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丙烯腈厂清洁生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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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丙烯腈厂清洁生产信息公开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环科财字[2024]5号),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4年3月开始启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相关信息公布
企业名称 中国石 (略) (略) *烯腈厂
法人代表 金彦江
企业所在地址 (略) 龙潭区漓江街322号
排放污染物名称 SO2、NOx、颗粒物、COD、氨氮、VOCs
污染物排放方式 有组织、无组织
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SO2排放浓度:3mg/m3,总量:34.46t/a;NOx浓度:12.45mg/m3,总量:147.49t/a;颗粒物浓度:4.28mg/m3,总量:30.95t/a;COD浓度:98.56mg/L,总量:84t/a(排入污水处理厂);氨氮浓度:5.17mg/L,总量:4.35t/a(排入污水处理厂);VOCs:42.53t/a。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 水461.*吨/年、电*.*千瓦时/年、蒸汽-8.*吨/年(有自产蒸汽)
单位产品能耗 101.753kg标油/t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酮,9.*吨/年,用于*基*烯酸*酯装置生产*基*烯酸*酯。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共产生危险废物*.61吨。2023年外委处置利用量*.95吨,自行处置利用*.66吨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注: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填写以上公布信息内容。
,吉林,吉林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环科财字[2024]5号),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4年3月开始启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相关信息公布
企业名称 中国石 (略) (略) *烯腈厂
法人代表 金彦江
企业所在地址 (略) 龙潭区漓江街322号
排放污染物名称 SO2、NOx、颗粒物、COD、氨氮、VOCs
污染物排放方式 有组织、无组织
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SO2排放浓度:3mg/m3,总量:34.46t/a;NOx浓度:12.45mg/m3,总量:147.49t/a;颗粒物浓度:4.28mg/m3,总量:30.95t/a;COD浓度:98.56mg/L,总量:84t/a(排入污水处理厂);氨氮浓度:5.17mg/L,总量:4.35t/a(排入污水处理厂);VOCs:42.53t/a。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 水461.*吨/年、电*.*千瓦时/年、蒸汽-8.*吨/年(有自产蒸汽)
单位产品能耗 101.753kg标油/t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酮,9.*吨/年,用于*基*烯酸*酯装置生产*基*烯酸*酯。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共产生危险废物*.61吨。2023年外委处置利用量*.95吨,自行处置利用*.66吨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注: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填写以上公布信息内容。
,吉林,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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