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省跨界河流水文站网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云南省跨界河流水文站网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你单位于2024年3月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3月4日依法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暂行)》(云发改投资〔2012〕2537号)第五条的规定,该项目技术审查所需20个工作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行政许可期限顺延20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给予审批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云水文字〔2024〕7号)收悉。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对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云水技评〔2024〕15号)。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任务为补充完善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跨界河流水 (略) ,提高文山水文巡测基地信息安全及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托基础水文数据, (略) 开发,实现多方数据整合,为跨界河流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利监督等提供科学支撑。
二、同意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改建文山水文巡测基地1处,分别在文山、大理、临沧、德宏、红河、保山6个州(市)境内的10条跨界河流上新建10处水文站。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基本同意文山水文巡测基地基础设施设计方案主要为档案室改造,基本同意巡测基地改造重点为信息安全及算力、存储资源的提档升级、桌面云建设、应急监测和水质监测能力提升。基本同意大河水文站一般控制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分别采用50—100年和不低于3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区域代表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分别采用50年和3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小河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分别采用30—50年和10—3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基本同意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的测验方式;基本同意各水文站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基本同意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蒸发、测绘、视频监控、通讯等设备的配置方式。
四、基本同意施工方案、施工导流形式。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五、本工程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水利厅。项目法人单位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建设单位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及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水资源分局。工程建成后仍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和有关分局负责运行管理。
六、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和取费标准。经评审,工程概算总投资3072.*元。
七、请按照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你单位于2024年3月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310-*-04-01-*)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3月4日依法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云南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暂行)》(云发改投资〔2012〕2537号)第五条的规定,该项目技术审查所需20个工作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行政许可期限顺延20个工作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关于给予审批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云水文字〔2024〕7号)收悉。省水利厅委托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对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云水技评〔2024〕15号)。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云南省跨界河 (略) 建设(二期)工程的建设任务为补充完善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等跨界河流水 (略) ,提高文山水文巡测基地信息安全及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托基础水文数据, (略) 开发,实现多方数据整合,为跨界河流防汛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利监督等提供科学支撑。
二、同意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改建文山水文巡测基地1处,分别在文山、大理、临沧、德宏、红河、保山6个州(市)境内的10条跨界河流上新建10处水文站。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基本同意文山水文巡测基地基础设施设计方案主要为档案室改造,基本同意巡测基地改造重点为信息安全及算力、存储资源的提档升级、桌面云建设、应急监测和水质监测能力提升。基本同意大河水文站一般控制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分别采用50—100年和不低于3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区域代表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分别采用50年和3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小河站防洪标准和测洪标准分别采用30—50年和10—3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基本同意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的测验方式;基本同意各水文站基础设施设计方案;基本同意各水文站水位、流量、降水、蒸发、测绘、视频监控、通讯等设备的配置方式。
四、基本同意施工方案、施工导流形式。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五、本工程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水利厅。项目法人单位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建设单位为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及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水资源分局。工程建成后仍由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和有关分局负责运行管理。
六、基本同意设计概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和取费标准。经评审,工程概算总投资3072.*元。
七、请按照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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