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包装制品10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山东高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包装制品10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 (略)
编制日期: 2024年1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技术改造项目 | |||||||||||||||||||||||||||||||||||||||||||||||||||||||||||||||||||||||||||||||||||||||||||||||||||||||||||||||||||||||||||||||||||||||||||||||||||||||||||||||||||||||||||||||||||||||||||||||||||||||||||||||||||||||||||||||||||||||||||||||||||||||||||||||||||||||||||||||||||||||||||||||||||||||||||||||||||||||||||||||||||||||||||||||||||||||||||||||||||||||||||||||||||||||||||||||||||||||
项目代码 | 2312-*-07-02-*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马清星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临池镇高旺村,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117度49分58.800秒,36度45分50.40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38、纸制品制造 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R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 2312-*-07-02-*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环保投资占比(%) | 0.5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文件名称:《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发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邹环函[2021]108 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分析 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符合性分析。 2021年8月24日,临池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建设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的意见》 (临政发[2021]55 号)同意规划建设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 2021年12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以《关于转发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邹环函[2021]108号)通过园区审查。 根据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审查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分为三个产业片区:分别为古城项目集中区、红庙产业集中片区、高旺产业集中区。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对照《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详见附图5),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评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准入行业控制级别表如下: 表1-1 高旺产业集中区准入行业控制级别表
注:★—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禁止进入行业。 禁入条件说明:准许进入及优先进入行业中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经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且环保可行的项目方可入园。 禁入行业中涉及示范工程、新型技术专利等高新技术项目,经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且环保可行的项目可列入准许进入行业类别。 本项目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所属行业为准许进入行业。 (2)高旺产业集中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如下: 表1-2 高旺产业集中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此行业不在高旺产业集中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范围。 综上,本项目符合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及规划环评。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类别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已获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12-*-07-02-*。拟建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4。 (2)与鲁发改工业〔2023〕34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类别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 号),本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 年版)》确定的“两高”项目清单内容。 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邹平县国土资源局印发的土地证书(邹集用(2013)第*号),拟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国家用地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三区三线: 三区三线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对应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农业空间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区域,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区域。城镇区间是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主要是耕地(其中可稳定利用的耕地绝大部分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居三条控制线之首,是优先的控制线,其次是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空间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城镇空间是人们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城镇和工业区域。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根据附图6、附图7和附件8可知,拟建项目项目选址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2)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合理性分析 ①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全市10县(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范围13~18μg/m3、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范围27~34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1.2~1.5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范围37~41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范围66~78μ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54~186μg/m3,均超国家二级标准。 PM10、PM2.5、臭氧超标属于项目所在区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区域大气复合性污染,这主要与冬季供暖、机动车、工业生产和燃煤排放的废气以及扬尘有关。随着《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等相关文件的实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有所改善。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影响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不大,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底线管控要求。 ②项目区域地表水淦河,属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水域。 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2 (略) (略) 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胜利河(孝妇河分支)四马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③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全市共19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源地15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源地4处, (略) 3处(邹平城南水厂、邹平月河水厂、邹平黛溪水厂)、博兴县1处(博兴县自来水厂),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标准要求。 ④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全市7县(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7县(市、区)昼间区域等效声级范围在50.8~54.5分贝之间,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为二级。 (略) 功能区监测昼、夜间达标率100%。项 (略) 临池镇,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评价期间,对位于厂区南侧最近10m处的高旺村住户民房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 (略) 提供的检测报告,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噪声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 (3)厂址选择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合理性分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拟建项目运营期间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液化气、生物质颗粒等资源,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利用原有车间和公辅设备,购置安装抽屉式单面机等主要设备63台(套),替代原生产线老旧生产设备,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的规模不变。水、电、液化气、生物质颗粒消耗量均保持不变;本项目在企业原有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而言较小,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详见附图 4。 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化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在各领域污染物减排。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是彩印、覆膜和水印有机废气,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为山东省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企业,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噪声厂界达标;固废妥善处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可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 2)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滨环字[2023]30号),本项目属于临池镇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与《 (略) 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表1-3,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通用)符合性分析见表1-4。 表1-3 本项目与临池镇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一览表
表1-4 本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通用)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实施)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 表1-5 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5、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 表1-6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表内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 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符合性分析 表1-7 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符合性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 7、与《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1-8 本项目与《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符合情况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总体要求。 8、与《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的符合性 表1-9 项目与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10、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1155号)符合性分析 表1-10 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11、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符合性分析 表1-11 与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符合性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为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行业类别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符合(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文件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 山东 (略) (略) 临池镇高旺村,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元,法定代表人李达永,经营范围为包装装璜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面对越 (略) 场竞争,用户订单规格多、数量小、交货快的要求,必须通过提高关键设备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达到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节约能源、节约人力、减少耗材、减少废品的目的。 (略) 场需要,山东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生产包装制品*件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利用原有车间和公辅设备,购置安装抽屉式单面机等主要设备63台(套),对原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的规模不变。项目建成后可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1、项目组成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2-1 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2、主要产品产能及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的规模不变,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下表所示。 表2-2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3、主要生产设施 (1)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如下表2-3所示,设备替换情况见表2-4。 表2-3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2-4 设备替换情况一览表
技术改造新增设备和原有设备基本是一一对应的,设备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企业生产规模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不变。 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油墨:油墨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并且满足各种印刷过程所要求的性质,能够在印品上迅速干燥,干燥后的墨膜应该具有相应的各种耐水、耐酸、耐碱、耐光、耐擦、耐磨等耐抗性。油墨成分中的液体成分称为连结料;固体成分为色料(颜料或染料)以及各种助剂。 胶印油墨:拟建项目所用胶印油墨由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胶印油墨VOCs含量0.4%; 水性油墨:拟建项目所用水性油墨由青岛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油墨VOCs含量0.0686%。 水性亮光油:水性亮光油是指以水为载体的,用印刷机联机或上光机离线涂布的,用来增加纸质印刷品的光泽度、耐水性、耐磨性的一种液体。目前,涂布上光技术已被越来越多的印刷厂家所采用,促使亮光油的需求量不断上升。由于水性亮光油具有无毒、无味、透明感强、低有机挥发物(VOC)的排放、成本低、原材料来源广等特点,在使用中能赋于印刷品良好的光泽性、耐折性、耐磨性和耐化学品性,尤其是它所具有的环保性能特别适合食品、药品和烟草等行业包装印刷材料的加工。 拟建项目所用水性亮光油由北京今印联国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亮光油VOCs含量1.9%。 水性覆膜胶:复膜胶指的是将BOPP薄膜复合在纸张上的一种胶水。它有两种呈现形式,一种水性复膜胶,一种油性复膜胶。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是水性复膜胶。拟建项目所用覆膜胶为水性。复膜胶一般采用先进的合成工艺聚合而成,它的优点是干燥速度快,亮度高,剥离强度高,可以长时间连续覆膜无泡沫,用高质量复膜胶进行覆膜,有很强的粘结力,切割时不会起皱,覆膜后也不会出现脱层现象,保持良好的柔韧性,高透明度致使被粘结的物体保持光亮美观。主要用于彩印纸品与聚*烯、聚*烯、聚酯等薄膜的覆膜粘接。更主要用于需要凹凸、压花、压纹、烫金的纸、塑覆膜制品。使用方法是首先要将将覆膜机的热辊温度升至50℃-90℃,烘道的温度升至60℃-90℃,然后将产品倒入胶槽中,开动涂胶辊,将胶调匀后即可覆膜,复合时涂胶的BOPP膜从烘道出来后必须烘干压合,机速的快慢、烘道、热辊的温度及涂胶量的大小应由使用者按设德、所复合的产品类型不同及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拟建项目所用水性覆 (略) 集思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覆膜胶VOCs含量为0。 油墨清洗剂:拟建项目所用油墨清洗剂由昌乐丽洁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油墨清洗剂VOCs含量35g/L。 润版液:拟建项目所用润版液由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润版液VOCs含量18 g/L。 拟建项目所用胶印油墨、水性油墨、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水性复膜胶)、水性亮光油、润版液均为低挥发性原辅材料,胶印油墨VOCs 含量为0.4%、水性油墨VOCs 含量为0.0686%,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 37/ 2801.4)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T *)表 1 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相关限值要求;清洗剂 VOCs 含量为35g/L、润版液VOCs 含量为18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T *)表1中水基清洗剂和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胶粘剂 VOCs 含量为0,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表2和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 5、给排水情况 (1)给水 拟建项目用水来源于 (略) 。 ①拟建项目职工定员95人,均依托现有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用水定额可按40L/人·d计,则用水量为3.8m3/d,1140m3/a。 ②拟建项目4t/h锅炉(燃气锅炉+备用生物质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生产用热,蒸汽不与物料直接接触, (略) ,定期补给损耗水,采用软化水,配套软化水制备系统1套,出水能力5m3/h,该装置采取离子交换树脂,实际出水效率约75%。 ③拟建项目锅炉水循环系统损耗约为4%,因此软水补充量约0.16m3/h,锅炉每年工作约2400h,则全年锅炉补软水量为384m3/a。软化水制备系统出软水率约70%,则该系统年自来水用量512m3/a。 ④拟建项目冲版用水约30m3/a,经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版工序,由于损耗,补水量约6m3/a。 ⑤根据建设单位经验估算,拟建项目调淀粉胶用水约500m3/a。 ⑥地面喷洒用水:拟 (略) 和地面喷洒面积约700m2,喷洒用水量按1.0L/m2·d,年洒水按每年洒水200d/a计算,拟 (略) 喷洒用水约140m3/a。 (2)排水 ①拟建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 (略) 排放。 ②拟建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91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③拟建项目冲版废水经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版工序。 ④拟建项目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水128m3/a,全部用于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3)全厂水平衡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不变,除采用含低VOCs原辅材料进行替换外,其他原辅材料不变,产能不变。给水排水依托原有项目,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用、排水量不发生变化,全厂水平衡见图2-1。
6、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用电由 (略) 供给,拟建项目用电量为*kWh/a。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95人,均依托现有项目,实行长白班工作制,每日工作8h,年工作300天,2400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的平面布置情况为:厂区大门朝西, (略) ,瓦楞纸板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水印车间位于厂区东侧,粘箱车间位于水印车间南部,切纸车间位于厂区南部,彩印覆膜车间位于切纸车间西部,压合车间位于厂区中部;3座办公楼分别位于厂区西部。拟建项目主要为瓦楞纸车间、水印车间、粘箱车间生产设备的升级替代。该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距离该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高旺村,位于南厂界外10m处、东厂界外60m处,该敏感目标不位于项目厂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受项目影响较小;厂区布局合理,便于物料的运输和工艺操作。所以项目厂区内布置较为合理。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进行建设,施工期仅安装、调试设备,基本不涉及土建工程,污染物产量较少,故不再对施工期污染进行评价。 1、水印产品 拟建项目水印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图2-2 水印生产工艺与产污环节流程图 工艺描述: 1)通过锅炉蒸汽加热将瓦楞纸、箱板纸予以生产加工; 2)根据订单要求裁切出的符合尺寸的纸板; 3)用水墨把订单要求的内容印刷到瓦楞纸板上,同时把瓦楞纸板按订单尺寸开出线槽; 4)通过粘或钉,形成产品; 5)包装入库。 2、胶印产品 拟建项目胶印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图2-3 胶印生产工艺与产污环节流程图 工艺描述: 1)首先进行显影冲版操作; 2)胶印机用油墨把订单要求的内容印刷到原纸上; 3)对印刷后的半成品增加亮度和耐磨损等; 4)按订单要求把胶印后的面纸和瓦楞纸板裱在一起; 5)按订单要求把裱后的半成品通过模切版压出成品的折痕; 6)通过粘或钉,把半成品成型; 7)包装入库。 3、主要污染工序: 拟建项目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2-6 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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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项目“三同时”情况 建设单位厂区现有“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应急锅炉建设项目”,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见表2-7。 表2-7 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一览表
2、排污许可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山东 (略) 已于2020年7月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30日排污许可证变更完成,编号为*X*Q,有效期限自2020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止(见附件6)。 企业于2021年8月16日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021-414-L。 3、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1)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8。 表2-8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2)应急锅炉建设项目 应急锅炉建设项目在现有项目厂区增加1台4t/h应急生物质锅炉,锅炉房占地面积200m2。该项目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表2-9所示。 表2-9 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4、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治理情况 根据现有工程2023年9月24日例行检测报告(山东恒辉检字(HT)第*-B164号)和2023年9月28日例行检测报告(山东春雨检字第CY*号),现有工程三废排放情况如下: (1)有组织废气 表2-10 2023年9月24日例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由表2-10可知,DA002彩印、覆膜废气排放口VOCs、苯、*苯、二*苯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6mg/m3、2.20×10-2kg/h,0.01mg/m3、7.69×10-5kg/h,0.089mg/m3、6.84×10-4kg/h,0.06mg/m3、4.66×10-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03kg/h;*苯: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0.1kg/h;二*苯: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0.4kg/h)。 DA003水印工序废气排放口VOCs、苯、*苯、二*苯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9mg/m3、1.61×10-2kg/h,0.012mg/m3、7.75×10-5kg/h,0.087mg/m3、5.73×10-4kg/h,0.06mg/m3、4.03×10-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03kg/h;*苯: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0.1kg/h;二*苯: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0.4kg/h)。 DA004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口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0.05mg/m3)。 表2-11 2023年9月28日例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由表2-11可知, DA001燃气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0mg/m3、40mg/m3、7.2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1级)。 DA004生物质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3、49mg/m3、7.6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颗粒物:20mg/m3,烟气黑度<1级)。 (2)无组织废气 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检测布点示意图见图2-4,检测结果见表2-12。 图2-4 2022年6月28日无组织废气检测测布点示意图 表2-12 2022年6月28日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根据表2-12,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2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苯、*苯、二*苯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为0.0872mg/m3、0.0025mg/m3、0.0094mg/m3、0.012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2mg/m3,苯:0.1mg/m3,*苯0.2mg/m3,二*苯0.2mg/m3)。 (3)噪声检测结果 现有工程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见图2-5,检测结果见表2-13。 图2-5 2023年9月22日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 表2-13 2023年9月22日噪声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3~57.4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5、废水 现有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 冲版废水经过加药絮凝沉淀、脱色及三级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冲版工序。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6、固废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根据企业运行记录核算,正常情况下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量及处理措施见下表。(统计年度为2023年,生产负荷为100%情况下) 表2-14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根据危废种类和危废处置单位资质,现有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滨州 (略) 处置,现有工程危废处置方式合理可行。 7、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5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一览表(t/a)
8、现有项目建设情况
9、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现有工程已经完成验收。例行监测结果,现有工程废气、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现有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冲版废水经过加药絮凝沉淀、脱色及三级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冲版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 (略) 生 (略) 站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1月30日)统计结果,2022年,全市10县(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范围13~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范围 27~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 1.2~1.5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范围37~4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范围 66~78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54~186 微克/立方米,均超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由上可知, (略) 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区域大气治理方案: 根据《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国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根据《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明确了“十四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方面的25项主要指标(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μ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66.3%。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鲁动能[2021]3号)文件, (略) 、 (略) 和 (略) 需2022年退出钢铁产能, (略) 需2022年退出焦化产能,有助于区域环境改善。 (略) 人民政府已经制定《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略) 重点区域工业炉窑(砖瓦、耐火材料和建陶等)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印发进 (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邹政字[2019]11号)、《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邹蓝天指[2020]3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区域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并逐步改善园区环境质量。根据区域治理方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利于区域环境改善。 2.地表水 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淦河,属于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域。本次评价收集了2021年10月孝妇河袁家桥断面例行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1 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单位:mg/L)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孝妇河袁家桥例行监测数据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类标准的要求。 3.噪声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厂区50m范围内存在一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距厂区南边界最近10n处的高旺村。项目评价期间,对位于厂区南侧10m处的高旺村住户民房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 (略) 提供的检测报告,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分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高旺村监测结果见表3-2,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3-1。 表3-2 声环境保护目标高旺村监测结果一览表
图3-1 监测点位示意图 4.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拟建项目无废水外排,生产车间、危废间均进行了防渗防腐。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不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距离拟建项目厂界最近的居住区为南侧10米的高旺村,拟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 2.声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有一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拟建项目厂界南侧10米处的高旺村。 3.地下水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3。 表3-3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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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燃气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1级); 生物质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颗粒物:2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烟气黑度<1级)。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2mg/m3)。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存储、处置标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要求的“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是彩印、覆膜和水印有机废气,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为山东省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企业,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拟建项目不需申请总量。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建设,施工期仅安装、调试设备,基本不涉及土建工程,污染物产量较少,故不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1)彩印、覆膜和水印有机废气 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为山东省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企业。见附件7《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的公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10号),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豁免企业可以“豁免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在同一个生产线内,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现场管理规范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如已建设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可停止运行:新建企业可不再配套建设收集和处理设施”。 拟建项目所用含VOCs原辅材料:胶印油墨、水性油墨、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水性复膜胶)、水性亮光油、润版液均为低挥发性原辅材料,VOCs含量符合《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油墨为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胶印油墨VOCs含量0.4%,年用量为1.128t,则VOCs产生量为0.0045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油墨清洗剂为昌乐丽洁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油墨清洗剂VOCs含量35g/L,年用量为0.73t,则VOCs产生量为0.0256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水性油墨为青岛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油墨VOCs含量0.0686%,年用量为0.85t,则VOCs产生量为0.0006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水性亮光油为北京今印联国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亮光油VOCs含量1.9%,年用量为1t,则VOCs产生量为0.019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润版液为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润版液VOCs含量18g/L,年用量为0.15t,则VOCs产生量为0.0027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的油墨(包括胶印油墨和水性油墨)、水性亮光油、水性覆膜胶、油墨清洗剂和润版液均为低VOCs 含量原料,并且不含苯、*苯、二*苯成分,因此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为VOCs 。 综上,拟建项目VOCs产生量合计为0.0524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燃气锅炉烟气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燃气锅炉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前后,燃气锅炉生产工艺、污染物处理措施和废气排放不发生变化。 (3)生物质锅炉烟气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生物质锅炉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前后生物质锅炉生产工艺、污染物处理措施和废气排放不发生变化。 (4)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1)无组织VOCs 拟建项目建成后,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彩印、覆膜和水印产生的VOCs,VOCs产生量合计为0.0524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表4-1 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管理规范,现场整洁有序,涉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调配、喷涂、流平、干燥、清洗、回收等过程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 无组织达标分析:经预测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烟气和生物质锅炉烟气,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均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脱硝塔(喷淋尿素溶液)+脱硫塔(双碱法)处理后,烟气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现有项目分析可知,燃气锅炉烟气和生物质锅炉烟气均能达标排放。 (5)监测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要求,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 表4-2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2、废水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给水排水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用、排水量不发生变化。 拟建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 冲版废水经过加药絮凝沉淀、脱色及三级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冲版工序。 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量约91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拟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2016)要求,对化粪池、危废间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材料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防渗层的地基应均匀,采用的防渗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健康、安全、环保的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化粪池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设备替换情况见表2-4。 技术改造新增设备和原有设备基本是一一对应的,噪声级也略低于原有设备,各噪声设备均安装于车间内部,在做好基础减震降噪措施,经厂界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2)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各噪声源源强及其污染特征,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注意如下几点: ①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 ②对厂房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并将高噪声设备放置于生产车间的中间,远离厂界。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制定拟建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4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不变,除采用含低VOCs原辅材料进行替换外,其他原辅材料不变。与现有工程相比,固体废物减少了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为一般固废。 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纸、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石膏、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生物质锅炉灰渣、冲版废水处理产生的滤芯和废液、废油墨。 废油墨桶、废胶桶约全部由厂家回收用于油墨/胶的包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不属于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胶桶由油墨/胶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处理。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5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拟建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纸、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石膏、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生物质锅炉灰渣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芯和废液、废油墨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规定,提出如下环保措施: 1)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2)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3)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4)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对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存放,现有工程已经建设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暂存场地采取下安全措施: ①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 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地点,该地点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危险废物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④不相容危险废物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有防漏裙角或储漏盘,防漏裙角或储漏盘的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 ⑤危险废物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与酸类化学品分开存放,库房有专门人员看管。贮存库看管人员和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在工作中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用品。 ⑥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⑦危险废物置场室内地面硬化和防渗漏处理。一旦出现盛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总之,拟建项目实施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生产车间整体进行了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能够有效阻断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 6、生态 拟建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1)风险调查: 本项目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 表B.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中附录A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液化气。 (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重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情况如下, 表4-6 本项目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情况一览表
根据上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3<1,因此环境风险潜势为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可开展环境风险简要分析。 (3)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高旺村,最近距离为10m,具体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3。 (4)环境风险识别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事故单元为液化气储罐及相关辅助设施、燃气锅炉、原料或者危废泄漏等,主要事故类型为液化气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 (5)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结果,按照环境要素说明危害后果: 水环境:生产废水及消防废水收集不当,化粪池防渗不当,可能污染地表水环境;可通过下渗及地下径流等对厂区及下游地区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 环境空气:本项目液化气贮存过程中如发生泄漏事故,浓度达到一定的限值或遇高温、明火等,有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的风险。当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的烟尘、CO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的影响,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求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危废间、仓库库及配套的导排沟渠等区域做好防渗、围堰,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要求。 2)加强火源的管理,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须安装阻火器,必要设备安装防火、防爆装置。 3)设置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平面布置应按国家消防安全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 (略) ,以便安全疏散和消防。并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 4)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良好的降尘性能。严格加强日常运行管理,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5)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同时注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上述预防措施后,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在采取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及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 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上述预防措施后,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在采取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及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 6)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169-2018)为指导,结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要求企业编制(修编)出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厂界无组织 | VOCs | 加强管理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限值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不排放 |
冲版 | 冲版废水 |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不排放 | |
软水制备 | 软水系统排水 | 回用于洒水降尘 | 不排放 | |
声环境 | 设备运转噪声 | 噪声 | 基础减振,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产过程 | 废纸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妥善处置 |
生产过程 | 废包装袋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软水制备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双碱法脱硫 | 脱硫石膏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布袋除尘 | 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生产过程 | 生物质锅炉灰渣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生产过程 | 滤芯和废液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产过程 | 废油墨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对拟建项目建设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强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厂区其余车间均需进行地面硬化,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 | |||
生态保护措施 | 拟建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为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针对火灾产生的浓烟: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对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则项目火灾产生的次生事故的影响是可控的。 ②针对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建议建设单位对外排水管道设置阀门,厂房大门放置必要的沙包、应急隔水挡板等。 ③制定应急预案:在日常应强化管理和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把风险危害减小到最低水平。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①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1995)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2-1995)修改单的规定要求,在污染物排放口处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 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 ③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关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存放应采用完整的包装容器或密封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存放,并粘贴相应的危废标签; ④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科,并安排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厂内环境管理工作,编制环保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各项环保设施,搞好环保数据的统计工作和全厂环保资料的管理工作。 |
六、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项目运营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报告附件及附图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资料确认承诺书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5 危废协议和处置单位资质 附件6 排污许可证 附件7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8 土地证 附件9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公告证 附件10 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 附件11 原辅材料承诺书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4 (略)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5 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规划图 附图6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 附图7 (略) 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t/a)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③ | 拟建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t/a)⑤ | 拟建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 | 变化量 (t/a)⑦ |
废气 | 颗粒物 | 0.0516 | 0 | 0 | 0 | 0 | 0.0516 | 0 |
SO2 | 0.0725 | 0 | 0 | 0 | 0 | 0.0725 | 0 | |
NOx | 0.2972 | 0 | 0 | 0 | 0 | 0.2972 | 0 | |
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VOCs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废水 | 废水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CODcr | 0 | 0 | 0 | 0 | 0 | 0 | 0 | |
NH3-N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废纸 | 200 | 0 | 0 | 0 | 0 | 200 | 0 |
废包装袋 | 0.5 | 0 | 0 | 0 | 0 | 0.5 | 0 |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0.2 | 0 | 0 | 0 | 0 | 0.2 | 0 | |
脱硫石膏 | 0.4 | 0 | 0 | 0 | 0 | 0.4 | 0 | |
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 | 6.7 | 0 | 0 | 0 | 0 | 6.7 | 0 | |
生物质锅炉灰渣 | 16.65 | 0 | 0 | 0 | 0 | 16.65 | 0 | |
危险废物 | 滤芯和废液 | 0.3 | 0 | 0 | 0 | 0 | 0.3 | 0 |
废UV灯管 | 0.001 | 0 | 0 | 0 | 0 | 0 | -0.001 | |
废油墨 | 0.05 | 0 | 0 | 0 | 0 | 0.05 | 0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14.25 | 0 | 0 | 0 | 0 | 14.25 | 0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 (略)
编制日期: 2024年1月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技术改造项目 | |||||||||||||||||||||||||||||||||||||||||||||||||||||||||||||||||||||||||||||||||||||||||||||||||||||||||||||||||||||||||||||||||||||||||||||||||||||||||||||||||||||||||||||||||||||||||||||||||||||||||||||||||||||||||||||||||||||||||||||||||||||||||||||||||||||||||||||||||||||||||||||||||||||||||||||||||||||||||||||||||||||||||||||||||||||||||||||||||||||||||||||||||||||||||||||||||||||||
项目代码 | 2312-*-07-02-*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马清星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临池镇高旺村,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117度49分58.800秒,36度45分50.40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38、纸制品制造 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R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 2312-*-07-02-*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环保投资占比(%) | 0.5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文件名称:《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发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邹环函[2021]108 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分析 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符合性分析。 2021年8月24日,临池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建设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的意见》 (临政发[2021]55 号)同意规划建设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 2021年12月29日,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以《关于转发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邹环函[2021]108号)通过园区审查。 根据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审查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分为三个产业片区:分别为古城项目集中区、红庙产业集中片区、高旺产业集中区。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对照《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 年)》(详见附图5),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总体规划要求。 2、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评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准入行业控制级别表如下: 表1-1 高旺产业集中区准入行业控制级别表
注:★—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禁止进入行业。 禁入条件说明:准许进入及优先进入行业中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经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且环保可行的项目方可入园。 禁入行业中涉及示范工程、新型技术专利等高新技术项目,经具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且环保可行的项目可列入准许进入行业类别。 本项目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所属行业为准许进入行业。 (2)高旺产业集中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如下: 表1-2 高旺产业集中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此行业不在高旺产业集中片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范围。 综上,本项目符合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及规划环评。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的合理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类别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已获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12-*-07-02-*。拟建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4。 (2)与鲁发改工业〔2023〕34 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类别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根据《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 号),本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 年版)》确定的“两高”项目清单内容。 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邹平县国土资源局印发的土地证书(邹集用(2013)第*号),拟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符合国家用地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三区三线: 三区三线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对应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农业空间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区域,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区域。城镇区间是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主要是耕地(其中可稳定利用的耕地绝大部分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居三条控制线之首,是优先的控制线,其次是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空间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等。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城镇空间是人们生产、生活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城镇和工业区域。 本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根据附图6、附图7和附件8可知,拟建项目项目选址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2)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合理性分析 ①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全市10县(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范围13~18μg/m3、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范围27~34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1.2~1.5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范围37~41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范围66~78μ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54~186μg/m3,均超国家二级标准。 PM10、PM2.5、臭氧超标属于项目所在区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区域大气复合性污染,这主要与冬季供暖、机动车、工业生产和燃煤排放的废气以及扬尘有关。随着《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等相关文件的实施,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有所改善。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影响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程度不大,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底线管控要求。 ②项目区域地表水淦河,属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水域。 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2 (略) (略) 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其中胜利河(孝妇河分支)四马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③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全市共19处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水源地15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源地4处, (略) 3处(邹平城南水厂、邹平月河水厂、邹平黛溪水厂)、博兴县1处(博兴县自来水厂),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标准要求。 ④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2年)》,全市7县(市、区)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7县(市、区)昼间区域等效声级范围在50.8~54.5分贝之间,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均为二级。 (略) 功能区监测昼、夜间达标率100%。项 (略) 临池镇,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评价期间,对位于厂区南侧最近10m处的高旺村住户民房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 (略) 提供的检测报告,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分贝(夜间不生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废水不外排,废气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噪声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 (3)厂址选择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合理性分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拟建项目运营期间需要消耗一定量的水、电、液化气、生物质颗粒等资源,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利用原有车间和公辅设备,购置安装抽屉式单面机等主要设备63台(套),替代原生产线老旧生产设备,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的规模不变。水、电、液化气、生物质颗粒消耗量均保持不变;本项目在企业原有厂区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而言较小,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详见附图 4。 重点管控单元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优化空间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深化推进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在各领域污染物减排。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是彩印、覆膜和水印有机废气,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为山东省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企业,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噪声厂界达标;固废妥善处置。各项环保措施可行,可满足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 2)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滨环字[2023]30号),本项目属于临池镇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与《 (略) 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表1-3,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通用)符合性分析见表1-4。 表1-3 本项目与临池镇重点管控单元的符合性一览表
表1-4 本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通用)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实施)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5。 表1-5 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5、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 表1-6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表内容,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 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符合性分析 表1-7 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符合性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 7、与《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符合性分析 表1-8 本项目与《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 年)》的符合情况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 (略) 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总体要求。 8、与《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的符合性 表1-9 项目与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文件符合性分析
10、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1155号)符合性分析 表1-10 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园区梳理规范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11、与《关于持续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符合性分析 表1-11 与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符合性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为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行业类别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符合(鲁发改工业〔2023〕389号)文件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 山东 (略) (略) 临池镇高旺村,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元,法定代表人李达永,经营范围为包装装璜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面对越 (略) 场竞争,用户订单规格多、数量小、交货快的要求,必须通过提高关键设备的自动化程度,提高生产管理水平,达到提高质量、提高效率、节约能源、节约人力、减少耗材、减少废品的目的。 (略) 场需要,山东 (略) 拟投资*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生产包装制品*件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利用原有车间和公辅设备,购置安装抽屉式单面机等主要设备63台(套),对原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的规模不变。项目建成后可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1、项目组成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2-1 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2、主要产品产能及质量标准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的规模不变,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见下表所示。 表2-2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能一览表
3、主要生产设施 (1)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使用情况如下表2-3所示,设备替换情况见表2-4。 表2-3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表2-4 设备替换情况一览表
技术改造新增设备和原有设备基本是一一对应的,设备生产能力保持不变,企业生产规模保持年生产包装制品*件不变。 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5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油墨:油墨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并且满足各种印刷过程所要求的性质,能够在印品上迅速干燥,干燥后的墨膜应该具有相应的各种耐水、耐酸、耐碱、耐光、耐擦、耐磨等耐抗性。油墨成分中的液体成分称为连结料;固体成分为色料(颜料或染料)以及各种助剂。 胶印油墨:拟建项目所用胶印油墨由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胶印油墨VOCs含量0.4%; 水性油墨:拟建项目所用水性油墨由青岛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油墨VOCs含量0.0686%。 水性亮光油:水性亮光油是指以水为载体的,用印刷机联机或上光机离线涂布的,用来增加纸质印刷品的光泽度、耐水性、耐磨性的一种液体。目前,涂布上光技术已被越来越多的印刷厂家所采用,促使亮光油的需求量不断上升。由于水性亮光油具有无毒、无味、透明感强、低有机挥发物(VOC)的排放、成本低、原材料来源广等特点,在使用中能赋于印刷品良好的光泽性、耐折性、耐磨性和耐化学品性,尤其是它所具有的环保性能特别适合食品、药品和烟草等行业包装印刷材料的加工。 拟建项目所用水性亮光油由北京今印联国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亮光油VOCs含量1.9%。 水性覆膜胶:复膜胶指的是将BOPP薄膜复合在纸张上的一种胶水。它有两种呈现形式,一种水性复膜胶,一种油性复膜胶。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是水性复膜胶。拟建项目所用覆膜胶为水性。复膜胶一般采用先进的合成工艺聚合而成,它的优点是干燥速度快,亮度高,剥离强度高,可以长时间连续覆膜无泡沫,用高质量复膜胶进行覆膜,有很强的粘结力,切割时不会起皱,覆膜后也不会出现脱层现象,保持良好的柔韧性,高透明度致使被粘结的物体保持光亮美观。主要用于彩印纸品与聚*烯、聚*烯、聚酯等薄膜的覆膜粘接。更主要用于需要凹凸、压花、压纹、烫金的纸、塑覆膜制品。使用方法是首先要将将覆膜机的热辊温度升至50℃-90℃,烘道的温度升至60℃-90℃,然后将产品倒入胶槽中,开动涂胶辊,将胶调匀后即可覆膜,复合时涂胶的BOPP膜从烘道出来后必须烘干压合,机速的快慢、烘道、热辊的温度及涂胶量的大小应由使用者按设德、所复合的产品类型不同及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拟建项目所用水性覆 (略) 集思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覆膜胶VOCs含量为0。 油墨清洗剂:拟建项目所用油墨清洗剂由昌乐丽洁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油墨清洗剂VOCs含量35g/L。 润版液:拟建项目所用润版液由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润版液VOCs含量18 g/L。 拟建项目所用胶印油墨、水性油墨、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水性复膜胶)、水性亮光油、润版液均为低挥发性原辅材料,胶印油墨VOCs 含量为0.4%、水性油墨VOCs 含量为0.0686%,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印刷业》(DB 37/ 2801.4)表 1 中相关限值要求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T *)表 1 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相关限值要求;清洗剂 VOCs 含量为35g/L、润版液VOCs 含量为18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T *)表1中水基清洗剂和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胶粘剂 VOCs 含量为0,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T *)表2和表3中相关限值要求。 5、给排水情况 (1)给水 拟建项目用水来源于 (略) 。 ①拟建项目职工定员95人,均依托现有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用水定额可按40L/人·d计,则用水量为3.8m3/d,1140m3/a。 ②拟建项目4t/h锅炉(燃气锅炉+备用生物质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生产用热,蒸汽不与物料直接接触, (略) ,定期补给损耗水,采用软化水,配套软化水制备系统1套,出水能力5m3/h,该装置采取离子交换树脂,实际出水效率约75%。 ③拟建项目锅炉水循环系统损耗约为4%,因此软水补充量约0.16m3/h,锅炉每年工作约2400h,则全年锅炉补软水量为384m3/a。软化水制备系统出软水率约70%,则该系统年自来水用量512m3/a。 ④拟建项目冲版用水约30m3/a,经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版工序,由于损耗,补水量约6m3/a。 ⑤根据建设单位经验估算,拟建项目调淀粉胶用水约500m3/a。 ⑥地面喷洒用水:拟 (略) 和地面喷洒面积约700m2,喷洒用水量按1.0L/m2·d,年洒水按每年洒水200d/a计算,拟 (略) 喷洒用水约140m3/a。 (2)排水 ①拟建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 (略) 排放。 ②拟建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约91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③拟建项目冲版废水经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版工序。 ④拟建项目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水128m3/a,全部用于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 (3)全厂水平衡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不变,除采用含低VOCs原辅材料进行替换外,其他原辅材料不变,产能不变。给水排水依托原有项目,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用、排水量不发生变化,全厂水平衡见图2-1。
6、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用电由 (略) 供给,拟建项目用电量为*kWh/a。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拟建项目劳动定员95人,均依托现有项目,实行长白班工作制,每日工作8h,年工作300天,2400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的平面布置情况为:厂区大门朝西, (略) ,瓦楞纸板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水印车间位于厂区东侧,粘箱车间位于水印车间南部,切纸车间位于厂区南部,彩印覆膜车间位于切纸车间西部,压合车间位于厂区中部;3座办公楼分别位于厂区西部。拟建项目主要为瓦楞纸车间、水印车间、粘箱车间生产设备的升级替代。该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距离该项目厂区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高旺村,位于南厂界外10m处、东厂界外60m处,该敏感目标不位于项目厂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受项目影响较小;厂区布局合理,便于物料的运输和工艺操作。所以项目厂区内布置较为合理。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进行建设,施工期仅安装、调试设备,基本不涉及土建工程,污染物产量较少,故不再对施工期污染进行评价。 1、水印产品 拟建项目水印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图2-2 水印生产工艺与产污环节流程图 工艺描述: 1)通过锅炉蒸汽加热将瓦楞纸、箱板纸予以生产加工; 2)根据订单要求裁切出的符合尺寸的纸板; 3)用水墨把订单要求的内容印刷到瓦楞纸板上,同时把瓦楞纸板按订单尺寸开出线槽; 4)通过粘或钉,形成产品; 5)包装入库。 2、胶印产品 拟建项目胶印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图2-3 胶印生产工艺与产污环节流程图 工艺描述: 1)首先进行显影冲版操作; 2)胶印机用油墨把订单要求的内容印刷到原纸上; 3)对印刷后的半成品增加亮度和耐磨损等; 4)按订单要求把胶印后的面纸和瓦楞纸板裱在一起; 5)按订单要求把裱后的半成品通过模切版压出成品的折痕; 6)通过粘或钉,把半成品成型; 7)包装入库。 3、主要污染工序: 拟建项目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情况见下表: 表2-6 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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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项目“三同时”情况 建设单位厂区现有“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应急锅炉建设项目”,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见表2-7。 表2-7 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一览表
2、排污许可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山东 (略) 已于2020年7月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3年3月30日排污许可证变更完成,编号为*X*Q,有效期限自2020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日止(见附件6)。 企业于2021年8月16日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021-414-L。 3、现有工程建设内容 (1)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8。 表2-8 年生产包装制品*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2)应急锅炉建设项目 应急锅炉建设项目在现有项目厂区增加1台4t/h应急生物质锅炉,锅炉房占地面积200m2。该项目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类如表2-9所示。 表2-9 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4、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源及其治理情况 根据现有工程2023年9月24日例行检测报告(山东恒辉检字(HT)第*-B164号)和2023年9月28日例行检测报告(山东春雨检字第CY*号),现有工程三废排放情况如下: (1)有组织废气 表2-10 2023年9月24日例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由表2-10可知,DA002彩印、覆膜废气排放口VOCs、苯、*苯、二*苯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86mg/m3、2.20×10-2kg/h,0.01mg/m3、7.69×10-5kg/h,0.089mg/m3、6.84×10-4kg/h,0.06mg/m3、4.66×10-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03kg/h;*苯: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0.1kg/h;二*苯: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0.4kg/h)。 DA003水印工序废气排放口VOCs、苯、*苯、二*苯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9mg/m3、1.61×10-2kg/h,0.012mg/m3、7.75×10-5kg/h,0.087mg/m3、5.73×10-4kg/h,0.06mg/m3、4.03×10-4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50mg/m3,排放速率1.5kg/h;苯:排放浓度0.5mg/m3,排放速率0.03kg/h;*苯: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0.1kg/h;二*苯: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0.4kg/h)。 DA004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口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0.05mg/m3)。 表2-11 2023年9月28日例行检测报告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由表2-11可知, DA001燃气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0mg/m3、40mg/m3、7.2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1级)。 DA004生物质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2mg/m3、49mg/m3、7.6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颗粒物:20mg/m3,烟气黑度<1级)。 (2)无组织废气 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检测布点示意图见图2-4,检测结果见表2-12。 图2-4 2022年6月28日无组织废气检测测布点示意图 表2-12 2022年6月28日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根据表2-12,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2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苯、*苯、二*苯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为0.0872mg/m3、0.0025mg/m3、0.0094mg/m3、0.012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2mg/m3,苯:0.1mg/m3,*苯0.2mg/m3,二*苯0.2mg/m3)。 (3)噪声检测结果 现有工程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见图2-5,检测结果见表2-13。 图2-5 2023年9月22日噪声检测点位示意图 表2-13 2023年9月22日噪声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2.3~57.4dB(A)之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5、废水 现有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 冲版废水经过加药絮凝沉淀、脱色及三级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冲版工序。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6、固废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根据企业运行记录核算,正常情况下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量及处理措施见下表。(统计年度为2023年,生产负荷为100%情况下) 表2-14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根据危废种类和危废处置单位资质,现有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滨州 (略) 处置,现有工程危废处置方式合理可行。 7、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2-15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一览表(t/a)
8、现有项目建设情况
9、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现有工程已经完成验收。例行监测结果,现有工程废气、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现有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冲版废水经过加药絮凝沉淀、脱色及三级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冲版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 (略) 生 (略) 站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3年1月30日)统计结果,2022年,全市10县(市、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范围13~1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值范围 27~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范围 1.2~1.5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范围37~4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范围 66~78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范围154~186 微克/立方米,均超国家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由上可知, (略) 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区域大气治理方案: 根据《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国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根据《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实现生态建设走在前列,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河湖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明确了“十四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4方面的25项主要指标(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40μg/m3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66.3%。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鲁动能[2021]3号)文件, (略) 、 (略) 和 (略) 需2022年退出钢铁产能, (略) 需2022年退出焦化产能,有助于区域环境改善。 (略) 人民政府已经制定《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略) 重点区域工业炉窑(砖瓦、耐火材料和建陶等)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印发进 (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邹政字[2019]11号)、《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邹蓝天指[2020]3号)等相关文件,开展区域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并逐步改善园区环境质量。根据区域治理方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利于区域环境改善。 2.地表水 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淦河,属于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域。本次评价收集了2021年10月孝妇河袁家桥断面例行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1 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单位:mg/L)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孝妇河袁家桥例行监测数据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V类标准的要求。 3.噪声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准,厂区50m范围内存在一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距厂区南边界最近10n处的高旺村。项目评价期间,对位于厂区南侧10m处的高旺村住户民房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 (略) 提供的检测报告,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分贝,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高旺村监测结果见表3-2,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3-1。 表3-2 声环境保护目标高旺村监测结果一览表
图3-1 监测点位示意图 4.生态环境 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再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拟建项目无废水外排,生产车间、危废间均进行了防渗防腐。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不存在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故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 距离拟建项目厂界最近的居住区为南侧10米的高旺村,拟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 2.声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有一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拟建项目厂界南侧10米处的高旺村。 3.地下水环境 拟建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3。 表3-3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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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燃气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颗粒物:10mg/m3,烟气黑度<1级); 生物质锅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颗粒物:2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烟气黑度<1级)。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VOCs:2mg/m3)。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无废水排放。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 (4)固体废物存储、处置标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要求的“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是彩印、覆膜和水印有机废气,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为山东省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企业,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拟建项目不需申请总量。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进行建设,施工期仅安装、调试设备,基本不涉及土建工程,污染物产量较少,故不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1)彩印、覆膜和水印有机废气 企业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为山东省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企业。见附件7《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第一批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名单的公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第10号),根据《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豁免企业可以“豁免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在同一个生产线内,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厂区内和厂界 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到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现场管理规范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如已建设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可停止运行:新建企业可不再配套建设收集和处理设施”。 拟建项目所用含VOCs原辅材料:胶印油墨、水性油墨、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水性复膜胶)、水性亮光油、润版液均为低挥发性原辅材料,VOCs含量符合《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试行)》(鲁环发〔2023〕6号)文件中相关标准要求。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油墨为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胶印油墨VOCs含量0.4%,年用量为1.128t,则VOCs产生量为0.0045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油墨清洗剂为昌乐丽洁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油墨清洗剂VOCs含量35g/L,年用量为0.73t,则VOCs产生量为0.0256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水性油墨为青岛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油墨VOCs含量0.0686%,年用量为0.85t,则VOCs产生量为0.0006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水性亮光油为北京今印联国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亮光油VOCs含量1.9%,年用量为1t,则VOCs产生量为0.019t/a。 拟建项目彩印采用的润版液为 (略) 生产,根据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润版液VOCs含量18g/L,年用量为0.15t,则VOCs产生量为0.0027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采用的油墨(包括胶印油墨和水性油墨)、水性亮光油、水性覆膜胶、油墨清洗剂和润版液均为低VOCs 含量原料,并且不含苯、*苯、二*苯成分,因此本项目废气特征污染物为VOCs 。 综上,拟建项目VOCs产生量合计为0.0524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燃气锅炉烟气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燃气锅炉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前后,燃气锅炉生产工艺、污染物处理措施和废气排放不发生变化。 (3)生物质锅炉烟气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生物质锅炉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前后生物质锅炉生产工艺、污染物处理措施和废气排放不发生变化。 (4)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1)无组织VOCs 拟建项目建成后,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彩印、覆膜和水印产生的VOCs,VOCs产生量合计为0.0524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表4-1 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管理规范,现场整洁有序,涉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调配、喷涂、流平、干燥、清洗、回收等过程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 无组织达标分析:经预测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 2)有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烟气和生物质锅炉烟气,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均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脱硝塔(喷淋尿素溶液)+脱硫塔(双碱法)处理后,烟气经1根3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通过现有项目分析可知,燃气锅炉烟气和生物质锅炉烟气均能达标排放。 (5)监测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要求,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 表4-2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2、废水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给水排水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前后,全厂用、排水量不发生变化。 拟建项目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回用于地面洒水降尘。 冲版废水经过加药絮凝沉淀、脱色及三级过滤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冲版工序。 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量约91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拟建项目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2016)要求,对化粪池、危废间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材料的渗透系数不应大于 1.0×10-7cm/s。防渗层的地基应均匀,采用的防渗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健康、安全、环保的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化粪池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采取以上措施后,该项目运行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1)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设备替换情况见表2-4。 技术改造新增设备和原有设备基本是一一对应的,噪声级也略低于原有设备,各噪声设备均安装于车间内部,在做好基础减震降噪措施,经厂界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2)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各噪声源源强及其污染特征,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注意如下几点: ①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 ②对厂房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并将高噪声设备放置于生产车间的中间,远离厂界。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制定拟建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4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工艺不变,除采用含低VOCs原辅材料进行替换外,其他原辅材料不变。与现有工程相比,固体废物减少了废UV灯管,废离子交换树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为一般固废。 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废纸、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石膏、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生物质锅炉灰渣、冲版废水处理产生的滤芯和废液、废油墨。 废油墨桶、废胶桶约全部由厂家回收用于油墨/胶的包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任何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不属于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废油墨桶、废胶桶由油墨/胶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体废物处理。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5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拟建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纸、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脱硫石膏、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生物质锅炉灰渣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滤芯和废液、废油墨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相关规定,提出如下环保措施: 1)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2)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3)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4)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对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存放,现有工程已经建设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暂存场地采取下安全措施: ①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 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②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地点,该地点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隙,所使用的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 ③危险废物储存于密闭容器中,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④不相容危险废物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每个部分都有防漏裙角或储漏盘,防漏裙角或储漏盘的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 ⑤危险废物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与酸类化学品分开存放,库房有专门人员看管。贮存库看管人员和危险废物运输人员在工作中佩带防护用具,并配备医疗急救用品。 ⑥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⑦危险废物置场室内地面硬化和防渗漏处理。一旦出现盛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总之,拟建项目实施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生产车间整体进行了硬化处理,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能够有效阻断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土壤影响较小。 6、生态 拟建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生态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 (1)风险调查: 本项目为C2231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 表B.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中附录A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液化气。 (2)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C,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重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情况如下, 表4-6 本项目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情况一览表
根据上表,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03<1,因此环境风险潜势为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可开展环境风险简要分析。 (3)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高旺村,最近距离为10m,具体环境敏感目标见表3-3。 (4)环境风险识别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事故单元为液化气储罐及相关辅助设施、燃气锅炉、原料或者危废泄漏等,主要事故类型为液化气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 (5)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结果,按照环境要素说明危害后果: 水环境:生产废水及消防废水收集不当,化粪池防渗不当,可能污染地表水环境;可通过下渗及地下径流等对厂区及下游地区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 环境空气:本项目液化气贮存过程中如发生泄漏事故,浓度达到一定的限值或遇高温、明火等,有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的风险。当发生火灾事故时,产生的烟尘、CO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的影响,针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求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危废间、仓库库及配套的导排沟渠等区域做好防渗、围堰,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要求。 2)加强火源的管理,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须安装阻火器,必要设备安装防火、防爆装置。 3)设置完善的安全消防措施。平面布置应按国家消防安全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 (略) ,以便安全疏散和消防。并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 4)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良好的降尘性能。严格加强日常运行管理,避免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5)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的生产操作规则,同时注重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上述预防措施后,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在采取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及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 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上述预防措施后,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在采取加强管理,严格操作及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后,可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之内。 6)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169-2018)为指导,结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要求企业编制(修编)出突发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备案。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厂界无组织 | VOCs | 加强管理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限值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不排放 |
冲版 | 冲版废水 | 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不排放 | |
软水制备 | 软水系统排水 | 回用于洒水降尘 | 不排放 | |
声环境 | 设备运转噪声 | 噪声 | 基础减振,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产过程 | 废纸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妥善处置 |
生产过程 | 废包装袋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软水制备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双碱法脱硫 | 脱硫石膏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布袋除尘 | 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生产过程 | 生物质锅炉灰渣 | 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
生产过程 | 滤芯和废液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产过程 | 废油墨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对拟建项目建设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强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进行防渗,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厂区其余车间均需进行地面硬化,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 | |||
生态保护措施 | 拟建项目位于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山东 (略) 现有厂区内,为工业用地,不新增占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针对火灾产生的浓烟: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对周边群众进行疏散,则项目火灾产生的次生事故的影响是可控的。 ②针对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建议建设单位对外排水管道设置阀门,厂房大门放置必要的沙包、应急隔水挡板等。 ③制定应急预案:在日常应强化管理和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报告,把风险危害减小到最低水平。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①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1995)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2-1995)修改单的规定要求,在污染物排放口处设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 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6号)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 ③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关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计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存放应采用完整的包装容器或密封的包装袋进行包装存放,并粘贴相应的危废标签; ④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科,并安排专职人员全面负责厂内环境管理工作,编制环保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各项环保设施,搞好环保数据的统计工作和全厂环保资料的管理工作。 |
六、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条件下,项目运营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报告附件及附图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资料确认承诺书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5 危废协议和处置单位资质 附件6 排污许可证 附件7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8 土地证 附件9 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企业名单公告证 附件10 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报告 附件11 原辅材料承诺书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3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4 (略)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5 临池镇北部工业集聚区高旺产业集中区规划图 附图6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图 附图7 (略) 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t/a)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③ | 拟建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t/a)⑤ | 拟建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 | 变化量 (t/a)⑦ |
废气 | 颗粒物 | 0.0516 | 0 | 0 | 0 | 0 | 0.0516 | 0 |
SO2 | 0.0725 | 0 | 0 | 0 | 0 | 0.0725 | 0 | |
NOx | 0.2972 | 0 | 0 | 0 | 0 | 0.2972 | 0 | |
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VOCs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废水 | 废水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CODcr | 0 | 0 | 0 | 0 | 0 | 0 | 0 | |
NH3-N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废纸 | 200 | 0 | 0 | 0 | 0 | 200 | 0 |
废包装袋 | 0.5 | 0 | 0 | 0 | 0 | 0.5 | 0 |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0.2 | 0 | 0 | 0 | 0 | 0.2 | 0 | |
脱硫石膏 | 0.4 | 0 | 0 | 0 | 0 | 0.4 | 0 | |
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 | 6.7 | 0 | 0 | 0 | 0 | 6.7 | 0 | |
生物质锅炉灰渣 | 16.65 | 0 | 0 | 0 | 0 | 16.65 | 0 | |
危险废物 | 滤芯和废液 | 0.3 | 0 | 0 | 0 | 0 | 0.3 | 0 |
废UV灯管 | 0.001 | 0 | 0 | 0 | 0 | 0 | -0.001 | |
废油墨 | 0.05 | 0 | 0 | 0 | 0 | 0.05 | 0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14.25 | 0 | 0 | 0 | 0 | 14.25 | 0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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