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评价范围: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支流流域,即马尾河源头到汇入贺江的汇合口,干流评价范围全长49.5km;江华水从源头至汇入马尾河的汇合口,江华水评价范围全长为19.3km。
评价内容:主要针对马尾河干流和江华水支流流域已建小水电站进行流域性开发回顾性评价,分析流域内各小水电站开发现状、建设现状以及流域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花村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中区桂中大道84号东祥福苑C区3号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下载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t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委托单位: (略) (略)
2024年3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评价范围:马尾河干流及江华水支流流域,即马尾河源头到汇入贺江的汇合口,干流评价范围全长49.5km;江华水从源头至汇入马尾河的汇合口,江华水评价范围全长为19.3km。
评价内容:主要针对马尾河干流和江华水支流流域已建小水电站进行流域性开发回顾性评价,分析流域内各小水电站开发现状、建设现状以及流域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花村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中区桂中大道84号东祥福苑C区3号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邮箱:*@*26.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下载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公众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t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委托单位: (略) (略)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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