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吨环保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及60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年产4000吨环保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及60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4000吨环保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及60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000吨环保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及60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会同县林城镇大茶溪村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会同县林城镇大茶溪村建设年产4000 吨环保机制炭、2000 吨生物质颗粒及 60 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94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钢结构生产厂房,分别布设生产车间(包括破碎、 烘干、制粒、制棒等工序)、炭化区、杉木油提炼区、原料区、成品包装区等,1栋砖混结构(办公生活区,用于员工办公和食宿),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布设厂 (略) 。该项目运营期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油水分离废水用作冷却水循环使用;厂区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

3. 大气污染防治。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炭化废气经“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装置”处理,颗粒物、SO2、NOx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VOCs(以非*烷总烃计)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且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制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棒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加热炉内燃烧,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经“三面围挡+顶棚+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颗粒物、VOCs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限值。

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灰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加热炉炉渣收集后外运用于农业堆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7.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4000吨环保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及60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4000吨环保机制炭、2000吨生物质颗粒及60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会同县林城镇大茶溪村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拟在会同县林城镇大茶溪村建设年产4000 吨环保机制炭、2000 吨生物质颗粒及 60 吨杉木精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94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5栋钢结构生产厂房,分别布设生产车间(包括破碎、 烘干、制粒、制棒等工序)、炭化区、杉木油提炼区、原料区、成品包装区等,1栋砖混结构(办公生活区,用于员工办公和食宿),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处理的原则布设厂 (略) 。该项目运营期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油水分离废水用作冷却水循环使用;厂区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不外排。

3. 大气污染防治。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炭化废气经“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装置”处理,颗粒物、SO2、NOx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VOCs(以非*烷总烃计)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且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破碎粉尘、制粒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制棒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加热炉内燃烧,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经“三面围挡+顶棚+洒水抑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等措施,确保企业边界颗粒物、VOCs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工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4类标准限值。

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固体废物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该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灰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加热炉炉渣收集后外运用于农业堆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7.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