等生活协助,或简单康复训练、健康检查及心理疏导等居家照护服务;服务完成后需录入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系统,提供服务协议、服务标价、服务记录(服务对象或家属签字)、服务照片;电话或现场随访10%的服务对象(家属),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资金安排
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中省补贴1500元,全年安排资金*元;市、县每月各150元,市级全年安排1.*元,县级财政要按照全年1.*元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25日。
庄浪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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