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2月
目 录
一、前言
czwtitl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9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9.510″,北纬38°20′22.700″。项目类别属于C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公司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5%,建设规模为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
2021年12月,《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 2022年1月27日经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沧东行审(环)字【2022】001号。该项目于2023年08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432。于2023年08月2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0EUEYH7H001W。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1月30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CZKY(验)[2023]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 (略) 》,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以沧东行审(环)字【2022】001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1月27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0.2%。
(5)建设地点:czwtitl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9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9.510″,北纬38°20′22.700″。
(6)建设规模: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30人,白班,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92平方米,建筑面积8461.32平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项目 | 建设内容 | 规模 |
主体工程 | 1#车间 | 建设1#车间1座,建筑面积6656.32m2,高度12m |
辅助工程 | 综合楼 | 中间楼层4层,两侧3层,建筑面积1585.1m2 |
危废间 | 危废间1间,位于1#车间内,建筑面积10m2 | |
警卫室、消防水池泵房 | 各1间(座),建筑面积219.9m2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
供水 |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 | |
供热 | 项目生产无需用热,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废水 |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噪声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1 | 焊机 | 台 | NB-5001GBT | 13 |
2 | 焊机 | 台 | * | 7 |
3 | 割管切割机 | 台 | / | 2 |
4 | 割板切割机 | 台 | / | 3 |
5 | 钻床 | 台 | / | 4 |
6 | 液压机 | 台 | / | 1 |
7 | 液压板料折弯机 | 台 | WE67Y-100/4000 | 1 |
8 | 刻字机 | 台 | 捷豹II Jaguar-132s | 2 |
9 | 冲床 | 台 | JB23/25 | 1 |
10 | 冲床 | 台 | JB23/40 | 2 |
11 | 冲床 | 台 | JB23/63 | 1 |
12 | 冲床 | 台 | JB23/80 | 1 |
13 | 冲床 | 台 | JB23/100 | 1 |
14 | 铆钉机 | 台 | 2.50米双枪 | 3 |
15 | 锯床 | 台 | GZ* | 2 |
16 | 吊车 | 台 | 10吨 | 3 |
17 | 吊车 | 台 | 5吨 | 6 |
18 | 吊车 | 台 | 5+5 | 2 |
19 | 吊车 | 台 | 2吨 | 2 |
20 | 射吸式割炬 | 台 | / | 6 |
21 | 气泵 | 台 | / | 1 |
22 | 剪板机 | 台 | / | 1 |
23 | 空压机 | 台 | / | 1 |
24 | 磨轮机 | 台 | / | 2 |
25 | 数控折弯机 | 台 | / | 1 |
合计 | 台 | / | 69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1 | 钢管 | 吨/年 | 4000 |
2 | 钢板 | 吨/年 | 1500 |
3 | 成品铝材 | 吨/年 | 500 |
4 | 焊丝 | 吨/年 | 12 |
5 | 铆钉 | 万个/年 | 60 |
6 | 反光膜 | 平方米/年 | 1.* |
13 | 液压油 | 吨/年 | 0.2 |
14 | 水 | m3/a | 420 |
15 | 电 | 万kW·h | 30 |
3.4 公用工程
项目用水由沧东经济开发 (略) 提供,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注塑机循环冷却系统冷却用水。
1)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在注塑机封闭循环系统内循环使用,循环量为5m3/d,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补水量为0.2m3/d,约合60m3/a。
2)生活用水:本项目设食堂无职工宿舍及淋浴设施,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盥洗用水和食堂用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按40L计,非营业食堂用水量按10L/人·餐,本项目只为员工提供中餐,则生活用水总量为1.5m3/d合450m3/a。
由以上分析,项目总用水量为1.7m3/d,约合510m3/a。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1.2m3/d(360m3/a),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kW·h,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3)供热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热,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流程:
标志杆工艺流程简述:
(1)下料:根据客户要求,用切割机、钻床、锯床、剪板机等设备将原材料制成设计尺寸的工件,此工序产生废气、固废及噪声;
(2)焊接:对工件用焊机进行焊接,此工序产生焊接废气及噪声;
(3)镀锌:外协;
(4)喷漆:将需要喷漆的工件用喷壶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漆渣及噪声;
(5)检验、成品入库:将制作好的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将成品入库,此工序产生的固废为不合格品。
标志牌工艺流程简述:
去角:用冲床将原材料边角去掉,制成合适的形状,此工序产生固废废边角料及噪声;
折弯:将加工好的物料使用折弯机、弯曲机折弯成型,此工序产生噪声;
铆钉拼接:将成型的工件用铆钉机拼接;
打磨:将工件上周边的凸起物敲掉,此工序产生的固废为废边角料;
刻字:用刻字机在工件上刻上客户要求的文字,此工序产生废边角料及噪声;
(6)贴膜、包装:将制作完成的工件贴上膜,并进行包装。
五金制品工艺流程简述:
(1)切割:根据客户要求,用切割机等设备将原材料制成设计尺寸的工件,此工序产生废气、固废及噪声;
(2)折弯:将加工好的物料使用折弯机、弯曲机折弯成型,此工序产生噪声;
(3)冲孔:利用冲床对制品进行开孔,此工序产生固废边角料及噪声;
(4)焊接成型:利用焊机对制品进行焊接,完成后得到产品,此工序产生固废焊渣及噪声。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6.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及食堂用水,产生量约为36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6.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北4类标准要求。
3.6.4固废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92m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1、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 (略) 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施工期扬尘可以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要求;2、施工期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噪声,建设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减振垫等装置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定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段;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使施工期的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3、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五、项目运营期。1、有组织废气: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行业)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及7.1要求;喷漆晾干工序污染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3)排放,染料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中(染料尘)的二级排放标准及7.1标准,喷漆晾干工序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中标准限值要求;注塑、吹塑成型、超声波焊接工序污染物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及4.1.7要求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稀晴、*苯、*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稀晴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值;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合理布置厂房,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对于生产车间的墙壁,应考虑设置隔声、吸声材料,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吸收,尽可能屏蔽声源。3、废水,前期依托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后期经厂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金属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项目危险固废来源于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漆渣,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更换下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9号) | 一致 |
占地面积 | *.92平方米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综合楼位于厂区南侧,警卫室位于厂区西南侧,危废间位于车间北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80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劳动定员30人,白班,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焊机 | 台 | NB-5001GBT | 13 | 一致 |
2 | 焊机 | 台 | * | 7 | 一致 |
3 | 割管切割机 | 台 | / | 2 | 一致 |
4 | 割板切割机 | 台 | / | 3 | 一致 |
5 | 钻床 | 台 | / | 4 | 一致 |
6 | 液压机 | 台 | / | 1 | 一致 |
7 | 液压板料折弯机 | 台 | WE67Y-100/4000 | 1 | 一致 |
8 | 刻字机 | 台 | 捷豹II Jaguar-132s | 2 | 一致 |
9 | 冲床 | 台 | JB23/25 | 1 | 一致 |
10 | 冲床 | 台 | JB23/40 | 2 | 一致 |
11 | 冲床 | 台 | JB23/63 | 1 | 一致 |
12 | 冲床 | 台 | JB23/80 | 1 | 一致 |
13 | 冲床 | 台 | JB23/100 | 1 | 一致 |
14 | 铆钉机 | 台 | 2.50米双枪 | 3 | 一致 |
15 | 锯床 | 台 | GZ* | 2 | 一致 |
16 | 吊车 | 台 | 10吨 | 3 | 一致 |
17 | 吊车 | 台 | 5吨 | 6 | 一致 |
18 | 吊车 | 台 | 5+5 | 2 | 一致 |
19 | 吊车 | 台 | 2吨 | 2 | 一致 |
20 | 射吸式割炬 | 台 | / | 6 | 一致 |
21 | 气泵 | 台 | / | 1 | 一致 |
22 | 剪板机 | 台 | / | 1 | 一致 |
23 | 空压机 | 台 | / | 1 | 一致 |
24 | 磨轮机 | 台 | / | 2 | 一致 |
25 | 数控折弯机 | 台 | / | 1 | 一致 |
合计 | 台 | / | 69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钢管 | 吨/年 | 4000 | 一致 |
2 | 钢板 | 吨/年 | 1500 | 一致 |
3 | 成品铝材 | 吨/年 | 500 | 一致 |
4 | 焊丝 | 吨/年 | 12 | 一致 |
5 | 铆钉 | 万个/年 | 60 | 一致 |
6 | 反光膜 | 平方米/年 | 1.* | 一致 |
13 | 液压油 | 吨/年 | 0.2 | 一致 |
14 | 水 | m3/a | 420 | 一致 |
15 | 电 | 万kW·h | 30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由沧东经济开发 (略) 提供,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注塑机循环冷却系统冷却用水。
1)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在注塑机封闭循环系统内循环使用,循环量为5m3/d,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补水量为0.2m3/d,约合60m3/a。
2)生活用水:本项目设食堂无职工宿舍及淋浴设施,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盥洗用水和食堂用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按40L计,非营业食堂用水量按10L/人·餐,本项目只为员工提供中餐,则生活用水总量为1.5m3/d合450m3/a。
由以上分析,项目总用水量为1.7m3/d,约合510m3/a。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1.2m3/d(360m3/a),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kW·h,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3)供热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热,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6.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及食堂用水,产生量约为36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6.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北4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0.432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42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沧东经济开发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无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2 噪声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北侧)标准。见表9。
表9 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施工期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 |
运营期 | 3类: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4类(北侧):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b类(北侧)标准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9日发布的《20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数据进行判定: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1 | 60 | 18.3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位数 | -- | 150 | -- | / |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2 | 40 | 80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位数 | -- | 80 | -- | / |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81 | 70 | 115.7 | 不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 | 150 | -- | / |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7 | 35 | 134.3 | 不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 --- | 75 | -- | / |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 1700 | 4000 | 42.5 | 达标 |
O3 | 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数 | 178 | 160 | 111.2 | 不达标 |
根据公报结果,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 PM10、PM2.5、O3。
5.3.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 (略) 13个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部消除劣Ⅴ类。其中,任文干渠阎家坞、子牙河小王庄、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运河青县桥、沧浪渠翟庄子、石碑河李家堡桥、宣惠河大口河口等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排河李家堡一、子牙新河阎辛庄、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廖家洼河李家堡二、北排河齐家务等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主要定类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5.3.3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4b类(北侧)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低浓度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 1.0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 7μg/m3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 PHBJ-260 pH计(CZKY-YQ018)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 GH-112型标准微晶COD消解器(CZKY-YQ045) 50ml具塞滴定管(CZKY-BYQ018) | 4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25mg/L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 SPX-150生化培养箱(CZKY-YQ027) DZS-706F多参数分析仪(CZKY-YQ026) | 0.5mg/L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989 |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GL2004B电子天平(CZKY-YQ037) | —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废水监测
水质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5、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6、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7、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80%,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出口(15m) 2024.01.02 | 标干流量 | m3/h | 4032 | 4195 | 3945 | 4057 | |
低浓度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5 | 3.4 | 3.6 | 3.5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4 | 0.014 | 0.014 | 0.014 | ||
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出口(15m) 2024.01.03 | 标干流量 | m3/h | 4112 | 4234 | 4184 | 4177 | |
低浓度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5 | 3.4 | 3.4 | 3.4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4 | 0.014 | 0.014 | 0.014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总悬浮颗粒物2024.01.02 | μg/m3 | 下风向1# | 393 | 403 | 410 | 411 |
下风向2# | 396 | 411 | 395 | |||
下风向3# | 401 | 405 | 399 | |||
总悬浮颗粒物2024.01.03 | μg/m3 | 下风向1# | 407 | 403 | 413 | 413 |
下风向2# | 406 | 410 | 398 | |||
下风向3# | 394 | 392 | 401 |
7.3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及 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或 范围 | |||
废水总排口 2024.01.02 | pH值 | 无量纲 | 8.1 | 8.1 | 8.0 | 8.0~8.1 |
检测时水温℃ | 1.8 | 2.1 | 2.4 | 1.8~2.4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368 | 372 | 377 | 372 | |
氨氮 | mg/L | 12.8 | 12.6 | 12.5 | 12.6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75.4 | 77.4 | 79.6 | 77.5 | |
悬浮物 | mg/L | 144 | 149 | 146 | 146 | |
废水总排口 2024.01.03 | pH值 | 无量纲 | 8.1 | 8.0 | 8.1 | 8.0~8.1 |
检测时水温℃ | 2.0 | 2.6 | 2.9 | 2.0~2.9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378 | 374 | 383 | 378 | |
氨氮 | mg/L | 12.4 | 12.6 | 12.7 | 12.6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78.8 | 76.0 | 79.8 | 78.2 | |
悬浮物 | mg/L | 147 | 152 | 149 | 149 |
7.4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4.01.02 | 2024.01.03 | |
昼间 | 昼间 | |
南厂界1# | 60 | 63 |
东厂界2# | 61 | 60 |
北厂界3# | 63 | 64 |
气象条件 | 2024.01.02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1.9m/s; 2024.01.03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 |
备注 | 西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大气环境 | 下料、切割、焊接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 已 落 实 |
厂界 | 颗粒物 | 车间密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COD、氨氮 |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 | 已 落 实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氨氮、 SS | 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房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4类标准 | 已 落 实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 已 落 实 |
金属不合格品 | |||||
除尘灰 | |||||
废包装袋 | |||||
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 |||||
危险废物 | 废油漆桶 | 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规定 | ||
废稀释剂桶 | |||||
废漆渣 | |||||
废过滤棉 | |||||
废活性炭 | |||||
废液压油 | |||||
废液压油桶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1.2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10.1.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北4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0.1.5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0.432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42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8mg/m3、速率≤0.51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13μg/m3(换算后为0.4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废水排口中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为:pH值:8.0~8.1(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78mg/L,氨氮:12.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8.2mg/L,悬浮物:149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3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0mg/L,悬浮物≤200mg/L)。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其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10.3 建议
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2月
目 录
一、前言
czwtitl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9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9.510″,北纬38°20′22.700″。项目类别属于C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公司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5%,建设规模为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
2021年12月,《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 2022年1月27日经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文号为:沧东行审(环)字【2022】001号。该项目于2023年08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432。于2023年08月2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0EUEYH7H001W。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1月30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CZKY(验)[2023]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河北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河北省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 (略) 》,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以沧东行审(环)字【2022】001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1月27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额的0.2%。
(5)建设地点:czwtitl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9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6′9.510″,北纬38°20′22.700″。
(6)建设规模: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30人,白班,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92平方米,建筑面积8461.32平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项目 | 建设内容 | 规模 |
主体工程 | 1#车间 | 建设1#车间1座,建筑面积6656.32m2,高度12m |
辅助工程 | 综合楼 | 中间楼层4层,两侧3层,建筑面积1585.1m2 |
危废间 | 危废间1间,位于1#车间内,建筑面积10m2 | |
警卫室、消防水池泵房 | 各1间(座),建筑面积219.9m2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
供水 | 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 | |
供热 | 项目生产无需用热,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
废水 | 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固废 |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噪声 |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减振装置等措施,布局合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1 | 焊机 | 台 | NB-5001GBT | 13 |
2 | 焊机 | 台 | * | 7 |
3 | 割管切割机 | 台 | / | 2 |
4 | 割板切割机 | 台 | / | 3 |
5 | 钻床 | 台 | / | 4 |
6 | 液压机 | 台 | / | 1 |
7 | 液压板料折弯机 | 台 | WE67Y-100/4000 | 1 |
8 | 刻字机 | 台 | 捷豹II Jaguar-132s | 2 |
9 | 冲床 | 台 | JB23/25 | 1 |
10 | 冲床 | 台 | JB23/40 | 2 |
11 | 冲床 | 台 | JB23/63 | 1 |
12 | 冲床 | 台 | JB23/80 | 1 |
13 | 冲床 | 台 | JB23/100 | 1 |
14 | 铆钉机 | 台 | 2.50米双枪 | 3 |
15 | 锯床 | 台 | GZ* | 2 |
16 | 吊车 | 台 | 10吨 | 3 |
17 | 吊车 | 台 | 5吨 | 6 |
18 | 吊车 | 台 | 5+5 | 2 |
19 | 吊车 | 台 | 2吨 | 2 |
20 | 射吸式割炬 | 台 | / | 6 |
21 | 气泵 | 台 | / | 1 |
22 | 剪板机 | 台 | / | 1 |
23 | 空压机 | 台 | / | 1 |
24 | 磨轮机 | 台 | / | 2 |
25 | 数控折弯机 | 台 | / | 1 |
合计 | 台 | / | 69 |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1 | 钢管 | 吨/年 | 4000 |
2 | 钢板 | 吨/年 | 1500 |
3 | 成品铝材 | 吨/年 | 500 |
4 | 焊丝 | 吨/年 | 12 |
5 | 铆钉 | 万个/年 | 60 |
6 | 反光膜 | 平方米/年 | 1.* |
13 | 液压油 | 吨/年 | 0.2 |
14 | 水 | m3/a | 420 |
15 | 电 | 万kW·h | 30 |
3.4 公用工程
项目用水由沧东经济开发 (略) 提供,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注塑机循环冷却系统冷却用水。
1)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在注塑机封闭循环系统内循环使用,循环量为5m3/d,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补水量为0.2m3/d,约合60m3/a。
2)生活用水:本项目设食堂无职工宿舍及淋浴设施,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盥洗用水和食堂用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按40L计,非营业食堂用水量按10L/人·餐,本项目只为员工提供中餐,则生活用水总量为1.5m3/d合450m3/a。
由以上分析,项目总用水量为1.7m3/d,约合510m3/a。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1.2m3/d(360m3/a),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1。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kW·h,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3)供热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热,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生产工艺流程:
标志杆工艺流程简述:
(1)下料:根据客户要求,用切割机、钻床、锯床、剪板机等设备将原材料制成设计尺寸的工件,此工序产生废气、固废及噪声;
(2)焊接:对工件用焊机进行焊接,此工序产生焊接废气及噪声;
(3)镀锌:外协;
(4)喷漆:将需要喷漆的工件用喷壶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此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废漆渣及噪声;
(5)检验、成品入库:将制作好的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将成品入库,此工序产生的固废为不合格品。
标志牌工艺流程简述:
去角:用冲床将原材料边角去掉,制成合适的形状,此工序产生固废废边角料及噪声;
折弯:将加工好的物料使用折弯机、弯曲机折弯成型,此工序产生噪声;
铆钉拼接:将成型的工件用铆钉机拼接;
打磨:将工件上周边的凸起物敲掉,此工序产生的固废为废边角料;
刻字:用刻字机在工件上刻上客户要求的文字,此工序产生废边角料及噪声;
(6)贴膜、包装:将制作完成的工件贴上膜,并进行包装。
五金制品工艺流程简述:
(1)切割:根据客户要求,用切割机等设备将原材料制成设计尺寸的工件,此工序产生废气、固废及噪声;
(2)折弯:将加工好的物料使用折弯机、弯曲机折弯成型,此工序产生噪声;
(3)冲孔:利用冲床对制品进行开孔,此工序产生固废边角料及噪声;
(4)焊接成型:利用焊机对制品进行焊接,完成后得到产品,此工序产生固废焊渣及噪声。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6.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及食堂用水,产生量约为36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6.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北4类标准要求。
3.6.4固废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用地面积*.92m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1、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 (略) 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施工期扬尘可以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要求;2、施工期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运输噪声,建设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加减振垫等装置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限定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段;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现场合理布局,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使施工期的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3、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五、项目运营期。1、有组织废气: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行业)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及7.1要求;喷漆晾干工序污染物采用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3)排放,染料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中(染料尘)的二级排放标准及7.1标准,喷漆晾干工序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中标准限值要求;注塑、吹塑成型、超声波焊接工序污染物采用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及4.1.7要求以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稀晴、*苯、*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苯、二*苯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稀晴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苯*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排放值;厂区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合理布置厂房,形成噪声屏障,阻碍噪声传播;对于生产车间的墙壁,应考虑设置隔声、吸声材料,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吸收,尽可能屏蔽声源。3、废水,前期依托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后期经厂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检验工序产生的金属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包装袋、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项目危险固废来源于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漆渣,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更换下的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 SO2 0t/a;NOX 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 | 一致 |
建设单位 | 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一致 |
建设地点 | (略) 沧东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9号) | 一致 |
占地面积 | *.92平方米 | 一致 |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 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南侧,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综合楼位于厂区南侧,警卫室位于厂区西南侧,危废间位于车间北侧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 | 一致 |
工程总投资(万元) | 8000 | 一致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一致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项目劳动定员30人,白班,每天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一致 |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型号 | 数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焊机 | 台 | NB-5001GBT | 13 | 一致 |
2 | 焊机 | 台 | * | 7 | 一致 |
3 | 割管切割机 | 台 | / | 2 | 一致 |
4 | 割板切割机 | 台 | / | 3 | 一致 |
5 | 钻床 | 台 | / | 4 | 一致 |
6 | 液压机 | 台 | / | 1 | 一致 |
7 | 液压板料折弯机 | 台 | WE67Y-100/4000 | 1 | 一致 |
8 | 刻字机 | 台 | 捷豹II Jaguar-132s | 2 | 一致 |
9 | 冲床 | 台 | JB23/25 | 1 | 一致 |
10 | 冲床 | 台 | JB23/40 | 2 | 一致 |
11 | 冲床 | 台 | JB23/63 | 1 | 一致 |
12 | 冲床 | 台 | JB23/80 | 1 | 一致 |
13 | 冲床 | 台 | JB23/100 | 1 | 一致 |
14 | 铆钉机 | 台 | 2.50米双枪 | 3 | 一致 |
15 | 锯床 | 台 | GZ* | 2 | 一致 |
16 | 吊车 | 台 | 10吨 | 3 | 一致 |
17 | 吊车 | 台 | 5吨 | 6 | 一致 |
18 | 吊车 | 台 | 5+5 | 2 | 一致 |
19 | 吊车 | 台 | 2吨 | 2 | 一致 |
20 | 射吸式割炬 | 台 | / | 6 | 一致 |
21 | 气泵 | 台 | / | 1 | 一致 |
22 | 剪板机 | 台 | / | 1 | 一致 |
23 | 空压机 | 台 | / | 1 | 一致 |
24 | 磨轮机 | 台 | / | 2 | 一致 |
25 | 数控折弯机 | 台 | / | 1 | 一致 |
合计 | 台 | / | 69 | 一致 |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用量 | 是否与环评一致 |
1 | 钢管 | 吨/年 | 4000 | 一致 |
2 | 钢板 | 吨/年 | 1500 | 一致 |
3 | 成品铝材 | 吨/年 | 500 | 一致 |
4 | 焊丝 | 吨/年 | 12 | 一致 |
5 | 铆钉 | 万个/年 | 60 | 一致 |
6 | 反光膜 | 平方米/年 | 1.* | 一致 |
13 | 液压油 | 吨/年 | 0.2 | 一致 |
14 | 水 | m3/a | 420 | 一致 |
15 | 电 | 万kW·h | 30 | 一致 |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项目用水由沧东经济开发 (略) 提供,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注塑机循环冷却系统冷却用水。
1)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在注塑机封闭循环系统内循环使用,循环量为5m3/d,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补水量为0.2m3/d,约合60m3/a。
2)生活用水:本项目设食堂无职工宿舍及淋浴设施,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盥洗用水和食堂用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依据《河北省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1161.3-2016),人均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按40L计,非营业食堂用水量按10L/人·餐,本项目只为员工提供中餐,则生活用水总量为1.5m3/d合450m3/a。
由以上分析,项目总用水量为1.7m3/d,约合510m3/a。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1.2m3/d(360m3/a),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水平衡图见图2。
图2 水平衡图 单位m3/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为*kW·h,由沧东经济开发区供电系统提供。
(3)供热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热,办公生活冬季取暖采用空调。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生产工艺: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6.2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污水及食堂用水,产生量约为36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 (略) 排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6.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北4类标准要求。
4.6.4固废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0.432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42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沧东经济开发 (略) 以南, (略) 以北, (略) 以东,无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2 噪声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北侧)标准。见表9。
表9 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 标准值 | 标准来源 | |
噪声 | 施工期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 |
运营期 | 3类: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4类(北侧):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b类(北侧)标准 |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9日发布的《20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相关数据进行判定: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1 | 60 | 18.3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位数 | -- | 150 | -- | / |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2 | 40 | 80 | 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8位百分位数 | -- | 80 | -- | / |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81 | 70 | 115.7 | 不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 | -- | 150 | -- | / |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7 | 35 | 134.3 | 不达标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 --- | 75 | -- | / | |
CO | 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数 | 1700 | 4000 | 42.5 | 达标 |
O3 | 8小时平均第90位百分数 | 178 | 160 | 111.2 | 不达标 |
根据公报结果,项目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 PM10、PM2.5、O3。
5.3.2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 (略) 13个国省考断面全部满足年度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全部消除劣Ⅴ类。其中,任文干渠阎家坞、子牙河小王庄、黑龙港河东港拦河闸、南运河青县桥、沧浪渠翟庄子、石碑河李家堡桥、宣惠河大口河口等7个断面达到地表水Ⅳ类,漳卫新河小泊头桥、南排河李家堡一、子牙新河阎辛庄、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廖家洼河李家堡二、北排河齐家务等6个断面达到地表水V类,主要定类因子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大浪淀水库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5.3.3声环境标准
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4b类(北侧)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10。
表10废气 、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低浓度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 TW-3200D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CZKY-YQ006)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COS-03-SJLY温湿度记录仪(CZKY-YQ080) | 1.0mg/m3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 TW-2200D大气/TSP综合采样器(CZKY-YQ007、YQ008、YQ009) DYM3空盒气压表(CZKY-YQ082) AUW220D电子天平(CZKY-YQ036) HF-5KW恒温恒湿室(CZKY-YQ038) | 7μg/m3 |
pH值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 PHBJ-260 pH计(CZKY-YQ018) | —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 GH-112型标准微晶COD消解器(CZKY-YQ045) 50ml具塞滴定管(CZKY-BYQ018) | 4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 722N可见分光光度计(CZKY-YQ042) | 0.025mg/L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 SPX-150生化培养箱(CZKY-YQ027) DZS-706F多参数分析仪(CZKY-YQ026) | 0.5mg/L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989 | 101-1EBS电热鼓风干燥箱(CZKY-YQ028) GL2004B电子天平(CZKY-YQ037) | — |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 |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8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2)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4) | — |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准。
4、废水监测
水质检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5、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6、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7、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80%,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工况要求。
7.2废气监测结果
7.2.1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1。
表1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及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 | ||||
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出口(15m) 2024.01.02 | 标干流量 | m3/h | 4032 | 4195 | 3945 | 4057 | |
低浓度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5 | 3.4 | 3.6 | 3.5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4 | 0.014 | 0.014 | 0.014 | ||
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出口(15m) 2024.01.03 | 标干流量 | m3/h | 4112 | 4234 | 4184 | 4177 | |
低浓度颗粒物 | 排放浓度 | mg/m3 | 3.5 | 3.4 | 3.4 | 3.4 | |
排放速率 | kg/h | 0.014 | 0.014 | 0.014 | 0.014 |
7.2.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项目 及采样日期 | 单位 | 点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最大值 | |||
总悬浮颗粒物2024.01.02 | μg/m3 | 下风向1# | 393 | 403 | 410 | 411 |
下风向2# | 396 | 411 | 395 | |||
下风向3# | 401 | 405 | 399 | |||
总悬浮颗粒物2024.01.03 | μg/m3 | 下风向1# | 407 | 403 | 413 | 413 |
下风向2# | 406 | 410 | 398 | |||
下风向3# | 394 | 392 | 401 |
7.3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及 采样日期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检测结果 | |||
1 | 2 | 3 | 均值或 范围 | |||
废水总排口 2024.01.02 | pH值 | 无量纲 | 8.1 | 8.1 | 8.0 | 8.0~8.1 |
检测时水温℃ | 1.8 | 2.1 | 2.4 | 1.8~2.4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368 | 372 | 377 | 372 | |
氨氮 | mg/L | 12.8 | 12.6 | 12.5 | 12.6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75.4 | 77.4 | 79.6 | 77.5 | |
悬浮物 | mg/L | 144 | 149 | 146 | 146 | |
废水总排口 2024.01.03 | pH值 | 无量纲 | 8.1 | 8.0 | 8.1 | 8.0~8.1 |
检测时水温℃ | 2.0 | 2.6 | 2.9 | 2.0~2.9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378 | 374 | 383 | 378 | |
氨氮 | mg/L | 12.4 | 12.6 | 12.7 | 12.6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78.8 | 76.0 | 79.8 | 78.2 | |
悬浮物 | mg/L | 147 | 152 | 149 | 149 |
7.4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3。
表1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结果dB(A) | |
2024.01.02 | 2024.01.03 | |
昼间 | 昼间 | |
南厂界1# | 60 | 63 |
东厂界2# | 61 | 60 |
北厂界3# | 63 | 64 |
气象条件 | 2024.01.02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1.9m/s; 2024.01.03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 |
备注 | 西侧紧邻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4。
表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落实情况 |
大气环境 | 下料、切割、焊接工序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 | 已 落 实 |
厂界 | 颗粒物 | 车间密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COD、氨氮 |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 / | 已 落 实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氨氮、 SS | 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房隔声,再经过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4类标准 | 已 落 实 |
固体废物 | 一般固废 | 金属边角料 | 收集后外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 | 已 落 实 |
金属不合格品 | |||||
除尘灰 | |||||
废包装袋 | |||||
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 |||||
危险废物 | 废油漆桶 | 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相关规定 | ||
废稀释剂桶 | |||||
废漆渣 | |||||
废过滤棉 | |||||
废活性炭 | |||||
废液压油 | |||||
废液压油桶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
未被收集的废气经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0.1.2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10.1.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车间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北4类标准要求。
10.1.4固废
金属边角料、金属不合格品,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0.1.5总量控制
项目环评建议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0.432t/a。经检测,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042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盥洗用水及食堂用水,生活污水水量较小, (略) (略) ,最终进入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且厂区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经检测,项目下料、切割、焊接工序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8mg/m3、速率≤0.51kg/h)。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413μg/m3(换算后为0.4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1.0mg/m3)。
废水排口中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为:pH值:8.0~8.1(无量纲),化学需氧量:378mg/L,氨氮:12.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78.2mg/L,悬浮物:149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3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0mg/L,悬浮物≤200mg/L)。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70dB(A)),其余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10.3 建议
河北宝汇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交通设施产品制造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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